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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婚姻纠纷律师找哪家,多元化解家事纠纷,东莞法院有三招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26 04:41:06

为化解家事纠纷

东莞两级法院不断创新

共同谱写了家事纠纷多元化解三部曲

▼▼▼

东莞中院联合东莞市妇联

在全市创新建立家事调查机制

东莞三院将家事调查与特邀调解

两项机制融合起来

直接委托家事调查员参与调解家事案件

并与基层组织构建家事纠纷诉调对接平台

多元化解家事纠纷,东莞法院有三招!

《南方日报》4月9日DC03版

法官的好帮手

在一起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矛盾激烈且各执一词。东莞三院法官孙菊在审理此案过程中,委托社工叶丽怡作为该案的家事调查员。

多元化解家事纠纷,东莞法院有三招!

叶丽怡通过多日走访调查,掌握了夫妇俩的日常关系、工作情况、经济状况等情况,写就一份7页纸的调查报告提交给主审法官孙菊。

走访调查情况▶▶▶

叶丽怡先是通过电话联系听取夫妻两人的陈述。

▷女方告诉她,丈夫对自己已经没有感情,曾多次施行家庭暴力,而且有外遇,还未经她的同意多次举债赌博。

▷男方则表示,妻子是无理取闹,自己绝对没有外遇,家庭暴力也不曾发生,只是略有争吵,所借的钱早已还清。

为了深入调查,叶丽怡多次来到夫妻俩居住的社区,先后访问男方的母亲、姐姐等亲属及他们的邻居。走访中证实夫妇二人日常生活中确实经常争吵,家庭暴力则无从证实。根据线索,叶丽怡还发现男方确实与一名女子关系非常亲密。

庭审时,孙菊将这份调查报告引入法庭质证,男方承认报告提及的大部分事实。

根据以上情况,法官审理认为男方违背夫妻间的忠诚义务,没有分担家庭责任,导致夫妻关系长期冷漠、日渐离心,夫妻感情破裂,准予离婚,判定两人婚生子由女方直接抚养。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家事调查员是我的好帮手,非常给力。”孙菊感慨地说,对于每一宗家事案件都会慎之又慎,因为调解结果或判决结果关系到一个家庭甚至数个家庭的幸福,尤其是未成年小孩的抚养归属问题,如果处理不当会对小孩子影响终生。有了家事调查员的前期调查,她在作出判决时心里更有底了。

家事调查+特邀调解

2017年底,东莞中院和市妇联印发《关于建立家事调查员制度的意见》,正式在全市建立家事调查员制度。东莞首批84名家事调查员于2018年3月13日正式受聘。

多元化解家事纠纷,东莞法院有三招!

家事调查员来自基层社区,更熟悉社情民意,更具亲和力、机动性,能以更直接的方式感知当事人的情感,全面了解当事人的婚姻家庭情况,对纠纷事实的探知更清晰、准确、全面,有助于法院公正、高效审理案件。同时,家事调查员作为社会第三方力量助力家事纠纷化解,既能提高审判效率、节约司法资源,也能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注入更多的人文关怀,修复受损的婚姻家庭关系,更好地满足群众多元解决纠纷的需求。

——东莞第三法院诉调中心主任

民三庭负责人郑水强

推行家事调查员制度是东莞法院多元化解家事矛盾纠纷的第一步创新。在此基础上,东莞三院将家事调查与特邀调解两项机制融合起来,实现了第二步创新“家事调查+特邀调解”。

在2018年办理的另一起离婚案件中,东莞三院委托社区妇联主席作为家事调查员,参与案件调查和调解两个过程,并成功促成剑拔弩张闹离婚的一对夫妻重归于好。

构建家事纠纷诉调对接平台

虽然家事调查员及特邀调解机制融合进来后,能直接在诉前化解家事矛盾纠纷。但是,对较复杂的案件,如涉及多重法律关系或者夫妻双方财产分割等案件,必须有更专业的法律人士参与,才能快速且妥善地处理。

为此东莞三院开始了第三步创新。

引进资深律师与家事调查员合作调解,借助社会各界力量推进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在“请进来”的同时,东莞三院积极“走出去”,与基层社区、妇联等组织一道探索,构建家事纠纷诉调对接平台,完善诉调对接程序与法院立案受理、司法确认之间的衔接关系。通过这一步创新,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社区、化解在萌芽状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

来源:南方日报

图片:东莞中院

编辑:何雪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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