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一建挂靠找律师,各类聘用律师之间的差别是什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02 17:34:33

律师所内的聘用律师大体可以分出以下几个类别一类时作为团队律师,应当属于授薪律师的类别;另一类一方是属于独立执业一类的律师,也就是向律师事务所交管理费方式的挂靠律师那一类,这其中有完全自己拓展业务、自己办理的一小类,另一小类是律师与别人合作,由别人给拓展业务自己办理案件的这一类。

为了说明这方面的事项,就以我们小县城的水平为基础来说明。

一、授薪律师的年工资水平。

授薪工资每月5000元,就是算很多了,就按照这个标准,每年能得工资六万元。只管办理案件就可以了,也不用管其他方面的事了。每年基本也是这些钱的工资。

二、独立执业律师的工资。

独立执业律师的工资是不固定的,要根据自己的业绩来决定。为了更清楚说明这个问题,就把每年向律师所所缴纳的管理费忽略不计。每个案件的收费额就固定定为三千元。

a.完全自主开拓业务律师的情况。

假如均是刚开始执业的律师。第一年自己出去开拓业务,开拓成十二件案件吧,那总共收入是三万六千元。

b.与别人合作办理案件的律师。

也就是说别人给他介绍案件,别人扣除百分之五十的收费,给他百分之五十。一年办理四十八件案件,他可以得到收入七万二千元。

按照每年办理四十八个案件,也基本是满负荷工作的了。

三、将这三种律师的优劣进行比较。

从中可以看出独立执业与别人合作的律师收入最高;授薪律师收入次之,独立执业自己开拓业务的律师收入最低。

所以独立执业的律师与他人合作的办理案件就最多了;有很多年轻律师就愿意作授薪律师了,律师是最不愿意做独立执业自己开拓业务的律师了。

可是我觉得最有前途的律师的顺序正好相反。我就把其中的道理说一下:自己开拓业务的律师是具有律师的全面能力,具有发展潜力,有个不断提高的过程;另外两种律师丧失了开拓业务的能力,是变成了别人的工具而已。是别人盘剥的工具。

尽管律师刚开始从业比较艰难,如果能够坚持下去,就会不断发展壮大;而那两种律师当利用价值使用完毕后,就会被别人所抛弃。

以上是我发自内心说出来的话。肯定会得罪一些人的。我也不害怕被攻击。有句话说的好“天机不可泄露”。这不是天机,这是谁都明白的道理。你们说是不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