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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27 21:26:24
普法先进丨施新沛:向弱势群体播洒法治阳光

湖南湘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施新沛。

红网时刻记者 彭婷 通讯员 向佳顺 湘西报道

“我生在农村,长在农村,自然地继承了农村后代憨厚朴素的本质。青山秀水的长期熏陶,使我长期以来一直是素面朝天却也能光彩照人。”施新沛曾在日记中这样写道。

施新沛,出生于花垣县补抽乡高岩村,多年来一直在维护弱势妇女儿童权益的路上为民发声。在群众心中,她是有名的“大状”,也是行走在保护弱势群体权益的勇者。

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二十余年,施新沛一直将法治宣传、公益普法工视为己任,见缝插针地抓住一切机会到农村、校园、社区、机关事业单位义务宣传法律、讲解法律,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为湘西地区的法治建设工作添砖加瓦。

因“家务事”与法结缘,庆幸

“之所以会走上学法律这条路,是因为小时候我们全家都曾有过维权难的经历。”施新沛告诉记者。

1991年,正读初三的施新沛因为要通知父母开家长会,回家途中,从偶遇的亲戚口中得知曾与父母发生过矛盾的邻村村民带了一批人来到家中闹事,冲突中父母被打伤。

听到这个消息,施新沛感到非常气愤,年仅15岁的她带着一股勇气,跑到补抽乡政府,想为父母讨回公道……

这趟不大顺利的维权经历让施新沛暗下决心:以后要一定要学法律,惩恶扬善,不让老实人受欺负。

1997年,施新沛从吉首大学政法系毕业,进入花垣县边城法律服务所工作。自此,施新沛以一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身份,与弱势群体结下了不解之缘。

弱势群体“守护者”,值得

有困难找施律师,施新沛成了花垣县妇女儿童的口碑明星。

2004年,施新沛接任花垣县边城法律服务所主任,又被任命为新挂牌成立的花垣县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负责人。2010年,施新沛通过司考成长为一名专业的执业律师。为了更好地帮助弱势群体,辐射更多的群众,她选择来到了湘西州府吉首,现任湖南湘西湘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热情依旧只增不减,无人敢接的案子她敢接。

2015年7月,一桩棘手的离婚案件原告韦女士找到施新沛,想请她帮忙摆脱噩梦般的婚姻。在此之前,因被告人龙某以各种渠道和手段纠缠或者威胁代理律师,阻断了韦女士的委托。

原来,龙某以虚假身份哄骗与韦女士办理结婚登记,婚后龙某性格粗暴、好逸恶劳、心胸狭窄,经常以语言和行为威胁韦女士,甚至实施家庭暴力控制人身自由。

听完韦女士的遭遇,施新沛毫不犹豫接下了这个案子。

在接受委托之后,龙某以请吃饭为由多次邀约,被拒后便发短信息谩骂、威胁施新沛。

施新沛表示,在长期的法律服务工作中,受到威胁在所难免,但这次因为一个普通的离婚案受到如此嚣张的恐吓很气愤,也更加坚定了她要帮助韦女士维护合法权益的决心。

施新沛的一腔热情,改变了很多受援人对“法律”的认知,同时也感动了身边的同行者。在她的号召下,同行女律师们加入了花垣县“巾帼法律志愿者律师团”,一同奔波在执法为民的路上,维护弱势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法律知识“宣传者”,骄傲

“生活中很多人都有这样的想法:法律离自己很远,贫弱者总是会站在法律的‘阴影’里,请律师维护权益对她们来说是个奢侈的梦。”施新沛说,她要做的就是让他们知道法律武器其实就在身边。

多年来,施新沛除了给婚姻家庭、劳务用工、民事侵权中的妇女儿童及刑事犯罪的当事人提供了受援人满意、群众赞扬的法律援助外,还自费制作法律宣传小册子,将与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常用法律知识收录汇编,到街道、社区和村寨免费发放,鼓励群众自学法律常用知识。

“别人都说我是没事找事,傻!”施新沛笑着告诉记者:“做好自己来影响大家,我觉得这样挺好,挺可爱的。”

多年的办案经历,施新沛积累了大量的典型案例和经验,还参加了湖南家庭律师讲师团,多次到乡镇、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常用法律知识。同时,长年使用QQ、微信及网络渠道给需求者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解答和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义务宣传。

多年来,施新沛无私普法的行为和良好的社会效益得到了社会广大人群的一致好评。2016年被授予“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6年宣讲的《反家庭暴力法解读》被湖南省妇女联合会、湖南省律师协会评为湖南省家庭律师社区行十大精品课程。

“法治之路是一条布满荆棘的探索之路,须以虔诚之心追随,以无私之爱奉献。”施新沛对于未来的路,她是这样理解和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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