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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法律顾问,深圳机场招标采购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09-28 02:16:10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为 深圳机场法律顾问服务及法律服务供应商库招选项目 (项目编号: JT-ZB20210826-001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采购内容:本项目拟招选一家服务商作为机场集团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招选多家服务商组建集团公司及所属全资或控股公司范围内统一的法律服务供应商库。

2.2 服务地点:深圳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资格的律师事务所(证明文件: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拟投本项目的律师服务团队须不少于三人,其中主办律师不少于两人且近三年无不良执业记录,主办律师须有一名执业八年及以上(证明文件:拟派本项目律师团队成员名单、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局出具的由投标人为项目团队成员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主办律师的律师执业证、司法局或律协认证的近三年无不良执业记录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文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主办律师近三年须具有不少于1个同类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指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2)合同内容:国有企业或政府部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3)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万元;

(4)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须清晰体现合同甲乙双方、合同内容、时间、金额、服务团队人员名单),服务团队人员名单须体现拟派本项目的主办律师名字。国有企业的业绩需同时提供国有企业相关证明文件(须清晰体现国有企业性质等)。若合同关键页无法体现相关内容,可补充提供业主证明辅助证明,业主证明还须写明业主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加盖业主章,以上证明文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非深圳市注册的投标人,需在深圳市设有分支服务机构或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深圳市建立分支服务机构(证明文件:承诺书或已设立的分支服务机构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1年11月11日09时30分00秒至2021年11月22日17时00分00秒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不收取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进行文件购买:

质疑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5日09时30分00秒 ;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9日09时30分00秒。

5.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2日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深圳机场信息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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