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民事案件二审可以不找律师,当事人可以更换律师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31 06:16:16

周日下午、今天上午都在研究一个公司控制权争夺系列案件。

双方当事人你来我往,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看他们双方的架势是打算把那二十几个与公司相关的民事案由都用尽、打完。异彩纷呈,好不热闹!就是让我看得费脑了些。

公司一旦涉及股东争权的问题,往往就会导致诸多诉讼,甚至横跨民事、行政乃至刑事三大诉讼。

以诸多诉讼形成组合拳,这是常态,但却不能瞎打。要有清晰的目标。也就是说,当事人到底想干什么,到底想达成什么诉求。

无序的乱拳,虽也有杀伤力,但是却是劳民伤财、伤神费力,陷入诉累而难以自拔。

我这两天梳理的这个案子,我方当事人虽然貌似陷入被动,但实际上却占据了章程的先天优势,以及修改章程的三分之二护城河,对方根本难以逾越。但惊奇的是,潜在优势已经形成,我方当事人却迟迟没有走出这关键一步。

具体原因,还得和当事人详尽沟通后,才能了解。但我猜想,这和我方当事人频繁更换律师有关。

当事人提起了诸多诉讼,仅撤销股东会决议的案件就有三个,还有股东出资纠纷案件、工商登记变更的行政案件、解散公司的民事案件…

但是,有一个特点,每个案件都是不同的律师、不同律所的律师,甚至同一个案件的每个阶段聘请的律师,都不相同。

当然,更换律师是当事人的权利,但是系列纠纷,当事人还是要有统筹思维的。

关于委托人更换律师,我有如下几点看法,不一定正确,算是我的几点思考:

第一,如果你已经不信任你的律师了,当即更换。律师和委托人之间,是一种合作关系,信任是基础。如果缺乏信任,你的律师无论怎么做,你都不会满意,当你以挑剔的眼光看待律师时,有效的合作无从谈起。为了案子好,请你换掉你的律师。

第二,尽可能不要跟律师签一篮子的委托代理合同。律师也需要激励,所以按事项分别签订代理合同,分别支付律师费,对律师自身是个约束,也方便当事人对律师工作评价之后,有更换律师的余地。我的见到过有的当事人因为已经支付了律师费,而捏着鼻子不换律师。其实,律师费能有多少钱呢,总比把案子弄砸强吧…

第三,建议你多咨询律师。我见过智慧的的当事人,他们多方咨询、请教,然后和自己的律师进行充分沟通,综合各方意见,最终将成果体现在自己的案件中。对此,我一点都不反对,因为我愿意接纳,一切合规合法将案件推向好方向的行为。但有些当事人就很不明智了,自己百度了一下,或者从其他律师那里粗略地得到几个不完整的意见,就胆敢指挥自己律师如何如何做。我真想说,你行你上!

第四,多与律师沟通。接受委托之后,就开始不回信息、不接电话的律师,应该考虑换掉。案件是需要沟通的,所以律师拒绝沟通,是极不合适的。当事人成为我的委托人之后,我一般不拒接电话或不回微信,这是我的基本礼貌。但人都有点事,我开庭时,是不可能接电话或回微信的。我拒接了,就别一个劲地打。

有一件特别上头的事情,我用手机开庭,突然打进来一个陌生电话,我直接拒接了。但这个电话,一遍又一遍地打过来,让我一次次掉线。相信我,我是不会伺候这样的当事人的,即便我也喜欢钱、想挣钱钱,但显然这样的当事人我是伺候不好。如果你对自己有点自信,或是相信你所咨询的律师,你就该等一等。

随便瞎写的,供批评。

于哲律师2022.4.18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