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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县找律师事务所,深入推进律师参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06 03:20:54

为深入推进“江淮风暴”执行长效机制建设推进年活动,定远县人民法院联合定远县司法局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律师参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探索律师参与执行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执行长效机制建设。近日,该院在执行安徽蓉徽远锦现代农业开发公司拖欠80余名农民工工资系列案件中,邀请律师多次参与案件协调,不到3个月时间,22件案件系列案全部执结,执行到位金额1319余万元,案件的顺利执结成为滁州法院推进律师参与执行工作的成功实践。在推进律师参与案件执行中,定远法院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召开联席会议。法院联合司法局、律师协会,邀请辖区内10家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共同召开“推进律师参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座谈会,研究解决律师参与执行工作遇到的问题,收集12名律师代表相关意见建议17条,及时协调处理侵犯律师执业权利和律师违法违规等事项,切实调动律师参与执行、支持执行、监督执行的积极性。

二是设立专门窗口。在执行服务中心设立专门“律师接待窗口”,并将派驻律师定期值班专项经费列入预算,与全县10余家律所合作,由律所指派律师在每个工作日按照提前制定好的值班表到院轮值,轮值期间主要负责接受当事人咨询,解答实务疑难,促成当事人和解,制定初步执行和解协议,接待当事人信访,耐心释明等工作,以及其他有利于执行工作开展的工作。

三是落实三项告知。在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中告知当事人有权委托律师代理执行案件,并列明律师的职能作用,切实保障好当事人依法委托律师代理执行案件的权利;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而没有委托律师的,告知当事人有权申请法律援助;在执行案件立案时向当事人和律师告知执行法官联系方式,并依托执行服务中心,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为当事人和律师提供“一站式”执行信息公开服务。

四是发挥四种作用。充分发挥律师在拓宽执行调查方式和渠道、在执行救济中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利、协助法官防范和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中做好与法院及当事人的沟通工作四方面的作用。与此同时,严格规范执行人员行为,确保执行人员与律师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杜绝不正当交往、违法交易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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