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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九月交通事故处理,酒驾交警让我回来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09-27 01:40:11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眼看驾照就要“回来了”他又因酒驾遇上了去年那位民警

去年9月28日,司机张先生因酒后驾车,驾驶证被记12分,暂扣6个月。不久前,张先生“回炉”学习,参加了科目一考试。本来3月28日他便可以拿回驾驶证了,可几天前他得知,他的驾照彻底“没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3月22日夜间,沙坪坝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勤务五大队民警在西尊路附近设卡进行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深夜10点50分,民警发现一辆即将进入检查站的车辆突然有停车迹象。

随即,民警上前对该车辆和驾驶员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身上散发着酒气,后将其带至警车上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后经了解得知,当天驾驶员张先生与朋友聚餐时少量饮酒,聚餐结束后张先生想着回家的路途不远,自己也没喝多少,就心存侥幸驾车回家。

查处期间,民警一直感觉张某似曾相识,原来,在去年9月28日凌晨,张先生因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大学城东路被同一执法民警当场查获,并被公安机关给予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后在进一步了解中得知,张先生几天前才重新通过科目一考试,成绩单还在车上,本月底就可以拿回驾照,但他因再次酒驾被查处,还将面临严重处罚,张先生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张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十日以下拘留、罚款1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这下张先生的驾照是彻底没了。

酒驾醉驾是一种严重漠视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酒后驾车酿成交通事故屡见不鲜。交巡警提醒司机们,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谨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绝不能心存侥幸酒后驾车,以免酿成恶果。

上游新闻记者 谭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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