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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律师把定金要回来,找律师把定金要回来怎么说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07 06:14:51

N 海都记者 郑旭 江宛秋

昨日,福州市民陈女士通过“智慧海都”APP向海都记者反映,今年7月,她在福建宇泽世纪房地产有限公司以40万元售出自己在福州马尾的房产,但最后她只收到买方交给她的36万元房款,还有买方给宇泽房产的定金4万元剩余2万元尚未退还。陈女士后来发现,宇泽房产在11月申请了简易注销公告,公司也关了门。陈女士曾多次联系宇泽房产的工作人员郑先生,其均表示“正在积极退款”。

记者昨日上午联系到郑先生,郑先生表示自己也联系不上老板,但会尽快退款。律师表示,应在该公司完成注销前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锁定该公司。

市民:4万定金还有2万未退回

陈女士今年70岁,常年居住在山东,福州马尾有一套40平方米的房子委托给福建宇泽世纪房地产有限公司售卖。今年7月,宇泽房产工作人员联系她,40万元可成交该套公寓。工作人员还表示,对方有钱支付并已准备好定金。陈女士听后答应了售房。

随后,陈女士请亲戚代签了房屋买卖合同。根据合同,买方应支付定金4万元给宇泽房产无息监管。7月27日,买方直接向陈女士的账户转了36万元的房款,并且支付给宇泽房产中介费16000元,但其定金尚未退还给陈女士。后来陈女士回到山东,宇泽房产于8月17日汇给了她2万元,但仍有2万元未退还。后来,买方告诉陈女士,宇泽房产关门,陈女士也发现宇泽房产申请了公司简易注销公告。从8月到现在,她曾多次和宇泽房产的工作人员沟通退还定金的事情,工作人员只是表示会尽快退还,但迟迟没有动静。

记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发现,福建宇泽世纪房地产有限公司目前正处于简易注销公告期,期限为今年11月20日到明年1月4日。

走访:原员工另开房产公司 对接人称一直在处理

根据陈女士提供的《房产居间服务合同》,居间方为宇泽房产的工作人员郑先生。陈女士告诉记者,宇泽房产倒闭后,其法人代表和郑先生等一批员工在马尾区东方名城处开了一家名为“福家房产”的房产公司。

记者于昨日上午来到福家房产东方名城店,并未见到郑先生,一名工作人员表示郑先生正外出办事。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郑先生。郑先生称,定金当时打到了公司的账上,虽然离职,他也一直在和陈女士及之前的上司沟通处理。当记者询问是否可以联系上宇泽房产的法人代表时,郑先生表示暂时联系不上,并且拒绝提供电话。

记者从福家房产东方名城店一位曾在宇泽房产工作的员工口中得知,公司倒闭后,法人代表在福家房产任马尾区的区域经理,而郑先生则任其中一家店的店长。该员工称,宇泽房产倒闭时欠下许多债务,老板也在慢慢退款,只不过周期较长。陈女士疑惑,找对接人不行,老板也联系不上,2万元就拿不回了吗?

律师:应在中介注销前 向法院及时申报债权

定金迟迟拿不回来,涉事公司又面临注销,陈女士应该如何维权?对此,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的陆黄森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注销前应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通知全体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公告。如果清算组未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清算组成员应承担赔偿责任。若债权人未在申报期内申报且清算程序已终结,则根据各自过错情况承担相应责任。

陆律师称,陈女士通过经办人郑先生出售房产,郑先生是作为中介公司的员工代表公司履行职务,定金也由公司收取,陈女士只能要求公司支付剩余的2万元定金。鉴于宇泽世纪公司已发布了注销(申报债权)公告,建议陈女士应在该公司注销之前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申报债权,参与公司剩余财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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