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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前有电线杆找律师,电线杆碍事找谁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31 08:43:36
定安7岁女童被电线杆砸伤 律师:公共设施责任主体应担责

8月19日,张荣被推出重症监护病房,去做CT检查。南海网记者 任桐摄

“孩子病情已经基本稳定,今天检查后,无特殊情况,孩子就可以从重症监护病房转入普通病房。”8月19日,记者向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了解定安县被电线杆砸伤的女孩近况时,该院神经外科主治医师吴然介绍了7岁女童张荣的最新情况。

张荣伤势有所好转,事故责任还未认定,谁该为这起事故负责?对此,南海网记者进行了跟踪报道。

定安7岁女童被电线杆砸伤 律师:公共设施责任主体应担责

张荣的母亲陪同女儿去做CT检查。南海网记者 任桐摄

两次手术近半月治疗 今日有望转出重症监护病房

据了解,事发于今年8月5日晚上9点多。定安县龙门镇英湖村的张荣和往常一样,跟随母亲到村里一家食杂店附近的空地看村民跳广场舞。突然,食杂店门口的一根电线杆突然倒下来,张荣不幸被砸中受伤,当时意识渐晕迷,且浑身是血。当晚张荣被送至海口市海医一附院进行抢救。

主治医师吴然说起当时的情况:“电线杆倒下砸伤了头部,造成了脑部重伤,入院时已经是昏迷状态,并双侧硬膜外血肿,医院为伤者做了两次手术,手术比较顺利,但伤者合并有严重的肺部感染,需要在重症监护病房进行监护治疗。”

定安7岁女童被电线杆砸伤 律师:公共设施责任主体应担责

手术后,张荣一直住在海医一附院神经内科重症监护病房,她的母亲守在门外。南海网记者 任桐摄

经过近半个月的治疗,8月19日上午,记者到医院探望时,张荣的母亲正推着女儿去做全身CT。她不停摸着女儿的脸,时不时拉起她的小手,情绪有些激动。“这么多天都是隔着玻璃每天看她半个小时,今天终于看到了。”

吴然告诉记者,张荣意识已经恢复,还能吃一些东西,肺部感染情况也稳定了。检查后,没有特殊情况,就可以转入普通病房进行继续治疗。

这对于张荣一家来说,是个莫大的好消息。

定安7岁女童被电线杆砸伤 律师:公共设施责任主体应担责

重症监护病房的探视时间每天只有半个小时。南海网记者 任桐摄

治疗至今已花费12万元 还需再治疗至少半个月

张荣的母亲告诉记者,他们一家共四口人,张荣的哥哥目前正在读中专。平时,家里主要靠养鸡为生,年收入2万元左右。自从张荣住院以来,张荣的母亲就在医院盯着,父亲则辗转于海口和定安之间。

“重症监护病房每天花费近7000元,我们拿出了仅有的积蓄,还找亲戚朋友借了不少钱。”张荣的母亲说,刚住到医院前几天,她会租一个椅子在病房睡,租金10元/天,后来她就退了。“如果有一天筹不到钱了,10元钱也是宝贵的,我不能乱花。”那之后,医院重症监护病房的走廊里、楼梯间就成了张荣母亲的休息地。

主治医师吴然告诉记者,截至今日,张荣已经花费了12万元左右治疗费用。其中新农合医保报销5万元左右,自付7万元左右。转入普通病房后,日均治疗费用相比在重症监护病房有所减少,但以目前情况来看,张荣还需住院治疗至少半个月,保守估计费用还需两万元左右。

事发后,张荣的父母一边向亲戚朋友借钱,一边通过水滴筹进行募捐。截至8月19日上午,水滴筹已经为其筹到36338元。此外,张荣的父母前几天还按要求填写了《海南省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急难型)》,正在等候审批。

定安县龙门镇党委书记潘在河说:“申请临时紧急救助,一般是5000元钱封顶。张荣的情况还可以申请医疗救助,就是除了新农合报销以外,个人缴费超过3万以上的那部分可以根据规定,按一定的比例进行申请。”

律师:公共设施的所有人、管理者、使用者应担责

视线回到事发现场,村里好端端的电线杆为什么会突然倒下?根据村民的描述,当天晚上9点多,先是大树的树枝突然断裂,砸到悬挂着的网线,而网线是则是绑在一根长达5米的老化电线杆上,在网线的牵扯下,这根电线杆倒塌,刚好砸在女孩张荣身上。

那么,谁该担起这次事故的责任呢?

定安县龙门镇英湖村委会工作人员吴发钦说:“这个电线杆应该是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时候用的老电线杆,由于年代久远,已经无法查询到相关的信息。通过查看,这根电线杆在地面处断裂倒塌,很有可能是由于年久失修,承重能力较差,才出现了倒塌的情况。”

对此,定安县龙门镇雷鸣供电所一名蔡姓负责人表示,经核实确认,这些废弃的电线杆并非供电部门所有。供电公司的电线杆都是水泥圆柱,没有这种构造的。所以,既然不是供电所的东西,供电所也不能够擅自进行拆除。

中国电信海南定安分公司维护部的工作人员在查看后表示,绑在这根电线杆上面的线缆确实属于中国电信,是用于连接网线的光纤线缆,该线缆本身重量很轻,当时在进行绑扎时,并没有过多考虑到电线杆的承重能力。

各方说法不一,对此,记者采访了广东深天成(文昌)律师事务所律师钟敏,他表示,作为公共设施的所有人、管理者、使用者,对设施有安全管理义务;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伤应该承担侵权责任。本次事件中,需要查明电线杆所有权人,同时对经营管理人核实,相应的责任主体应该对女童的受伤承担赔偿责任。

定安7岁女童被电线杆砸伤 律师:公共设施责任主体应担责

张荣的母亲时常坐在医院的楼梯间等候孩子的消息。南海网记者 任桐摄

记者还了解到,经定安县龙门镇英湖村村民粗略统计,村里这样的电线杆还有三四根,有的在大树底下,有的在稻田里,还有的则在道路旁,安全隐患依然存在。南海网记者将对此事后续进展做进一步报道。

如果您想帮助女孩张荣,可拨打南海网热线电话:0898—66810019 66810515了解情况,或通过张荣父母发起的水滴筹进行捐款。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8月19日报道 南海网记者 任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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