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吴江区找刑事官司律师,苏州吴江刑事案件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01 16:08:54

12月17日,苏州吴江区检察院检察官成功敦促一网逃犯罪嫌疑人曾某到检察机关投案,并将其安全移送至公安机关。

曾某系苏州市吴江区某足浴店老板,涉嫌一起组织卖淫案,在其手下工作的多名员工已经被公安拘捕。出于害怕被抓的心理,曾某首先想到的是逃往外地躲起来。

曾某“跑路”后,公安机关对其上网追逃,这给曾某带来了不小的心理压力,曾某心想,这样下去,迟早会被抓获归案,还不如早点主动投案,争取从宽。

打定主意后,曾某联系了一名律师,打算回吴江接受处理。由于自己是在逃人员,曾某对于直接去公安机关有所顾虑,12月16日,曾某让律师打电话联系了吴江区检察院承办该案的检察官。然而,由于该案还没有进入到检察办案环节,非特定情形检察机关不宜提前介入。

虽然此前没有过嫌疑人到检察院投案的先例,但是检察官考虑到曾某内心排斥去公安机关投案这一点,为了打消其顾虑,检察官也开动脑筋。检察官仍立刻联系承办该案的公安民警,将相关线索向其进行说明,随后,又积极与吴江检察院12309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司法警察大队共同提前做好准备。同时,在了解到该案涉及一条职务犯罪线索后,检察官还第一时间又联系了纪委监委相关工作人员到场。一切安排妥当后,承办检察官跟曾某约定第二天来检察院,并保证会依法办理该案。

17日上午,曾某在律师陪同下,如约来到了吴江区检察院。然而,此时曾某突然一反常态,喊冤叫屈,坚决不承认自己涉嫌犯罪。在检察官细致耐心的劝解下,曾某最终放下心中的芥蒂,敞开内心,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最终,曾某表示,将立即去公安机关投案。目前,曾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通讯员 赵聪 薛丽娟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於苏云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