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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找擅长刑事案起诉律师,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例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27 20:34:53


十大农民工法援案例背后的喜与忧

涉及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和职业病认定等,人数多、金额大。在法援帮助下,有的案件为劳动者拿回报酬近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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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司法部发布2019年度“法律援助服务农民工十大典型案例”,案例显示农民工讨薪案件数量多、群体性案件多、涉案金额大,讨薪难、维权难问题依然令人心忧。

  为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提高农民工群体法律服务质量,一张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正在加紧构建,线上线下渠道不断拓展,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农民工权益将得到更有力的保障。

  因公司停产,777名农民工被拖欠工资高达789万余元。在法援律师的帮助下,仲裁机构支持了律师提出的全部仲裁请求,一起群体性农民工讨薪案件最终得到圆满解决……

  这是1月2日司法部发布的2019年度“法律援助服务农民工十大典型案例”的其中一例。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胡占山说,“十大案例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讨薪案件多;二是群体性案件多;三是涉案金额大,其中有的案例,通过法律援助律师的努力争取,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近千万元。”

  欠薪问题依然令人忧“薪”

  记者注意到,在此次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中,涉及追讨劳动报酬的就占了8件,涉案金额动辄高达数百万元。

  在江西萍乡777名农民工讨薪案中,某陶瓷有限公司接手某瓷业公司经营业务后,自2017年9月起拖欠农民工工资。2018年9月3日,因经营不善,该陶瓷有限公司全面停产,拖欠777名农民工工资高达数百万元,公司负责人失联。

  2019年1月23日,法援律师代农民工提起仲裁,要求某陶瓷有限公司、某瓷业有限公司共同向777名农民工支付劳动报酬共计789万余元。2019年2月14日,仲裁委裁决支持了律师提出的全部仲裁请求。后两家公司通过资产处置,向777名农民工如数支付了被拖欠的工资550余万元,余下230万元待破产清算后支付。

  这起案件最终得到了圆满解决,但欠薪难讨仍然是一些农民工面临的问题。据统计,2018年,全国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48.1万余件,同比增长7.6%。其中,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案件29.3万件,同比增长2.4%。

  2019年5月20日,司法部在中国法律服务网开通“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为讨薪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申请、相关政策法规及司法判例查询等服务。截至去年12月31日,“绿色通道”累计访问19992人次。其中,“讨薪咨询”达到4560 件,“问题反映”达2135人次。

  劳动合同签订环节易失守

  此次发布的十大案例中,山西省晋城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吕某工伤赔偿提供法律援助案,历时两年,过程曲折。在劳动者未签劳动合同、缺少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情况下,承办律师依据新颁布的地方规章,最终帮助受援人获得工伤赔偿。

  2017年1月9日,吕某到某公司装修工程项目从事墙体抹灰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1月14日,吕某干活时摔伤,某公司则称该墙体抹灰工作已承包给了袁某,吕某是给袁某打工。1月18日,某公司向吕某支付2.5万元后,拒绝向吕某支付任何费用。

  2017年2月21日,吕某申请工伤认定被告知需先确认劳动关系。3月10日,吕某向山西省晋城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仲裁委驳回了吕某的仲裁请求。吕某起诉。一审法院判决确认吕某和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某公司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

  在该案仲裁和诉讼过程中,山西省人民政府于2017年4月颁布了《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办法明确,“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该办法的出台,为吕某认定工伤提供了新的依据。最终,吕某从某公司拿到了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全部款项。

  针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取证维权难的问题,司法部于2019年上半年在全国部署开展了劳动合同普查与体检活动。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副局长施汉生介绍,仅2019年5月~6月,北京、四川、江西、黑龙江等11省市就召开座谈会3000多场,走访20余万家企业,调查劳动合同近300万份,梳理问题11万多个,引导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5万余件。

  构建全业务全时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此次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涉及追讨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和职业病认定等,涉及人数多、涉案金额大,有的案件面临取证难等棘手问题。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有的群体性案件中劳动者拿回劳动报酬近千万元。

  “希望通过案例的发布,让外出务工的农民工朋友提高防范意识、了解法律援助,在打工过程中,做到预防在先,提前防范,遇到法律问题时,注意保留各种证据,增强维权意识,能够主动寻求法律援助的帮助。”胡占山表示,这也是提醒广大用工企业,要增强尊法守法意识,依法用工,主动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时发放工资报酬并交纳相关保险,承担起企业的社会责任。

  在典型案例背后,一张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正在构建之中。在线上服务方面,“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开通以来,司法部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地方法律援助机构转办督办欠薪案件1600余件,共帮助追讨欠薪2700余万元。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从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明确工资清偿责任、细化重点领域治理措施、强化监管手段等方面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做了规定。

  此外,司法部还印发《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质量,确保农民工等群体免费获得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制定发布全国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深化“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活动,与全国总工会多次联合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卢越)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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