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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专做医患纠纷案律师哪里找,金华医疗纠纷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01 06:46:46

新媒体时代,“蹭热点”是提高传播流量的常见手段。

正如近日,各路主播借“杭州女子失踪案”“赚流量”的行为。在该案被社会广泛关注后,一众主播就“嗅”到了流量的可“蹭”之机。他们中,不仅有人驱车千里赶到涉事小区开设直播,更有甚者直言不讳:“我就是来蹭热点的!”尤为令人反感和憎恶的是,在警方通报了失踪女子已被害后,仍有主播在事发小区附近直播,肆意捕风捉影、评头论足。

总有人用尽一切手段哗众取宠。7月初,有两名主播为了“赚流量”,故意在浙江金华某医院人为制造医患冲突。这场自编自导自演的“闹剧”,以涉事主播被民警带走,受到应有的教育与惩戒而告终。

在上述这些人眼中,现在就是流量为王的时代,高流量就意味着高收入。为此,他们赚流量的方式简单,只要是热点就蜂拥而上;“蹭热点”的手段粗暴,可以无视他人的隐私、尊严,甚至是生命。在流量面前,良知、悲悯等伦理的底线,都可以被他们无情地践踏。

守护伦理底线,是每个传播者的基本责任。这份责任的核心要义,是人们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对行为的后果负责,亦要对社会负责、对他人负责。在人人都是传播者的今天,如果没有这份责任意识,传播的内容也就失去了应有的价值。因此,传播者必须明晰自己的责任,理性审慎地选择传播的内容,并准备好为有可能发生的结果负责。

传播者的责任在于尊重公共利益。现今,新媒体传播的内容已可成为一种商品,在资讯爆炸的时代获得了可以变现的价值。然而,不容忽视的是,在社会范围传播的内容,还是一种公共品,具有传导社会价值观的公共属性。因此,传播者要坚守社会效益优先的原则,不能为了个人经济利益而肆无忌惮地追求流量,以低俗、色情、暴力等内容侵害公共利益。

传播者的责任在于尊重客观事实。在热点事件的传播中,新媒体的最大优势就是快。可是,这种“快”往往难以把握事件的客观真实,容易偏离事件的核心本质。这不仅会误导受众对事件的认知,还会削弱事件传播的公信力。因此,无论以何种方式传播,传播者都应坚持“事实第一性”的理念,经认真核实后,在理性判断的前提下进行传播。

传播者的责任在于尊重个人权益。一些传播者为迎合人们的猎奇心理,进行大量揭秘性的传播,甚至揭露个人“创伤”。甚者还会附以情绪化的评论,让当事人陷于万分尴尬甚至无比悲痛的境地。因此,传播者应当把尊重个人基本权益作为道德底线和行为共识,牢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保持正直的传播操守,维护良好的传播秩序。

流量固然重要,但如果传播者把流量视为传播的唯一驱动,无视伦理底线,丧失责任担当,只会流毒四方。因此,传播者们要谨记,谋取流量当有所为,亦有所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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