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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靠谱遗嘱继承纠纷律师找哪家,老人死后房产继承女儿有没有继承权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01 21:05:18
老人离世后名下房产为何他唯一的侄子没有成功继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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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我在理发时,理发店的王老板得知我们是从事法律服务行业,就叫他家亲戚将遇到遗产处理的事去找我们,事情是这样的:王老板亲戚小黄的亲叔叔老黄,一生未娶无儿无女,在日常生活不能自我照顾的情况下,是由村里与乡镇敬老院安排照顾老人,在最后住院治疗一个多月的时间,小黄夫妻俩经常去医院照顾, 最终由于医治无效老人在去年年底去世了,老人名下有一套住房,小黄收拾老人遗物以后,接下来准备处理老人房产时,所在地的镇政府敬老院工作人员找到他,说老人名下的房子政府说归敬老院,鉴于小黄在老人住院时照顾老人,政府按房产的20%给予给小黄补偿,小黄说怎么可能呢?自己叔叔没有子女,他的财产归侄子继承这是名正言顺的事情,怎么一下子归政府呢?

老人离世后名下房产为何他唯一的侄子没有成功继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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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的《继承法》相关规定,对于公民去世后留下的遗产处理,通常是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协议执行,如果既没有遗嘱也没有遗赠协议,那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法定继承人在法律上又是怎么样规定呢?法定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继承开始时,由第一顺序继承,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才可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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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规定不难看出,虽然叔侄关系被认为是血缘非常近的亲属关系,但从法律上讲,侄子并非叔叔的法定继承人,至于无人继承的遗产处理,根据《继承法》三十二条规定,无人继承的财产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在《继承法》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七条亦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因此政府给予小黄适当份额补偿也是有依据的。传统观念中认为,无儿无女的叔伯的遗产,理所当然就应留给他的侄男侄女,是不符合法律上权利义务对等的立法意图,法律上对侄子没有规定赡养义务,亦未赋予侄子对叔伯遗产享有法定的继承权,除非侄男侄女对叔伯尽了赡养义务或双方达成遗赠扶养协议,这样可以获得遗产的赠与权利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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