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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源城区找故意伤害官司律师,河源源城区找故意伤害官司律师电话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09 07:06:59

很多地区老房子可能没有证件没有审批,那种建房几十年的,难道遇到拆迁就要无偿拆除吗?今天跟大家分析该类型摩文经典案例,属于以拆违代拆迁,通过摩文律师致力维权,获得合理合法处理结果。

广西河源市18村民集体委托摩文律师去当地考察实际情况,也更详细的分析每一户的情况和诉求。

案件情况:

18户村民名下位于源南镇某村的房屋,系其合法拥有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在2019年1月15日,源城区人民政府发布《源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房屋征收决定的通告》,启动房屋实施征收。18户村民房屋都在其征收范围内。并于2019年2月28日出具《房地产估价咨询报告》。

一个月之后村民们拿到了评估价格,但实际与周边房价以及市场经济相差太大,无法接受。

在跟政府谈判开会的半年时间内,一直未能达成协商,2019年7月26日,源南片区房屋征收工作现场指挥部发布《关于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的通知》,以村民等人位于源南片区土地储备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房屋未办理规划、用地审批手续,属于违法建筑为由,责令村民于2019年8月5日前自行拆除该房屋,逾期不拆除,将依法强制拆除。

村民们其实早在委托摩文律师前,是申请过行政复议的,只是政府以《关于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的通知》是行政处罚行为中的一个过程性文件为由,驳回村民的复议申请。

所以复议被驳回后,村民们第一时间与摩文律师建立委托关系,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四条:“对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第二条第三款:“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基于上述法律规定,强制拆违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范畴,其强制执行的内容系事先作出的一个行政决定;亦即,强制拆违行为对应的基础行为应当是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行政机关只有在作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明确违法建筑的所有人或者搭建人独有拆除违法建筑的义务,又在相对人不履行的情况下,才能依法实施强制拆违行为。

并且在摩文律师精准搜集证据的情况下,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一、撤销被告河源市人民政府作出的河府行复[2019]35-4撒0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二、责令被告河源市人民政府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河源市人民政府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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