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南京市找刑事案件律师免费咨询,南京打刑事官司律师电话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04 10:33:09

如果人被抓了,多久能出(审判)结果呢?南京大刑事官司律师——徐义明律师今天专门来给大家解惑。


刑事案件每个阶段的时间问题,是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总体来说,时间上一起刑事案件的办理受理正常情况下大概一年左右。但是一两年、甚至三四年一审判决下不来的情况,也是存在。


一、刑事案件多长时间审结?

南京大刑事官司律师-徐义明律师答:最长六个月可以结案。

1、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一般刑事案件,结案时间或者说判决下达的时间大约为6个月左右。特殊情况下,也就是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刑事案件,经过相应调查取证和审查程序,有可能不足六个月就提前结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二、刑事案件开庭后最长多久必须宣判?

南京大刑事官司律师-徐义明律师答:一般在六个月之内可以得到判决结果。

1、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一审法院应当在给予的审限内作出判决,在这个期限内作出判决,就不超过审限。

2、此时,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而上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按二审的审限进行审理,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一般六个月之内是要结案的,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该当在立案之日起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需要延长的,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


三、刑事案件法院开庭后多久宣判结果大概?

南京大刑事官司律师-徐义明律师答:一般三个月之内可以完成。

1、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2、一般三个月之内要给出判决结果,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三个月。


根据刑事案件的复杂程度不同,审结时间也不同,刑事案件最长审结不超过十二个月。如果您还有什么疑惑以及其他法律问题咨询,可以联系南京大刑事官司律师-徐义明律师,为您提供详细解答。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