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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03 03:23:18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20-068

转债代码:113036 转债简称:宁建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工程业主单位与本公司涉及诉讼基本情况

因浙江路网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网物流”)在缙云路网物流中心工程支付工程进度款过程中存在拖延情形,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9月向缙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决路网物流支付所欠本公司工程款违约金及相应利息,缙云县人民法院对本案做出判决后,本公司就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浙江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本公司上诉并进行了审理,根据其出具的终审《民事判决书》,判决路网物流支付本公司工程款38,371,720元及违约金4,713,643.01元,并支付自2015年1月10日至款付清日止就欠付工程款按日万分之五利率计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确认本公司对涉诉项目在38,371,720元工程款范围内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关于本次相关起诉、进展及判决结果情况详见公司2015年10月10日、2017年1月7日及2018年1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及《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结果公告》。

二、工程业主单位破产清算概况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路网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债权申报通知,根据该通知,缙云县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本公司工程业主单位浙江路网物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法和律师事务所担任浙江路网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路网物流管理人通知本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之前向其申报债权。

三、公司债权申报相关情况

现因路网物流破产清算,本公司已按照债权申报通知等的相关要求,申报债权本金38,371,720元,其他损失债权(违约金)44,236,514.61元,总额82,608,234.61元,其中本公司对缙云路网物流中心工程项目在38,371,720元工程款范围内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四、路网物流破产清算对公司的影响

因债权人会议尚未召开,相关事项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暂时无法估计路网物流破产清算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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