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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找律师代理,异地找律师代理可以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01 15:20:36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周利)11月1日,疫情突然来袭,让株洲城按下“暂停键”,包括石峰区在内的主城区实行静默三天。

静默首日,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案管大厅就接到了一个焦急的电话:“你好,我是福建正成功律师事务所律师魏某某,我是你院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由于该案不属于互联网阅卷范围,株洲现在突发疫情,我能否申请异地阅卷?”

了解情况后,该院立即启动异地阅卷服务模式,在与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检察院案管部门沟通后,商定了异地阅卷方案。在12309检察服务平台,魏律师按照要求提交阅卷申请并上传委托代理手续。随后,石峰区人民检察院案管部门网上审核并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异地阅卷”模块登记律师异地阅卷申请。系统审核后,该案件电子卷宗及代理律师信息自动通过检察专网推送至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检察院,该院案管部门进行下载刻录光盘,经现场审核后交给了申请律师。该案成为株洲检察机关利用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成功实现网上异地阅卷首例。

“没想到这么快能进行阅卷,真是太便捷了,非常感谢!”魏律师对“云接力”保障异地阅卷的做法深表谢意。他说,“在新冠疫情防控关键时刻,检察机关‘异地阅卷’工作模式解决了跨地区阅卷的难题,有效填补了特殊案件不能进行互联网阅卷的空白,充分保障了律师的执业权利,给检察机关的创新举措点赞。”

据了解,年初以来,石峰区人民检察院依托互联网和检察业务异地阅卷系统,共办理律师异地阅卷29人次。在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同时,持续优化便民服务措施,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探索完善律师阅卷工作制度机制,构建现场阅卷、异地阅卷、互联网阅卷无缝衔接的多元化阅卷服务体系,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道,律师少跑腿。”

一审:李林俊

二审:伏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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