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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区要找律师事务所,广州南沙区要找律师事务所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10 09:09:44

南都讯 记者何生廷 7月6日,广东省司法厅为4名港澳律师颁发了律师职业证(粤港澳大湾区),香港律师何君尧和三名澳门律师邝玉球、程嘉雯、谭晓红成为全国首批获准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的港澳律师。

受新冠疫情影响,执业证书由他们受聘于大湾区内地九市的律师事务所或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代领。金桥司徒邝(南沙)联营律师事务所主任黄志勇作为律师事务所的代表,领回了三名澳门律师的律师职业证(粤港澳大湾区)。

“我们所的三名澳门律师通过考试以及面试,成为首批可以在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的港澳律师,可喜可贺。”黄志勇告诉南都记者,三名澳门律师顺利完成了从联营律师所的“派驻律师”到“粤港澳大湾区律师”的身份转变,这对于律师事务所而言,也是意义重大。此前联营律师所也有港澳派驻律师,不过只能处理香港、澳门或者外国的法律业务,如今领到律师职业证(粤港澳大湾区),港澳律师就可以在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真正为大湾区建设作出贡献。

黄志勇表示,《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的出台,也给律所提供了发展方向,下一步将紧跟政策,重点围绕打造中央法务区南沙国际片区的目标,大力引进港澳律师人才,进一步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质量,打造跨境法律服务平台。

“成为首批可以在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的香港律师,我很荣幸。”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何君尧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说,拿到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证书后,将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为香港居民、内地同胞提供法律服务,为大湾区建设贡献力量。

澳门律师程嘉雯告诉南都记者,她希望在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过程中,比如为先进企业、高端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积累经验,进而把这些执业经验带回澳门,更好地为澳门提供法律服务,为大湾区法律规则衔接发挥自己的作用。

南都记者获悉,与此前联营律所里的港澳律师相比,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有着多方面不同之处。一方面是申领证件不同,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里的港澳律师申领的是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港澳律师工作证;粤港澳大湾区律师申领的是律师执业证书(粤港澳大湾区)。

另一方面是执业范围不同,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里的港澳律师提供的业务范围等同于在港澳提供的业务范围,即提供适用香港、澳门或者外国法律的法律事务;而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提供的是内地法律服务,即可以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内,办理适用内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诉讼案件及部分民商事非诉讼法律事务。

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表示,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对外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跃度最高的区域之一,经济社会活动过程中产生的跨境争议也非常多,亟需更多熟悉内地、港澳、外国法律的专业人士参与其中,港澳律师在这方面具有独特的专业优势。

肖胜方认为,港澳律师在大湾区内地执业,将充分整合港澳优秀律师人才资源,打破内地、港澳三种法律制度带来的法律服务壁垒,为当事人提供多元化、更便利的跨境法律服务,也有利于推动三地法律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营造良好的大湾区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迈出了关键一步。

广东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港澳律师取得律师执业证(粤港澳大湾区)获准在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是广东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内地对港澳法律服务开放政策的重大突破,是大湾区法律服务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实现粤港澳三地法律服务规则“软联通”的大胆尝试,有利于港澳律师投身大湾区建设、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此外,还将有利于发挥港澳律师熟悉英美法和葡语系国家和地区法律优势、提升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能级和国际竞争力,为广东企业走出去和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新动能;有利于推动促进大湾区法律服务融合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和广东对外开放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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