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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请律师找档案吗,足不出户「电子诉讼档案」可以网上查阅啦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29 03:03:53
足不出户!「电子诉讼档案」可以网上查阅啦

足不出户!「电子诉讼档案」可以网上查阅啦


好 消 息

成都法院

网上“电子档案查阅”功能

正!式!开!通!啦


6月9日是第15个国际档案日,成都法院“电子档案查阅”功能正式上线“蓉易诉”电子诉讼平台,让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足不出户即可在网上自助查阅全市法院的电子诉讼档案





01.操作流程


注册并登陆成都法院“蓉易诉”电子诉讼平台,进入平台后点击门户右下角“电子档案查阅”


检索并选中需要查阅的案件,可使用案号或当事人姓名进行检索;


明确查阅人身份并上传相关印证材料;


提交查阅申请后法院工作人员将在一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反馈;


查询审核结果,如审核不通过可在“审核意见”处查看具体原因,如审核通过请点击“影像卷浏览”并完成浏览、下载、打印等操作。




02.材料准备


查阅人为当事人、代理人需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


当事人:当事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当事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工商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律师/法律工作者:执业证/工作证、事务所介绍信、当事人授权委托书、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


其他诉讼代理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当事人授权委托书、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


查阅范围:1984年至今,所有诉讼档案正卷有关内容。



查阅人为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单位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工作证,经档案所在人民法院审查同意,可以查阅、复制诉讼档案正卷有关内容。人民法院与有关单位已有相关借阅规定的,按照规定办理。



成都法院“电子档案查阅”功能,在充分保障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阅卷权利的同时,节省了时间和经济成本,当事人、律师等可以足不出户,通过网上操作提交阅卷申请、浏览档案,并根据自身需要下载保存附有法院水印及电子签章的PDF文档,随用随取,查阅服务从“最多跑一次”升级为“一次不用跑”


助推法院工作提质增效,缓解窗口工作压力,成都法院案件数量大,电子档案利用需求高,法院电子档案查阅窗口工作量一直不小,网上阅卷功能开通后,减轻了法院电子档案查阅窗口的事务性工作,保障了档案利用集约高效。


近年来,成都法院始终致力于践行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系列改革,在充分发挥电子档案服务能力方面不断创新举措,2015年,成都法院陆续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的电子档案查阅窗口,实现了面对面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方便快捷的电子档案查阅利用服务;


此次推出网上“电子档案查阅”功能,实现诉讼档案查阅全流程线上办理,是四川省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直接将“少跑腿”升级为“不跑腿”。


下一步


成都法院将继续积极推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坚持致以实心、用以实举、明以实效,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以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理念和措施,让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司法为民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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