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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沈丘那里找律师,在沈丘那里找律师事务所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30 08:14:59

今年47岁的赵支援怎么也想不到,事业小成、身家千万的他,承建了老家县城的一个商业体后,遭遇了拖欠工程款、被诬告等一系列风波,如今几乎倾家荡产。现在的他,居无定所,战战兢兢,每日为自己的官司奔走。

在赵支援的叙述中,他今天这般境遇,跟一位"不该认识的人"有很大关系。这个人,就是和他合作的开发商董某云。虽然目前董某云已经因故意伤害和寻衅滋事而入狱,但赵支援三千多万元工程款至今没有着落,价值数百万元的建筑设备和物资,向多个职能部门反映了数年,仍无法追回。

索要工程款被"反告"

赵支援是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人,早年他在郑州从事建筑行业,2010年前后回到家乡,并顺利承建了几个住宅项目。2014年,同乡的开发商董某云拿到县城淮河路西段路北的鑫源国际(鑫源贵都)商业体开发资格,通过熟人找到了赵支援,请求他承揽项目的建设施工。

“认识了不该认识的人”,河南男子被欠数千万却二进看守所:数百万元物资下落不明,对方查封房产竟公开售卖

建设中的鑫源国际项目 2016年拍摄

2014年6月,赵支援实际出资的建筑公司和董某云的沪沈置业有限公司草签了进场施工合同,并向对方支付了600万元工程保证金,随后进场施工。一个月后,两方签订了正式的建筑合同。2015年1月,项目A区主体框架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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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签订的建筑合同

按照合同约定,赵支援要求董某云支付已经产生的工程款2300多万元,但董某云说自己没钱。赵支援表示必须按合同支付工程款才能继续施工,于是董某云借了1500万元,支付了一批工程款,后来又陆陆续续零散地付给赵支援一些款项。

到2015年底,项目又产生了一大笔工程款,但董某云再次表示没钱,此时的赵支援及其施工队伍,已经无力维持,项目暂时停工,有的工人还以爬塔吊、爬楼的激烈方式讨要工资。赵支援带着工人在上海找到了董某云,要求他先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董某云借了120万元,给工人发了过年的钱。

2016年,赵支援用垫资的方式,维持着项目的建设,直到当年10月,商业体的B区也封顶了。此时,已累计产生了6000多万元工程款,但董某云仍然表示没钱支付。赵支援和施工队伍再也无力继续了,完全停工,双方矛盾彻底爆发。

"2016年,我几乎天天给工人发现金,才能干下去,我就想着这工程不能黄了,黄了的话,我的钱更要不回来了,他(董某云)就是利用我这种心理。"赵支援操着一口豫东口音,愤愤而又无奈地回忆当年的情况。

赵支援告诉记者,当时董某云不仅未积极结算工程款,反而告他敲诈勒索,致使自己被刑事拘留,关押5天后,无罪释放。

2017年11月,赵支援对董某云发起工程款民事诉讼,然而紧接着就被对方"反手一击"。此前董某云借款支付的1500万元,赵支援仅仅收到700万元,董某云为剩余的800万元欠款支付了为数不少的利息,随后他就以此为由再次发起控告,致赵支援以涉嫌强迫交易被逮捕。这次拘押,赵支援先后被关在鲁山、周口等看守所,失去人身自由长达9个月。而最后的结果,赵支援再次被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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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健分析指出,从目前已知事实看,董某云先后两次向公安机关举报,导致赵支援被两次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但立案调查后并未发现赵存在违法犯罪事实。董某云主观上具有诬陷的故意,捏造事实,向公安机关作虚假告发,意图使他人承担刑事责任。董某云的行为,涉嫌构成刑法第243条规定的"诬告陷害罪"。

公开售卖法院查封房产,谁该负责?

2019年1月,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民事判决,判处董某云的沪沈公司向赵支援的建筑公司支付工程款33152747.86元及利息。2020年7月河南省高院做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经赵支援申请,周口中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曾做出过财产保全的民事裁定,查封了沪沈公司名下位于沈丘县淮河路西段路北的房产,即鑫源国际项目A区1—3层1.2万平方米的商业用房。查封的房产价值相当于人民币6000万元整,查封期限为2年,规定期间不得办理过户、抵押等财产转移业务。后根据案件审理需要,法院又延长了2年的查封期。

记者走访沈丘当地群众获悉,在工程纠纷远未解决时,董某云就对赵支援的建筑队伍实施清场,更换为其他施工单位继续建设,直至全部竣工。在法院对商业体A区1—3层的查封公告仍然生效的情况下,董某云的有关亲属却对上述房产公开进行售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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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查封公告

该项目的销售方式,类似于"格子铺"形式,即把商业体划分成并不存在实体铺位的小面积空间,每个格子铺仅有十几乃至20余平方米,以相对低廉的总款销售给购房者。由于格子铺无法单个使用,开发商通过委托代管协议来整体运营,出租给较大的客户。

从购房者之一——沈丘居民刘女士手中的委托代管协议可以看到,双方签约时间为2019年8月,位置为鑫源国际A区1层,恰好位于法院查封的区域,而双方的签约时间,亦为查封生效时间段内。

从协议内容可知,开发商许诺从第一年开始,逐年增加代管后的租金收益,五年内共返款已缴纳购房款的35%,然而刘女士告诉记者,自第一个月返还了2000元后,再未收到对方的返还。签约时开发商承诺可以办理按揭贷款,但至今也没有办下来。此外,记者从多位购房者处获悉,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已经引发多起业主维权行动。

记者在现场看到,鑫源国际商业体目前在正常运营,一楼底商有银行、品牌快餐厅等在运营,二楼是一家大型超市,四楼为影城。根据法院文书,其中有1.2万平方米的地产目前仍在查封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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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正常运营中的鑫源国际项目

对于开发商擅自处置法院查封的房产,付健律师表示,赵支援参与建设的房屋涉及到民事诉讼,被法院查封、实施财产保全。根据法律规定,处于查封状态的财产是不允许进行买卖交易的。董某云明知是法院查封的财产,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仍擅自转移、变卖、转让,其行为已涉嫌构成《刑法》第314条规定的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

对于上述明显的违法情形,记者致电周口市中院询问相关情况,该院执行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分工,财产保全和查封裁定由审判庭做出,执行局只负责查封公告、裁定文书的送达,送达以后任务就完成了,其他情况其本人目前并不掌握。

数百万元设备物资,去哪儿了?

在赵支援和董某云纠纷爆发、工程停工之后,2017年年中,董某云曾组织100余人占领了工地,将赵支援的施工队伍赶出了现场,并且阻挠职能部门的现场管理。以上情节在法院后来的判决书中得到了认定。

据赵支援回忆,从2017年6月17日开始,董某云组织的清场长达十余天,撵走施工人员后,现场所有的塔吊、钢管、钢筋、方木等建筑设备和公司使用的电脑、桌椅等物资,悉数被对方控制。法院采纳的相关证人证言也显示,很多设备和物资被董某云及其人员出租、出售或使用。

李某敏在沈丘经营建筑设备租赁,曾把自家150多万元物资租赁给赵支援的施工队伍,在得悉他和开发商董某云的纠纷后,她来到工地上寻找自家的钢管、扣件等物资,经过数次交涉,被董某云等人拒绝,未能寻回物资。

"当时他(董某云)说,不能拉,东西上又没写着名字,所有的东西都是我的,谁租的你找谁去。"李某敏回忆道。后来,她打听到自家的钢管被转运到了董某云老家院子里,有一次寻访中,董的家人告诉她,东西已被租出去了,下落不明。

2018年,李某敏一纸诉状将赵支援告上了法庭,但后来了解到赵支援的现实处境,特别是两次被拘押的经历,最终撤销了起诉。她认为建筑物资问题并不是赵支援造成的,"说实话,赵总人品真不赖,我们会合作到底。"

几年来,赵支援几乎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对董某云的诉讼上,此外,他的另一项重要任务,就是穿梭于当地公检法部门,帮涉及到的六家租赁站打探物资下落、询问办案进展。"恁说那东西也跑不了,怎么就追不回来呢,这法律还拿他们没办法了吗?"赵支援在电话中向办案人员焦急地询问着。

然而,事发已数年,那些价值不低(后经官方认定标的物折旧后总价超过327万元)的建筑设备,仍然没有着落。

任意处置他人总价值数百万元的物资设备,是不是已经涉嫌侵犯财产犯罪?作为办案机关,为何没有帮当事人追回财产?对记者提出的问题,指定管辖的周口市扶沟县公安局有关工作人员未予以正面回应。

……

目前,河南省高院的终审判决已经生效,赵支援也申请了强制执行,但他知道,想讨回那3000多万元工程款,路可能还很长。

津云新闻记者 陈庆璞 发自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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