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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哺乳期间可以不出席找律师代理,哺乳期起诉离婚流程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29 23:55:34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那么哺乳期诉讼离婚程序怎么走?

哺乳期诉讼离婚程序怎么走?

哺乳期诉讼离婚程序怎么走?

对于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离婚申请,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原告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居住达一年以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对于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受理的离婚,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但两种方式只能选择其一。具体的诉讼离婚手续如下

(一)起草离婚起诉状;

(二)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四)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五)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六)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七)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八)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为了保护处于哺乳期的女性,一般男方在哺乳期内是不准提出离婚的,但要是有特殊情况或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受此项限制。所以,哺乳期内提出离婚并不会必然会导致离婚,而是要视情况决定。

哺乳期诉讼离婚要提交哪些证据?

一、身份证据

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身份信息的证明,主要是身份证、户口簿、出生证明、驾驶证、军人证、护照、侨胞证、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等。

二、婚姻关系证据

证明原告与被告之间确实存在合法有效的夫妻关系,一般是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结婚证,如果结婚证丢失,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开具相关证明。

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证据

婚姻感情确已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的重要条件,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主要有分居满两年的证据、婚外情的证据、家暴、与他人同居、恶习等证据,详细可以看法律快车夫妻感情破裂栏目相关文章。

四、子女抚养证据

包括子女方面情况的证据,如出生证明、身份证明、在读学校证明等;争取抚养权方要提供自己的经济情况的证明,如工资条等;以及自己的教育程度、居住环境的证明;证明自己或者自己的父母与子女长期生活在一起的证据;还有对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

五、家庭财产证据

是对夫妻共同债权债务、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主要包括银行存单、借款合同、以及经营的公司的出资证明、股权证明等,还有共同财产被转移的证据。

六、双方经济状况证据

夫妻双方的收入情况,以证明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包括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账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七、住房情况证据

夫妻双方所有的房产的证明。如,房产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八、需要经济帮助证据

证明自己是弱势需要补助一方的证据,如,疾病、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九、无生育能力证据

法院在考虑抚养权归属时会优先考虑丧失生育能力一方,因此,可以提供医院的证明材料作为自己丧失生育能力的证据。

十、曾提出过离婚诉讼的证据

一般在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都会驳回离婚的诉讼请求,且须过六个月再提离婚诉讼。这时候,就需要提供原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或其他法院的证明材料,作为已经提起过离婚诉讼,且经过了六个月,法院应该受理此次离婚诉讼的证据;而且也可以作为夫妻感情没有和好、继续恶化的证据。

十一、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

配偶与他人重婚、婚内同居,配偶有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可以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条件,而且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这时候就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其存在重婚、婚内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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