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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故意伤害罪律师事务所,事实孤儿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09-27 16:09:11

“一年多了,三个孩子的户口还没有落下。”这件事已经成为黑龙江省大庆市检察院检察官张明宇的一块心病。

在千里之外的繁华都市上海,普陀区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徐丽春梳理着办理过的四起非婚生子女被遗弃在医院的案子,牵挂着孩子们是否已经得到有效监护。

在江苏,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检察官于睿盘算着中秋前要再去看看小雨和他的弟弟;灌云县检察院检察官李杰则在继续跟进当地困境儿童综合救助工作。

……

2019年6月,民政部、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等12部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两年多来,一场“事实孤儿”保护战在全国各地打响。

他们,被叫作“事实孤儿”

“事实孤儿”,谁来救?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检察官陪小雨一起读书

小雨和弟弟的生活在一个黑暗的夜晚变得面目全非。患有精神疾病的父亲给母亲灌下了农药。十几天后,小雨母亲因救治无效去世,小雨爷爷在同一天因不堪重负跳楼自杀。再之后,小雨父亲被送往强制医疗机构。三代同堂、其乐融融的大家庭,转瞬只剩下悲惨和30多万元的医药欠费。

于睿第一次前往小雨家,最大的感受不是穷,而是脏和乱,是奶奶抹着眼泪说“要不是为了两个孩子,我早就跟着他爷爷去了”。于睿告诉记者:“脏和乱不是因为懒,是因为不抱希望,是过一天算一天的感觉。”

父母相残,是人间悲剧的极致。2019年7月到2020年8月期间,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在对强制医疗机构监督中发现类似案件4起,涉及6个孩子。事实上,因家庭琐事、精神疾病等原因导致配偶之间发生刑事案件,在其他省市也偶有发生。

“事实孤儿”,谁来救?

黑龙江省大庆市检察院检察官探望小天

跟小雨相比,小天和两个弟弟的身世要复杂得多。他们的母亲和父亲非婚同居,先后因贩毒被公安机关抓捕。母亲为了避免入狱,连续怀孕生下3个孩子,如今在北京某女子监狱服刑;父亲因贩毒700余克被捕后,老家的爷爷奶奶声称根本不知道“哪里来了三个孙子”。

张明宇至今仍清晰记得2019年12月,第一次提审小天父亲时的对话:

“你有没有想过,你被抓了。3个孩子怎么办?”

“我知道现在说什么都晚了,我想求求检察机关救救我这几个孩子,最小的才17个月……我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别让我的孩子饿死病死啊……”

“我们在办案中发现很多孩子因父母服刑、死亡、失踪或重病等原因成为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这类儿童因监护缺失容易成为犯罪分子实施不法侵害的对象,也容易因为生活无着落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最高检第九检察厅检察官告诉记者。

这类儿童,在民间和媒体口中,被称为“事实孤儿”。

吉林大学家事司法研究中心主任侯学宾教授指出:“从国家亲权理念来看,当未成年人的父母无法或者不能履行监护责任时,国家便可作为其‘国父母’理所当然地介入其中,监管、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其受到侵害。这是‘意见’出台的法理学基础。”

如何攻破“三重难”?

发现并看到他们

“一个案子就关联3个‘事实孤儿’,其他案子呢?”小天父亲的案件并非疑难案件,法律事实清晰无疑义,张明宇却陷入了沉思。他和同事随即对2017年以来大庆市检察院办理的所有重罪案件进行详细梳理,发现还有16名因父母犯罪而陷入困境的“事实孤儿”。

随后,他们与大庆市民政局进行初步沟通,发现市民政局已经开展过相关工作,但关于“事实孤儿”的摸排却很不顺利:一方面,有关政策的公众知晓度低,特别是有些老人因觉得“家人犯罪是件丢人的事”而故意隐瞒;另一方面,民政局人手有限,排查工作进展缓慢。

发现难,正是有关部门在救助“事实孤儿”中面临的第一重难题。

一边发现线索,一边肩负职能,大庆市检察院和大庆市民政局一拍即合,很快联合签署了《关于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通报及合作救助机制的意见(试行)》。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类似的以地级市为单位的信息合作共享机制在两年来堪称遍地开花。内蒙古、辽宁、江苏、江西等多地都存在。

有一拍即合,也有历经磋商才取得理念共识。

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在发现6个孩子的家长因强制医疗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之后,提示孩子实际抚养人到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事实孤儿”救助。谁料,申请均被拒绝。有关民政部门认为:强制医疗未在“意见”中明文列举,该领域儿童不在保障范围。

对“事实孤儿”的认定条件有不同认识,正是有关部门在救助“事实孤儿”中遇到的第二重难题。

事实上,“意见”中明确指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

“强制医疗是对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且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实施的强制性治疗措施,本质上是一种对精神病人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应当属于‘意见’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于睿告诉记者。

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于2020年12月14日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讲政策,说法理,不同的认识“合二为一”,小雨等6个孩子被列入“事实孤儿”保障范围。徐州市民政局还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制定补充细则,明文规定将该领域儿童纳入保障范围,并联合检察机关牵头多部门出台文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全面梳理细化困境儿童名单,实现应保尽保。

即便属于“意见”中明文列举的保障范围,在“事实孤儿”申请国家救助的过程中,也存在如何证明的问题。这是第三重难题。

“事实孤儿”,谁来救?

江苏省灌云县检察院检察官开展关爱“事实孤儿”活动

磊磊和倩倩是一对兄妹。早在2012年,他们的父亲因交通事故身亡,不久后母亲也下落不明,五年后爷爷去世。2018年下半年,江苏省灌云县检察院在辖区开展监护缺失专项排查救济活动时发现,祖孙三人每月只有619元的低保金,年迈的奶奶仅靠清扫马路换取一些微薄收入。

按规定,磊磊和倩倩完全可以申请“事实孤儿”的国家救助,但因其无法提供证明母亲失踪的法律文书而始终未能成功。宣告失踪需要由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起,祖孙三人显然缺乏必要的诉讼能力,于是向灌云县检察院提出支持起诉申请。“积极履行调查核实职能、支持起诉,对我们来说是本职工作、分内的事,但对这些孩子来说却是天大的事。”办案检察官李杰对记者说。

2019年4月22日,法院宣告磊磊母亲失踪。同年6月开始,磊磊和倩倩每人每月可领取1200元的补助金。

发现、认定、落实……一份文件落实到每个具体事例,看似只需要简单的三步,但扎扎实实地走好每一步,并非易事。

从无人抚养走向有效监护

让“事实孤儿”从无人抚养变为得到有效监护,这才是破解问题的根本之道。

“事实孤儿”,谁来救?

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检察官到福利院看望孩子

2020年的秋天,徐丽春前往江西,对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中的监护资格进行考察。

事情还要从2019年3月说起。上海儿童医院接诊了一个患有严重肺炎的婴儿小敏,因病情危重收治入院。最初一切都很正常。年轻的父母经常来院探访孩子,并且承诺支付医药费。然而,一个月后,小敏的父母不再来了,直至小敏病愈也没有人接她回家。

2020年9月2日,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以小敏的父母涉嫌遗弃罪向普陀区法院提起公诉。9月18日,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和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刑事案件办结了,可小敏的监护权该何去何从?

事实上,这不是普陀区检察院办理的第一起遗弃案。早在2018年10月,该院就曾接到上海市儿童医院的通报,非婚生幼儿“小红豆”已经被亲生父母遗弃在医院一年多,处于事实无人抚养状态。在“小红豆”父母被以遗弃罪判刑后,2019年11月,普陀区检察院支持区福利院提起撤销其父母监护资格之诉,普陀区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意见并指定上海市儿童福利院为“小红豆”的监护人。

虽有案例在前,但徐丽春认为,小敏的案件不能简单效仿了之。“小红豆的父亲有吸毒、盗窃、赌博等不良行为,母亲不愿意抚养孩子,也不具备抚养孩子的经济条件。但是,小敏的父母都具有抚养能力,经过检察官劝说也表达了愿意抚养孩子的想法。”

在小敏父母的老家,徐丽春和同事们对接了当地的村委会、妇联和社区矫正机构,共同组成监护资格考察小组,在确认小敏父母的监护意愿和能力后,制定了各类文书和评估表进行考察监督,帮助落实司法救助。

确认监护权的归属,确保监护职责的有效履行,是检察机关的工作之一。

记者从最高检第九检察厅了解到:一方面,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惩治监护人故意或恶意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犯罪行为;另一方面,检察机关支持、帮助部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变更监护权,部署开展了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保障儿童监护到位。

长期关注儿童权利保护问题的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肯定了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检察方面取得的成就,同时也指出,在监护权的问题上,“步子可以再迈得大胆一点”。

大人角色扮演好

孩子才能少受伤

方燕告诉记者,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在困境儿童权利保护方面的工作,特别是在诸多人大代表的共同呼吁下,有关内容也被写进了民法典。但由于“事实孤儿”既不符合收养条件、又往往处于无人抚养的境况,需要建立更加细致、精准、系统的社会福利体系。

2018年,从云南省昭通市前往浙江省宁波市打工的小马在医院生下一对双胞胎男婴,然而孩子的父亲吴某拒绝履行抚养义务。激烈的争执之后,双胞胎被亲生父母以“送养”之名狠心卖掉。2020年,双胞胎被慈溪警方成功解救。吴某和小马因聚众斗殴、拐卖儿童等罪名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和六年。

吴某和小马显然都已经不适合担任监护人,双胞胎成为“事实孤儿”,怎么办?办案检察官在摸清双方的亲属关系之后,认为双胞胎的外公老马是最适合的抚养人选。

然而,老马却“心有千千结”:他上有九十多岁的老父亲,下有一个女儿尚在读大学,另有一个儿子尚未成家。他和老伴平时就靠在云南老家种点芋头,干些农活,打临工维持生计。如果再来两个3岁幼童,怎么养?

为了解决老马的经济难题,宁波、慈溪两级检察机关帮助其申领到7.9万元司法救助金,并远赴千里之外的云南,在当地昭通市检察院、鲁甸县检察院的协助下,帮助老马享受到民政优抚、民政救助、学习教育费用减免等政策“红利”。

为了打开老马的心结,慈溪市检察院联系到了宁波市海曙区心理援助协会理事胡小君。胡小君利用网络给老马进行线上心理疏导,并承诺将在日后为老马提供持续的心理咨询支持。“老马心理压力蛮大的,如果不能打开心结,对孩子的成长也是不利的。”

“值得注意的是,本文提到的几个案例中,传统观念正在悄然更新,救助不再局限于金钱和物质,心理健康问题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侯学宾评价道。

胡小君在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救助“事实孤儿”过程中,监护人的心理问题也需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和关注。“孩子的问题归根结底还是家长的问题、原生家庭的问题。”“从能影响到孩子的人入手,让他们有正能量,这一点非常重要。”

“孩子的利益最大化始终应该是每个机关部门坚守的第一宗旨。”方燕认为,对于确实找不到合适抚养人的孩子,也可以尝试“家庭寄养”的方式,让他们感受家庭的温暖。

结语

早在2019年7月10日,“意见”刚刚下发时,民政部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上通报,全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大约有50万。

驾言各勇往,实践仍精思。

在12部委的共同努力下,2021年5月31日,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副司长李婉丽在最高检举行的“落实‘两法’护航青春”新闻发布会上披露,全国已有27.4万名“事实孤儿”被纳入政府保障范围。

这是对脆弱生命的呵护,是凝聚善良、智慧、勇气和坚持的结果。

但也仍需看到,还有20余万孩子尚在等待生命中的那缕阳光。

记者从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得知,全国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司法保护工作力度,加大对遗弃儿童犯罪的打击力度,推动建立侵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案件发现和防范机制,推动创新和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安全管理。

(文中未成年人皆为化名)

作者:张 羽

来源: 检察日报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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