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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尾找刑辩律师如何收费,马尾刑事律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05 17:40:40

九派新闻记者 顾嘉、王佳箐

换了一把钥匙之后,李小川才打开301的门。

房间里冲出一股发霉的味道,提醒来人这里已经好久没人住了。客厅两个角落里躺着四只老鼠的遗骸,分解后剩下的骨骼和毛的轮廓显示出它们的身躯——大概是饿死的。

露台上长满的,与其说是植物,不如说是杂草。青苔覆盖了花圃和一只水缸,诠释了经年无人居住后的景象。

这是立冬前的最后一个下午,南方的阳光穿过南面的玻璃,倾泻在靠窗的餐桌上。桌上的油汤早已凝固,厨房里的铁锅全是红锈,小半瓶色拉油桶倒在地上,油渍蒸发殆尽。

柜子上散落着女儿九年级时的作业本,第一题要求对“展转”做词语解释。“形容生活不安定,到处奔波。”她写道,又写下一个例句:“这段时间,我总是展转不能入睡。”

这一年,她的父亲正因“诈骗罪”在看守所等待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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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川有十几个手机,八个微博账号。

父与子

这是平反两年来,李小川第一次在白天来到这个位于长宁的家。墙上的挂历翻到2013年7月,他是这一年离开这里的,从此就没有在这里住过。有时在入夜人定后,他悄悄潜回来,摸黑在这里抽上两支烟。

客厅架子上,一只马克杯上印着他和前妻2005年夏天在赵州桥前的留影。一个穿橙色T恤、扎着马尾的女人抱住一个男人的腰,证明他们曾经相爱过。杯子上的这个女人是在丈夫出狱后的第一个春天,在一个出门打牌、答应买烧腊回来的中午,离开了她原本依靠的男人。

他走下台阶,站到客厅的沙发前,没有坐下。沙发早已发霉,上方的墙壁挂着一幅“锦上添花”的木雕。

“就是在这个地方,2013年4月17号,当时我已经出狱三个月了。”李小川比划,“她打电话对我说‘我走了’,我问她‘你去哪’,她说‘不回来了’。我当时一下子就懵了。”

他在牢里呆了四年半。这段婚姻没有在那时结束,而是在他回来以后。这让他大感意外。——也许不意外。这天上午,他还对人说起,“当一个女人变了,学会了喝酒抽烟赌博说脏话,一个干了十二年警察的人怎么会不明白呢?”

十年前,2010年3月,一审判决之后,他被迫签字授权妻子处分财产,作价176万。妻子离开他时,带走了这笔钱和其他存款,留给他50块——这是出狱时,狱警给他的路费——和两个女儿。

大女儿很快出嫁了,父亲拿不出嫁妆,主动提出不参加婚礼。小女儿在原来的高中读不下去,转学去了泸州。

“后来我们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我去签了字,也没看见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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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离开后,李小川写下的字条。

李小川拿起马克杯,又放下。他把刚刚找到的母亲七十寿辰时的光碟装入包里。母亲死在2010年的夏天,听说是气死的。儿子当时在看守所里,没有人给他报丧。

他回来晚了。直到三年后出狱,他在春节祭奠了母亲,说自己无罪,要伸冤。

他的父亲李炳文是南下干部,颇有战功,事迹曾经被《长宁党史》2014年5月刊收录。这一年,当地的一份名人录没有将他父亲的名字列入。他父亲的一位老战友对他说,因为入狱这件事,不方便收录。

“就算儿子犯了错,和父亲有什么关系?”李小川越说越激动,“况且我是无罪的。我已经平反了。”

只是他的平反来得晚,不够及时。

警与囚

“今天是六号了。”他对我说,又像是自言自语,“下周三,十一号,开庭。你看着,不出十五天,就有人要进去。”

他又补了一句:“也许就这两三天,那个诬告我的就要被抓。”

李小川说的诬告他的人是曾经在一起做生意的伙伴。在一次生意往来中,李小川留下的两张收条后来成为对方控告他诈骗的把柄。

逮捕是在县政府大院的办公楼里进行的,那天是2008年7月18日。警察现身的时候,他平静地被带走,没有反抗。

一份案卷材料透露出这件案子曾经引起过争议:一位干部曾经小心地建议,这应该是个民事纠纷,不像个刑事案子。

在看守所里,他和死刑犯关在一间房里。他打心里瞧不上他们。他1980年前后就开始当警察,“83年严打那会,我是死刑执行的指挥,开着摩托车在行刑队前面开道”。

他拿出一本影集,里面有他当年报道的剪报。有他穿着深蓝色警服、橄榄绿警服的照片,有他穿着白色警服按住等待行刑死囚的脑袋的照片,也有他警队同事在一起的合影。

他又从发霉的房子里找到了那套八三式毛呢警服。他靠着这身警服在长宁为人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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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川年轻时是一位民警

长宁太小了,威风的时候,谁都认识他;倒霉的时候也是。

公诉如期进行。一审判了他七年;他上诉,宜宾二审将案件发回重审。2010年3月,长宁法院又判他五年,宜宾中院维持了这个判决。随后,他被转入汉王山监狱。

在下午回长宁的路上,曾经过一个岔路口,李小川曾指着前方说:“前面二十分钟就是汉王山监狱,在一座山上。我们现在要左转。”车里的CD这时播放的是《莫斯科郊外的晚上》、《啊朋友再见》。

他在监狱里呆了两年多,表现不错,减刑半年,2013年初提早出狱。他的妻子、哥哥等几个人来接他。他一度感到很欣慰。

“我现在没几个朋友。我在监狱的时候,有个人对我说,李哥,你进来了就要明白一个道理,所谓的朋友都会消失,来看你的人,你想都想不到。后来真是,看我的,给我送鞋子衣服的是我小学初中同学。”

他在心理上和狱友保持距离,出狱后和他们也不来往,“他们是罪犯,我不是”。

敌与友

下楼时,李小川又戴上了墨镜。隔壁302的门一直没有打开,楼梯里也没有人走动,这很好。

这次回家之前,他特意换了一身衣服,穿了一件绛红色的长袖T恤,套了一件皮衣,换了一条西裤。他换下在家里常穿的布鞋,蹬了一双皮鞋,戴上一副圆形墨镜。

他在路边一棵树下停下,等朋友把车开来。

马路对面一个穿西装的男人往这边望了一眼,朝他走来。临近时,李小川摘下墨镜,接过男人递来的香烟。

“恢复工作了?”

“算吧。”

“该平反了。”

两人握了手当作是告别。

车来了。李小川准备绕到驾驶座,和准备绕到副驾驶的朋友在车前互相让了一下,又一个老头走了过来,叫住了他。李小川回头又和他握了一下手。老头从头到脚打量了一下李小川,大概看出了他的尊严和体面。

“老了,都老了。前面的那些房子原来没有,都是后来劈山建起来的。”

他很少和原来的同事来往,他的“敌人”似乎很多。

“一个集团。”他说,要一个个地写材料反映问题。

他“坚决地、坚定不移地”,不断申诉,在2017年6月拿到四川高院的再审裁定。这是他后来认为最激动的时刻。

“那种感觉只有我体会到,别人都没法理解,就像是一股气,从头顶落到脚底,一下子就站不稳了。我的案子有希望了。”

一年多以后,无罪判决;又一年后,国家赔偿;再一年后(2020年10月),恢复公职。

李小川用了七年时间来为过去四年半的冤狱寻求说法,并且还将继续下去。他还有一样东西要争取,就是他自己要求的“公平”,“只有追责到底,才是真正的公平”。

他不屈不挠,既有韧性,又有耐心,还不知疲倦。

“新闻天天都在看,政策、文件都会认真学习”,反腐消息是重点。上头来宜宾驻点,他马上跑去反映情况。宜宾谁被抓了,珙县谁自首了,长宁谁被留置了,这些消息他都记得清楚。

上网、信件是他反映问题的渠道。出狱后,他甩掉了之前的滑盖手机,学习使用智能手机。他夜夜刷微博、上头条、在朋友圈里发布消息。他每个月不厌其烦地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寄信,仔仔细细地将邮戳、回执等整理好。他手写每一个信封的收信人地址和新闻上经常出现的名字,一沓一沓的材料被分类堆放在入门的大桌子上,上面还有几支固体胶棒、两盒签字笔以及订书机、订书钉、长尾夹。在他申请赔偿时,经他计算并主张的邮费、打印费、误工费、差旅费达15万元。

“你这样做值得吗?”

“值得。我求得了公平正义,推动了法治进步,教育了大众百姓。”

他努力了近两年,等来了长宁县监察委今年九月《关于撤销李小川开除公职处分的决定》。

这鼓舞了他。

“反腐现在向纵深发展了。”李小川说,“宜宾有613人向组织主动说明情况了。领导说要‘再发力’,我理解就是说宜宾反腐‘不彻底’;宜宾有三条江(岷江、金沙江、长江)。”

长宁归

回宜宾城的路上,车又经过长宁文旅那栋楼。三十年前他在这里上班,是主办科员。

一周前,十月三十日上午,他又回到这里重新上岗,从一级科员开始。他马上就五十七了,要和比他小三十岁的人一起当一级科员。他有点不甘心,要申请提前退休。

恢复工作,距离他拿到赔偿过去了一年,距离他平反过去了两年,距离他出狱过去了快八年。的确是来得迟了点。

不管怎样,这是他最近取得的又一个胜利,况且他眼前还有希望。人世间最美好的就是等待和希望。

上班第一天,他驱车一个多小时,从宜宾市区回到长宁。介绍他恢复工作的仪式推迟了一个小时。到了上午十一点,李小川被引入一间会议室,参加了一个会。会议最后,领导介绍了李小川同志,给了他一把钥匙,分配了一个办公桌。

两分钟结束,简洁、高效,大家互相握了手。

重回上班这事,他在朋友圈里给自己开了发布会。他的新闻上了报纸,他的案子被收进刑辩案例集。

很多人都来找他,他每天都会接到几个电话。一个女人在中午十二点半打来电话,说话声音特别大,说“派出所”、“合同买卖纠纷”云云,还要加他微信。李小川说“现在不得闲,正在接受记者采访”。

另一个电话,他接了大概五分钟。他告诉电话那头,“宜宾正在进行整顿试点,领导说了要‘再发力’”,“你要理直气壮,要有主张,不要吵闹,只说事实经过,坚决要求对责任人进行追究”,“你不要冲动,情绪稳定下来,不要急”。挂电话之前,他又强调了一遍:“理直气壮,不要急,争取得到圆满的、公平的、正义的结果。”

晚上七点才到宜宾市区,城里已经开始堵车。这是立冬前的最后一个夜晚。

在车上,他又谈到了目前的整顿试点。他说有个朋友今天一天都在跟上头反映情况。

电话又响了。李小川接起电话,是那个刚刚向上头反映完情况出来的兴奋的朋友。

【附录】李小川案件时间线

李小川“诈骗案”起因于和生意伙伴罗建兵在购买土地使用权时的经济往来。

2006年3月,李小川购买了3间门市房的土地使用权,他同时对另外3间门市房有意,但尚未支付土地款。购买土地使用权后,李小川与周代容、罗建兵、黄显琴三人约定一起建房,并先后以6.8万元和4.8万元的价格,将两间门市房转让给周代容和罗建兵。争议也在此时出现,罗建兵后来出具的收条显示,当年10月28日,他又付给了李小川10.4万元购买了两间门市房;11月4日,他还替黄显琴垫付给李小川10.4万元,同样是用以购买门市房。

李小川否认有这两笔款项的来往。他解释称,这是为了确保黄显琴付款,罗建兵让自己写下了两张收条。11月19日,李小川与黄显琴签订《联建房协议》,约定在所购门面土地上合伙修建房屋,罗建兵作为见证人在该《联建房协议》上签字,但此后几人均未实施联建房行为。

2007年3月,李小川将自己名下的门面土地转让,周代容、罗建兵要求李小川退款遭拒。

2009年3月,四川长宁县检察院以诈骗罪对李小川提起公诉,指控称,李小川隐瞒其实有土地真相,骗取罗建兵三间土地门市款15.6万元,应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2009年8月,长宁县法院一审判处李小川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2万元,追缴犯罪所得15.6万元,返还罗建兵。李小川上诉,宜宾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2010年3月22日,长宁县法院再次对李小川作出有罪判决,除刑期改为五年外,其余罚金、追缴等处罚不变。李小川再次提起上诉,2010年8月26日,宜宾中院作出二审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李小川在服刑期间获减刑半年,于2013年1月17日刑满释放。

此后,李小川开始不断申诉。

2017年6月22日,四川高院指令宜宾中院进行再审。

2018年10月10日,宜宾中院再审,撤销原判决,改判李小川无罪。李小川与罗建兵等人共同建屋的行为属民事行为,关系属债权债务关系,可另循民事法律途径解决。

2019年12月16日,李小川获得国家赔偿65万元。

2020年10月27日,李小川被恢复公职,职务为一级科员。

(据北京青年报及其他公开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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