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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工伤要找律师嘛,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计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03 17:56:51

工伤赔偿全面简要流程,法律咨询:没交工伤保险,工伤后如何索赔

去年9月份入职,公司一直没给签劳动合同,也没给买任何保险,十天前在外出办公事的路上遇到了车祸,肇事司机那边全责,目前的医疗费用也都是司机那边垫付,但我这个情况也属于工伤,该如何跟公司索赔啊,可以让公司把我的工伤保险补起来,然后做工伤认定,由保险公司赔偿嘛

根据《劳动法系》《工伤法系》的相关规定及工伤案件十年的经验简要解答如下:


工伤赔偿流程3要点:工伤认定,伤残鉴定,正常计算赔偿数额

一、单位应该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否则违法。

1。签订劳动合同,交纲社会保险是单位的法定责任。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双倍工资,拖欠社会保险的可以要求补交。

二、发生工伤事故的,工伤职工要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员工要证明劳动关系。

1.单位30天,员工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2.员工申请工伤认定一般情况下要证明劳动关系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认定为工伤后要及进行劳动能力伤残鉴定。来确定伤残等级。

1.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2,伤残鉴定的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赔偿流程3要点:工伤认定,伤残鉴定,正常计算赔偿数额

四、根据伤残等级,工资标准计算工伤赔偿数额。

1,工伤伤残待遇,

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享受生意人待遇,1-4的保留劳动关系按月领取伤残津贴,5-6级的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7-10的工伤待遇主要是三个一性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医疗补助金。

2,工伤工资待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医疗类待遇。

医疗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用。医疗器具辅助费。

五、要赔偿工伤待遇的程序。

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单位拒绝赔偿的员工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工伤待遇 劳动仲裁。

工伤赔偿流程3要点:工伤认定,伤残鉴定,正常计算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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