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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律师断绝亲子关系,自愿断绝亲子关系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07 08:57:24

讲故事学法律时间

亲情是什么?通俗点讲就是亲属之间的特殊情感,不管对方怎样也会爱对方,无论贫穷或富有,无论健康或疾病,甚至无论善恶。如果有一天,父母和孩子闹翻,亲子关系是能说断就断吗?签合同管不管用?

这些,看看下面检察官讲述的故事,就知道答案啦。

故事背景

在长四胡同口有家开了二十多年的小店——杨田小馆,靠着物美价廉在一众小饭店中保持着龙头地位。老田是小馆的老板娘,老杨是老板兼主厨,夫妻二人靠着这小饭馆将两个儿子抚养成人。大儿子杨浩是夫妻二人收养的孩子,如今是有名的大律师;二儿子杨天是夫妻二人亲生的,刚毕业就进入了著名的科技公司做IT。

漫说丨断绝亲子关系?这事儿可不那么简单

周围邻居没有不羡慕这一家的,老两口身体倍儿棒,两个儿子高大帅气、工作稳定,要说家庭氛围也相当和睦。哦,对了,这一家人也发生过很多小插曲呢。老田对亲生的二儿子杨天,可是好长段时间爱搭不理的。

这是为啥呢

故事起因

原来,杨天在高中时一直成绩优异。高考报志愿时候 ,老两口想让儿子学医,杨天表面是答应了,结果背着父母就报了南方的一所大学,选择了自己喜欢的计算机专业。

录取通知书下来,老田这个当妈的伤心欲绝,逼着杨天复读一年再学医。这更年期初期碰上了青春期末期,母子二人在家吵翻了天,谁也说服不了谁。最后,老田拿出杀手锏——断绝母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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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经过

老杨和儿子杨天都慌了神,怎么办?求助当律师的杨浩回家救场!

杨浩回家后先把杨天训了一通,然后拉着母亲往外走:“妈,我跟您去办理解除您跟杨天母子关系的手续,咱不跟他生气了,反正您还有我这个儿子。”老田一下就蒙了,说解除母子关系纯属气话,就是吓唬他的。电光火石之间,老田选择假装晕倒,倒在了儿子的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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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三人紧忙将老田送进屋内,又打了120。老杨更生气了,对大儿子说:“杨天不懂事儿,怎么你也跟着凑热闹,还真断绝母子关系,看把你妈气的。”

杨天看母亲呼吸舒畅、面色无异,松了一口气说道:“我那是骗我妈的,母子关系基于血缘关系产生,从情感上可以断绝关系,但是在法律上这种天然血缘关系是不可以进行解除的。我这不是用的激将法嘛,没成想用力过度,成了现在这样。”

老杨也是无语,二儿子不靠谱,怎么大儿子也添乱,没一个成事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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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结尾

杨天哭着蹲在床边大喊:“妈!妈!你醒醒啊,都是我的错。”老田本就是装晕,老杨和大儿子的对话她都听见了,气得她只好装作幽幽醒来。

杨浩一边倒水一边说:“妈,我刚才是骗你的,不是真的办手续,那合同真签了也是无效的。”

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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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

依据我国《合同法》第2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协议,但是涉及身份关系的协议除外。与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有关的协议,应当适用其他法律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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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

依据《婚姻法》第21条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而且这种法律义务不能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随意解除。

“杨天现在还不满十八岁,你们与他之间,就存在这样一种给予血缘和身份的法律监护关系。所以断绝母子关系的合同以及自行解除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做法,从法律上来讲,都是无效的。”

老田说:“你们这俩孩子没一个省心的,竟敢骗我,都能断绝关系才好呢。”

杨浩赶紧向母亲道歉:“妈,我这也是权宜之计啊,知道您哪儿舍得儿子啊。不过,您真要和我断绝母子关系啊,我和杨天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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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法

根据《收养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妈,你不能不要我啊!”

老田听完吓得也不哭了,拉起杨浩和杨天的手:“你们都是我的好孩子,哪个我也不舍得去断绝关系。”就这么一闹,老田和老杨考虑着,就让杨天选择他喜欢的专业吧。报志愿的事儿就这样过去,一家人又和和睦睦的生活了。

检察官最后叨叨

可怜天下父母心,父母哪有不盼儿女好的呢!老田的心思可以理解,杨天的坚持也值得鼓励,杨浩的普及法律小常识也是让人受益,经过这件事,希望这一家四口以后能更加和睦。好啦,检察官的讲述就到这里,你有没有学到一点法律知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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