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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房地产纠纷律师哪里找,餐具让收费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05 10:01:04
对收费餐具,可以说不吗?

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委托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抽检餐具。

对收费餐具,可以说不吗?

执法人员对涉事餐饮店进行执法检查。

对收费餐具,可以说不吗?

餐饮店门口堆放的使用和未使用的收费餐具。

啪、啪、啪……外出就餐时,常常听到筷子戳穿餐具包装膜的声音,此起彼伏。很多食客对此已习以为常,很少过问使用每套被收取2元的餐具是否合理合法及其卫生状况。

日前,一位消费者在“味庄饭店”就餐时,却对此“惯例”说不,拨打了12345投诉。经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该饭店的行为违反了《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被处以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

据统计,今年以来,12345和12315共接到近70起因收取餐具使用费引发的投诉。

小小收费餐具,究竟暗藏怎样的猫腻,惹得大量商家逐利其中?

近日,记者对此进行了暗访调查。

暗访:

多家餐饮店无免费餐具提供

7月7日中午11时左右,记者来到雨花台区某大厦附近,该大厦一楼周边有多家餐饮店。在一家店招为“大香炉大灶台”的餐饮店,记者看到每张餐桌上按照座位数摆放着包装好的餐具。

“餐具收不收费?”记者以普通顾客身份问道。

“餐具两块钱一个人,上面写的。”一名女店员回答。

记者注意到,餐具包装膜上写有“品名:消毒餐具”及生产厂家、产品执行标准号、生产日期等信息,并有“温馨提示:有偿使用,每套二元”的字样。

“有没有不要钱的啊?”面对记者的询问,该店员回答说:“不要钱的,没有啊。要用不要钱的,就等人家吃过的。”同时,其他几名店员也补充说,“这是一次性的,很干净,我们花钱买的,一套就赚5毛钱。”

在另一家“邵伯龙虾”店内,餐桌上同样摆放着包装好的餐具,包装膜上也标有“有偿使用,每套二元”的字样。每套餐具旁还搭配有一个包装封袋的湿毛巾,标有“使用二元”字样。

“有没有免费的餐具?”记者问道。

“没有。”一名女店员肯定地回答。

“这些餐具干净吗?”记者问道。

“给你一碗开水,涮一涮就可以了。”女店员说。

在暗访另一家“水浒烤肉”时,记者发现,店家同样只提供包装好的收费餐具,每套二元,无免费餐具供顾客选择使用。

执法:

店堂无醒目收费明示,部分餐具过期

随后,记者将暗访情况向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作了通报。

7月8日中午,该局赛虹桥分局执法人员对上述餐饮店进行了执法检查。

“我还是第一次听说要提供免费餐具。”在“大香炉大灶台”,一徐姓店员向执法人员承认,店内只为就餐顾客提供了包装好的收费餐具,并没有免费餐具提供,自去年7月营业以来一直如此。

记者看到,就在该店门口旁,摆放着两排紧挨着的塑料筐,分别装有未使用和使用过的餐具。其中,使用过的餐具上沾满油渍,散落着残羹剩菜,正招引着苍蝇蚊虫。

徐姓店员说,这些餐具经顾客使用后,都不用清洗,每天由供货方——餐具清洗消毒公司统一回收后清洗。

该店收费餐具及配套筷子的包装标识显示,供货方是南京银丰餐具清洗消毒有限公司,保质期均为15天。可执法人员发现,该店提供的配套筷子包装日期有的是6月13日,有的是5月8日,均已过期。

在“邵伯龙虾”店,执法人员发现,其收费餐具和配套筷子也是由南京银丰餐具清洗消毒有限公司生产。执法人员询问是否有免费餐具提供时,一女店员指着一台消毒柜和几叠盘子、碗,连声说“有的”。

记者看到,消毒柜里摆放的多是杯子,只有一层摆放了20多只小碗,桌子上的几叠盘子和碗没有密封保存,直接暴露在外。

“筷子呢?”执法人员询问。女店员立即跑到一旁拿出几双包装好的一次性筷子,并承认这些筷子是用于外卖的。

在“水浒烤肉”店内,执法人员发现店家仅提供“每套二元”的餐具。这些餐具由南京万欣餐具消毒有限公司生产,而摆放在餐桌上的部分餐具和筷子,均已超过了包装显示的保质期。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店家可以向消费者提供收费餐具,但要明示收费。同时,应当提供符合卫生条件的免费餐具以供选择,不能强制消费或变相强制消费。”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表示。

和被投诉的“味庄饭店”如出一辙,执法检查的这几家餐饮店均未在店堂醒目位置明示收费及提供免费餐具。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被顾客投诉的“味庄饭店”,因未经显著方式明示收取费用、未提供符合卫生条件的免费餐具供消费者选择的行为,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4212元、罚款5000元的处罚。

目前,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已对上述三家餐饮店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对其提供的收费餐具取样,以进一步检测是否符合卫生条件。

算账:

餐具收费,利润率达66.7%

“除了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外,利益驱使则是不少餐饮店仅提供收费餐具的一大原因。”执法人员告诉记者。

在查处“味庄饭店”一案中,执法人员发现,仅今年3月31日至5月10日,南京洁为先餐具消毒有限公司就以每套1.2元的配送价格,为该店配送了5460套消毒餐具。至案发时,该店已使用5265套餐具,每套餐具收费2元,利润率达66.7%。

该店违法所得=(收费价-配送价)×使用量=(2-1.2)×5265=4212元。

“大香炉大灶台”的徐姓店员称,他们提供的收费餐具同样是每套1.2元进价,以每套2元售出,每天使用数量约在24套至48套之间。

据了解,洗碗池、洗菜池是餐饮店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必要条件。“因为餐具不需要我们清洗,洗碗池根本用不到,顾客用过后放在筐里等餐具公司回收就行了。”“大香炉大灶台”徐姓店员说。

“邵伯龙虾”的店员则表示,他们店每天收费餐具的使用量有10多箱(一箱24套),同样不需要自己清洗。

执法人员介绍,餐饮店使用收费餐具,又不需要自行清洗、消毒,不仅省去了人力成本,还能从中获利,对于规模较小的餐饮店来说,一进一出收益相当可观。

提醒:

无明确收费提示,可拒付费用

对这一现象,记者采访了市消费者协会有关人士。

该人士指出,餐饮业经营者应当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供消费者使用,使用集中消毒套装收费餐具的经营者应当同时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免费餐具供消费者选择,不提供免费餐具则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同时,店家对收费餐具要做好明示提醒。

消费者在就餐结账时发现有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可以要求餐饮店取消相关收费;若餐饮店拒不取消,消费者应注意保留好票据等证据,并及时投诉。如果餐厅没有明确提前告知,且餐具上也没有明显提示收费标志,消费者可拒绝支付费用。同时,消费者在就餐前可主动要求餐厅提供免费餐具,避免在就餐时因忽视收费餐具提示标志而造成纠纷。

江苏冠文(江北新区)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冬冬认为,商家只提供收费餐具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涉嫌违法。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提供免费、安全的餐具是商家应尽的义务。设置收费餐具的同时,商家同样应准备免费餐具供消费者选择。

通讯员 陈益斌 曹阳 王晓伟 朱昊川 潘典军 侯佳楠 许振宇

南报融媒体记者 徐宁 许震宁

本版图片均由许震宁 徐宁摄

作者:徐宁 许震宁

来源: 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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