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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一年还能找律师吗,从法官到律师,写在离职一周年的信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29 07:27:52
从法官到律师,写在离职一周年

作者:彼岸,天堂向左

不知不觉,原来离开法院系统已经一年,十年的法院工作生涯却依然历历在目,而组织部批准辞职盖章时的场景仿如昨日。

上学那会儿,老师让写作文的时候,总爱以时间如白驹过隙来形容时间的快速流失,年少的自己那时其实并不能深刻体会到这个词的含义,直至现在方能感知一二。不知不觉,原来离开法院系统已经一年,十年的法院工作生涯却依然历历在目,而组织部批准辞职盖章时的场景仿如昨日!

广东的天气着实难以预料,去年的六月,骄阳似火,我仍然记得政工的同事带我去往组织部办理手续的情景,一路上,同事还在一遍又一遍地跟我确认是不是真的考虑清楚了,甚至很严肃地告诉我“此一去,可就再也回不了头了”,我嘻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很是坚定地告诉他早已考虑清楚了。到了组织部以后,办理手续的科长意味深长地看着我,我清楚地看见他手里捏着的文件编号是1号,内容是同意批准某某辞去XXX法院公务员。在这种准二线的三线小城市,大概辞去“铁饭碗”工作的人真的屈指可数吧。

党的100周年华诞那天,作为非党员的我,给党送上了一份厚礼——正式离开工作了十年的法院系统,无缝对接地去了朋友的律所入职。律所的小伙伴们都特别热心地帮忙整理我的办公室,这让初来乍到的我多少少了一些生疏感!

絮絮叨叨说了一堆回忆,说说离职一年的一点小感触吧。首先是关于职业转换的问题。从法院到律所,不仅是工作地点的转变,更多的是思维方式上的转变,从前作为居中的裁判者,更多的时候是保持中立的态度,哪一方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更具有说服性就偏向哪一方,但作为接受当事人委托的律师则不一样,是在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之后,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拟定一套更有利于自己的委托人的方案,说服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相信自己的权利可以得到更好的保护。说实话,刚开始的时候其实特别不适应这样的思维模式,而指导律师的风格,就是几乎完全是放手让我自己去摸索如何与客户打交道,这对于自己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挑战,毕竟十年的法院工作经验,早已让自己的思维形成了一定的定势,短时间内想要纠正过来并非易事。庆幸,有一个良师益友,我还是慢慢适应过来了。

关于自由和收入的问题。离职后,曾多次与一些关系较好的原同事们闲聚瞎聊,大家不免会问起离职后的感触,我总是笑着说内心特别自由,是的,内心真的特别自由,此时原同事们也总是边吐槽边投来艳羡的目光。于我个人而言,内心的自由比起安稳和收入来说,也许占比更重一些,虽不是什么离经叛道的人儿,但一直向往内心的自由,一直未变。而收入,大概每个在法院系统工作过的人吐槽的点都是一样的吧,但对于律师来说,案源的多少则决定了收入的高低,所以,专业能力固然重要,但是合作伙伴和客户资源更重要。

关于辞去公职的问题。离职后,总有部分体制内的人问起是否后悔离职。我只想说,不后悔,但千万别和我一样裸辞,除非家里有矿。辞去公职真的不需要多大的勇气,需要勇气面对的是辞职后没有稳定收入来源时候的心态,仅此而已!疫情之下,社会整体的经济环境都不如疫情前,大多数人都还是将自己的现金流握在手里观望着......虽然律师的业务同比并未下降,但业绩同比却也增长不快,甚至持平,比之在体制内时旱涝保收的状况,还是要在辞职前好好考虑清楚自己的心理和能力能否承受这种极度不安稳的情况。

转眼一年,期待下一年,一切都越来越好,毕竟,世界和你应该都是爱着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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