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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物流合同纠纷律师,作为承运人物流公司一方的律师,对货物承运合同的初步审查意见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30 12:29:35

初步审查意见

1、核实对方主体身份、资格

2、购买货损险,盗抢险等险种

3、熟知、遵循各项考核标准。

4、对诸多线路进行报价,各线路应明确,报价协商确定后,方可承运。

5、运输任务不单单是在合同约定范围之内,还需法律允许,即:违禁品(枪支弹药、刀具、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迷药、毒品等)的查验,承运违禁品将受到法律处罚

6、交货时,应当留存核对收货人的身份信息,由其签字盖章。尽可能保留相应单据。诉讼中有材料可证明将货有无交付?交付给了谁?交付了哪些东西等?

7、交通事故的发生,系意外事件。因此,意外事件造成未能如约到达,应当无需由其承担相应责任。

8、货物的损失应以成本价计,而非市场价。对承运货物受损的赔偿,注意赔偿标准

9、注意约定:合作的司机、员工给托运方造成的所谓的名誉、财产损失,不应由承运商承担。

10.约定逾期退还保证金的责任,

11、向对方整理、移交所有回单、对账单等证据时,尽可能移交复印件,而非原件,若必须移交原件,应当留存复印件,企业保留移交相应原件的证据,以便不予支付运费时,有证据可以证明,所拖欠的运费金额。

12、向对方交付发票时,保留向交付发票的证据,

13、尽可能约定有留置货物的权利,即留置权。

14、管辖法院的约定

15、承运路线的强制退出,托运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免得托运人任意撤销、变更承运线路

16、逾期支付运费、保证金等的违约责任。

作为承运人物流公司一方的律师,对货物承运合同的初步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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