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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不找律师会怎样,抢劫罪绑架罪区别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07 01:13:28

抢劫罪及绑架罪如何区分(一)

抢劫罪及绑架罪如何区分(一)

绑架罪的实质是指利用了被绑架人的近亲属或他人担心被绑架人人身安全的心理,并以此达到其不法目的,通常为勒索财物。在这个过程中,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等劫持被绑架人。


绑架罪规定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一章,但本罪侵犯的客体不仅是人身权利,而是双重的复杂客体。因绑架行为会出现限制人身的后果,一般情况下会遭遇激励反抗,故为使绑架行为顺利进行而多被行为人采用的强制性手段,必然严重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其次,考虑到绑架的目的,绑架行为对他人的财产权益或其他权益的侵害也是必然的。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采取一定手段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具体的行为方式可分为暴力型和平和型。实践中多表现为暴力型,包括但不限于捆绑、殴打、强制带离等;还包括胁迫的情形,比如用被绑架人亲属的生命安全相要挟,使被绑架人不敢反抗。平和型包括使用麻醉、昏迷等方式手段,使被绑架人不知反抗。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明显的直接故意。

抢劫罪及绑架罪如何区分(一)

在侵犯的客体方面,两罪的犯罪客体都是复杂客体,并且都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益和财物权益。但是抢劫罪侵犯的客体仅包括这两种,而绑架罪因行为人不法要求的不同还可能侵犯到其他权益。当侵犯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时,财产权益是抢劫侵犯的主要客体,是法律所要保护的法益;而绑架罪的设立初衷,则是为了惩治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


从两罪的客观方面上看,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的方式,直接获取被害人的财物。而绑架罪则是通过暴力、胁迫、麻醉或其他方法,剥夺被绑架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可以是劫离原地也可以是就地控制,同时以恢复被害人自由和安全做筹码,向其亲属、关系人提出不法要求,以此非法获利或达到非法目的。


在犯罪主体要件方面,抢劫罪主体的刑事责任年龄为年满十四周岁以上;而绑架罪的责任年龄为十六周岁以上,二者均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在主观方面,抢劫罪具有侵犯人身权利和获取财物的双重故意。绑架罪则是具有利用人质亲属或其他人对人质安危的忧虑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的目的

抢劫罪及绑架罪如何区分(一)

陈营,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学硕士,曾任职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专业领域为刑事辩护,擅长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并在多起疑难案件的辩护中取得撤销案件、不起诉、法定刑以下量刑的良好辩护效果。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丰富的办案经验,认真、负责的执业态度广受委托人信赖和好评。 曾办理过的部分有社会影响力的刑事案件:

* 黑龙江省电力系统李某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 河北省田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 海南省林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 吉林省孙某涉嫌“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 北京市王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

* 上海市张某涉嫌集资诈骗罪案

* 山东省王某某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案

* 内蒙古李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致死案

* 江苏省罗某涉嫌受贿罪、玩忽职守罪案

* 新疆方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案

* 河南省张某涉嫌伪造金融票证罪案

* 安徽省王某某涉嫌诈骗罪案

* 山东省某交通局张某(处级)受贿罪判处缓刑案

* 宁夏周某贩卖毒品罪死刑改判死缓案

* 北京市王某伪造公司印章罪不予起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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