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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要血汗钱找律师,讨要血汗钱找律师有用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03 18:29:52

极目新闻记者 余皓

一笔13万余元的欠薪,包工头迟迟不付,被告上法庭后还混淆视听,将另一工程的劳务支付款说成是这个工程的劳务支付款。重庆来汉农民工刘某的这笔13万余元劳务费险些“被黑”。所幸,在本报公益律师长达4年的帮助下,该案尘埃落定,刘某历经波折最终胜诉。

本报公益律师奔波四年追讨13万欠薪!包工头混淆视听,农民工血汗钱险“被黑”

劳务费险些“被黑”

据刘某介绍,2014年9月,黄梅县一家建筑劳务公司将咸宁一小区的脚手架工程建筑劳务分包给何某。何某又将该劳务工程分包给他。他带领10余名老乡干活。2015年12月,工程完工后,何某尚欠他21万余元劳务费未支付。

刘某多次催讨无果,遂于2017年5月向本报楚天公益律师团成员、武汉市民之家法律援助工作站负责人朱宏伟律师求助。

本报公益律师奔波四年追讨13万欠薪!包工头混淆视听,农民工血汗钱险“被黑”

朱宏伟律师联合另一公益律师李明照迅速查明案情,理清了法律关系。朱律师认为虽然双方签了分包合同,但刘某是个人,不具有劳务作业的法定资质,该分包协议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刘某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施工并验收合格,何某就应当参照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费,遂提起诉讼。

法庭上,被告何某辩称,工程完工后,双方并没有进行结算,且所有的劳务费都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了刘某所管理的员工合计22万余元,不存在欠付刘某劳务费的事实。而原告刘某认为,李某所支付的22万余元是另一工地的劳务费,不是本案工地的劳务费。

最终,黄梅县法院采纳了被告何某的观点,认为该笔劳务费何某已支付完毕,遂一审判决驳回刘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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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律师4年帮扶终还原欠薪真相

得知一审败诉,刘某有点心灰意冷,同时也感到委屈。两名公益律师劝慰刘某不要放弃,要坚信法律会还他一个公道。此后,公益律师作为刘某的代理人将此案上诉至黄冈中院。黄冈中院下达的传票注明开庭地点是黄梅县法院,而刘某未仔细查看,以为二审开庭地点在黄冈中院,导致未能按时到达指定开庭地点,法院按撤回上诉处理。

刘某收到撤诉裁定后欲哭无泪。公益律师朱宏伟一边给刘某做思想工作,一边提醒刘某搜集一些与何某存在两个工地合作施工的相关证据。刘某无意当中在手机中找到了曾经与包工头何某的通话录音,该录音清晰表明双方存在两个工地的施工合作,且何某明确表示拖欠刘某劳务费的事实。

朱宏伟律师立即起草材料,向黄冈中院申请再审。黄冈中院认为刘某的再审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遂裁定撤销原一审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在重审过程中,朱律师反复强调录音的重要性,并提交了几名工友的视频证言,用以证明被告所付劳务费是另一工地的款项。

黄梅县法院重审后认为,被告何某支付的一笔8万元系该工程的款项,扣除这笔8万元,何某尚欠刘某13万余元劳务费。2020年5月,该院作出重审后的一审判决,判决何某需向刘某支付13万余元劳务费以及利息。何某不服,提起上诉。2020年12月,黄冈中院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驳回何某的上诉。

何某仍然不服,向省高院提出申诉。今年9月22日,省高院裁定驳回何某的再审申请。10月18日,公益律师朱宏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他们已帮刘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现正在执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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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武汉市民之家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于2013年8月,8年来,帮助了数千名贫弱群众,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该工作站先后荣获“武汉市法律援助重点办案单位”“武汉市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基地”等称号。负责人朱宏伟律师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省市“五一劳动奖章”等殊荣。

贫弱市民可拨打武汉市民之家法律援助工作站公益法律咨询热线:座机(027)65770835、手机13908642470,或前往武汉市民之家北二门一楼1030室申请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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