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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找厂房拆迁纠纷律师免费咨询,普陀区拆迁房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26 14:50:20

作为跨行政区划法院,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目前集中管辖本市长宁、徐汇、虹口、普陀4个区行政机关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全市各区政府为被告的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以及除崇明、金山、青浦3个区外全市所有涉环境资源行政案件。今天(23日)下午,上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5年来行政案件办理情况。

2016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上铁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5913件,占同期全市一审行政案件收案的20.1%,案件主要集中在公安、城建、市场监管领域,分别有2234件、2168件、400件,占受案总数的81.2%。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从2016年下半年的20.8%上升至今年上半年的68.5%。“应该说,上铁法院在克服诉讼‘主客场’,促进平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监督支持依法行政、维护法律公正方面取得较好成效。”上铁法院副院长娄正涛说。

上铁法院发布的一起典型案例,很能说明跨行政区划法院对行政审判的意义。2003年,原告上海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上海某区登记成立,享受到了区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也在十几年间发展成为该区的纳税大户。2018年,该公司决定搬离原址,前往在本市另一个区的新建厂房。为使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一致,公司向原所在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迁移,却被告知迁移需经区投资促进办公室同意。

2019年9月20日,原告委托公司工作人员往区市场监管局所在的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窗口工作人员收下申请材料后,表示需要请示领导,便再无音讯。原告一直没有等到答复,于是委托律师出具律师函,希望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对迁移申请作出核准或不核准的书面决定。可是,该区市场监管局拖延许久,仍旧没有给出任何口头、书面通知,原告认为区市场监管局怠于履行法定职责,遂以区市场监管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诉请法院判令被告依法履行受理企业迁移申请的法定职责。

上铁法院受理案件后,认为被告应当对本案企业迁移登记争议重新作出处理。经过前期沟通,2020年5月7日,上铁法院向被告所在区政府发送工作建议函,建议当地政府部门重新研究慎重处理,实质解决企业迁移登记纠纷,保障本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努力做好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一个月后,被告终于同意为原告办理企业迁移手续。原告认为本案实质争议已解决,无继续诉讼必要,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栏目主编:王海燕 文字编辑:王闲乐 题图来源:图虫创意 图片编辑:笪曦

来源:作者:王闲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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