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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多少钱定罪,小利帮忙是真的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09-28 02:20:09

随着互联网、通讯技术的发展,一些不法之徒利用现代通讯技术和网络等方式不断翻新诈骗手段,电信网络诈骗愈加呈现出手段高科技化、形式多样化、过程迅速化、作案隐蔽化,让人防不胜防。为了保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打击犯罪,国家规定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违法行为予以制裁。帮信罪这几年逞爆发式增长,为了保护人民群众免受犯罪侵害。结合近期受理90余件的帮信罪法律援助案件,对帮信罪做如下普法宣传,对社会大众起到警示作用。

一、什么是“帮信罪”


帮信罪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简称,《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两高《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二、“帮信罪”的主要行为表现


(一)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实施的下列行为: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的;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网卡的。


不要被“小利”引诱欺骗 掉进“帮信罪”的坑


(二)电商平台预付卡、虚拟货币、手机充值卡、游戏点卡、游戏装备等经销商,在公安机关调查案件过程中,被明确告知其交易对象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仍与其继续交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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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或者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及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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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提供帮助的下列行为,情节严重的都可以构成本罪。1.为他人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2.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广告推广。包括两种:一是为实施网络犯罪的个人做品牌宣传、业务宣传等推广;二是为他人为实施犯罪设立的网站、app、信息介入端口等做推广;3.为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提供支付结算业务。如提供转账、现金提取等帮助。

三、“帮信罪”的处罚


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均可构成帮信罪。主观方面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帮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帮信罪”在互联网业务的方方面面均有适用的空间和条件,稍有不慎,互联网从业者便可能踏入帮信罪的雷区。增强防范意识,妥善保管涉个人信息证件和账户,不出租、出借、出售,切勿轻信网络卖电话卡、银行卡赚快钱的方法,以身试法沦为阶下囚。尤其提醒广大青年,特别是广大学生,一定不要参与电信网络诈骗,不要被“小利”引诱欺骗,掉进“帮信罪”的坑。

来源:金张掖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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