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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办怕被拆迁人找律师吗,企业拆迁维权:一大误区是不敢和政府打官司,怕被报复和穿小鞋?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02 12:59:08

当企业和政府产生法律纠纷,比如企业遭遇行政处罚、面临强制拆除、停业拆迁搬迁等,企业很清楚通过法律程序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是在考虑是否要走法律程序“告政府”时,企业往往会产生诸多顾虑,担心自己和政府“撕破脸”,以后被政府“报复”或者“穿小鞋”,毕竟往后还需要在政府的管理下生产经营,抬头不见低头见。

这其实是企业维权的一大误区。


一、时代在发展 政府在进步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熟人社会,过往的生活经验告诉我们,遇到棘手的问题只能“靠关系”“走后门”才能解决。而老百姓和政府相比,更是处于弱势,老祖宗们也有语重心长地的一句话——民不与官斗。

为什么不斗?因为斗不过,不仅自己斗不过,还可能把全家给搭进去。为了保全一家人的生命健康与安全,“民不与官斗”成了最广为人知、最朴素、最实用的劳动人民生存经验。

但是时代在发展,革命前辈们带领我们挣脱了封建社会的压迫,走上了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我们有着耳熟能详的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们正在努力建设一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们的政府一年比一年重视依法治国,我们的领导层、智囊团们绞尽脑汁要把政府的权力关进笼子里,我们的法律法规一年比一年完善,力争更好地保障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企业拆迁维权:一大误区是不敢和政府打官司,怕被报复和穿小鞋?

万事万物都是在发展变化中向前走的,也许在曲曲折折的发展过程中,我们还是看到有政府的违法行政,制度落实不到位,老百姓遭受了不公平的待遇,更有一些政府官员欺上瞒下,损害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但是,这些乱象都是少数。在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有效制约下,我们有更多的老百姓通过正当的渠道、合法的途径,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不能因为少数的挫折和道听途说,就因噎废食,因为想象中的害怕,就放弃了自己手中的权利,不去行使。

时代在发展,政府在进步。政府是老百姓选出来的为人民服务的机构,老百姓与政府之间的纠纷和矛盾也有越来越完善的各种制度来调整和管理。《中华人民行政诉讼法》就是一个“民告官”的操作指南。法律赋予了老百姓与政府对簿公堂、伸张正义的权利!

二、有权就要用 不要怕麻烦

首先,我们要清楚我们有和政府平等抗争的权利,其次,我们还要学会不怕麻烦去行使我们的合法权利。

而既然走法律程序,那必然是要按照正规的程序来进行的,法律要保障每个老百姓获得公平公正的对待,那么各种各样的程序必然是严谨而繁杂的。很多人觉得打官司麻烦,耗时耗力,结果也未知,不免幻想可以毫不费力、轻轻松松就实现自己的诉求,比如寄希望于某个大人物发句话就一路开绿灯解决问题,这样的事情是与法治社会的目标,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背道而驰的。

人人都想靠关系解决问题的结果,就是人人都解决不了问题,只有法治社会才能给予每个人想要的公正。

我们要维护自己的权利,就需要按部就班依照法定程序来行事。要法律维权,就不能怕麻烦。

三、企业与政府 你好我好大家好

如果与政府产生了纠纷,不要着急和慌乱,不要觉得政府高高在上,不敢和政府对抗。

要知道,我们现在是依法治国,我们现在是法治社会。现在的政府没有可以只手遮天的“官老爷”,有的是经过层层严格选拔出来的公务员,有的是各种各样的制度在制约政府的权力,有的是政府要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工作压力和指标。

有经验的律师在实际办案过程中会发现,很多企业和政府的纠纷,在通过法律程序维权后,企业反而和政府部门的主要领导建立起非常友好的关系。

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制约政府的制度越完善,政府就越不可能因为欺压老百姓而获得好处,政府与老百姓是“你好我好大家好”的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关系。当企业遭受到政府不公平的待遇,企业权益的受损并不会带来政府主要领导的受益,实际情况可能是基层政府工作人员因为疏忽或者法律知识的欠缺而导致了一些错误,这些错误也就是政府部门主要领导的管理疏忽、工作过错,对他们的职业生涯产生重要影响。

此时,对于政府部门的主要领导来说,企业去维权,反而是在帮助他们纠正错误,避免更大的职业危机。所以企业遭遇权益受损时,要通过正确的方式而不是非理性的方式去维权,要通过正当的渠道、法律的程序去解决问题。

问题摆在明面上,双方才可以敞开来解决,这样反而可以达到一个更好的皆大欢喜的结果。

四、你觉得黑 可能是因为不懂法

很多老百姓在遭受政府不公正的待遇后,会很愤怒,认为社会太黑暗,没有公正,没有平等。但其实你觉得黑,可能只是因为你不懂法。

不排除有个别的基层政府工作人员在行政作为的时候,违背了“为人民服务”的初心,肆意侵害老百姓的权益,但是大部分政府人员都还是基本按照程序来办事,不会太离谱。即使在这个过程中存在各种违法和瑕疵,老百姓也都是有各种救济途径和方法的。

但是一些人在遭遇到不公的时候,完全没有法律维权的意识,除了嘴上喊冤,基本上拿不出有效维权的行动来。一方面是不知道政府哪里违法,不清楚自己和政府之间的纠纷该怎么去掰扯;一方面是不知道怎么做,不知道自己可以通过什么法律程序维权、不知道自己有什么可以行使的权利;一方面是怕麻烦,想挽回自己的损失又怯懦犹豫不决,一说到打官司就畏畏缩缩不敢去做。

在企业与政府的纠纷中也是如此,企业感觉政府这样做不对,但是自己弄不清楚其中的法律关系,不知道政府哪里违法,也不知道自己哪里占理,有心要争取一番,却有害怕争取的结果反而更加不如意。总之就是因为不懂法,反而顾虑更多。相反,如果懂法,反而会更加大胆敢去做。

因为不懂法而害怕也不必苛责,人们对于没有做过的事(法律维权)总是感到瑟缩的。我们只想告诉你,当你忐忑不安害怕的时候,可以去向懂法的人咨询了解。

五、结语

企业维权并不会存在一些企业所担心的,和政府打官司会把政府得罪,担心会被报复或穿小鞋。因为企业与政府的纠纷,说到底也只是公对公的事情,没有什么私人之间的恩怨、没有什么深仇大恨。

所以企业遇到这样的事情,要绷紧法律维权的这根心弦,第一时间向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咨询,经过律师各方面分析之后再进行决策,避免走错路,走错路可能损失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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