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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找刑事案件律师如何委托,天价月饼现象分析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25 08:53:06

□ 本报见习记者 孙天骄

□ 本报记者 陈磊

兔子、螃蟹造型的月饼栩栩如生,精致的月饼广告图在玻璃橱窗下熠熠生辉……近日,《法治日报》记者走访北京市多个线下商超发现,随着中秋佳节的临近,节日氛围愈发浓厚,各大店铺纷纷推出月饼礼盒,不少消费者直奔月饼礼盒而来,满载而归。

今年,围绕月饼礼盒“过度包装”“天价”等争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陆续发布相关文件进行规范,包括对价格超过500元的月饼进行重点监管、严禁搭售混售现象、对过度包装商品进行纠正等。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线下月饼销售市场,超过500元的“天价”月饼已基本消失,然而在一些网购平台上,不仅仍有大量“天价”月饼的存在,月饼搭售混售情况也大量存在。不仅如此,在官方划定500元重点监管线后,部分商家以无限趋近500元标价、“天价”运费、以糕点名称替代月饼等方式回避监管。

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上述不少乱象虽未有明文规制,但实际上就是一种打“擦边球”的行为,同样需要加强监管。为更好规范月饼销售市场乱象,有关部门应形成常态化监管态势,让商家和消费者改进崇奢意识,自觉抵制月饼过度包装、违规搭售等问题。

线上售卖高价月饼

搭售情况依然存在

在中秋节之前,有关部门针对月饼销售市场来了一套“组合拳”。

今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提出对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实行重点监管。同时明确要求,经营者销售盒装月饼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或者混合销售其他商品。

《公告》内容显示,由于馅料、包装材料等不同,盒装月饼生产成本虽存在一定差异,但总体上不会很高,平均生产成本在70元/盒左右。近年来,有些企业在盒装月饼中搭售或者混合销售鱼翅、燕窝、人参、冬虫夏草、茶叶、白酒、洋酒、珠宝、丝巾等高价商品甚至奢侈品,其价值远远高于月饼,却仍以“月饼”之名销售,成为“天价”月饼的主要来源。这一现象不仅背离了传统文化本源,也使得月饼容易异化成为腐败的载体,对社会风气造成负面影响。

8月15日,《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正式实施。该标准重点强调的包括减少包装层数,将月饼和粽子的包装层数从最多不超过4层减少为最多不超过3层;压缩包装空隙;降低包装成本,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和粽子,将包装成本占销售价格的比例从20%调减为15%等。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专委会副主任、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饶伟告诉记者,相关部委对超过500元的“天价”月饼,并非一律禁止,而是实行重点监管,包括要求经营者将交易信息妥善保存2年,以备有关部门依法查核,以及如有需要,将对经营者开展成本调查。

层层规定之下,记者近日线下走访调查发现,在售的月饼礼盒价格比较平稳,多在100元至300元区间。然而,在各大网购平台上,以“月饼礼盒”“中秋礼盒”作价格降序进行检索后,记者发现超过500元价格门槛的月饼礼盒商品仍不在少数。

不仅如此,因为各大品牌公关在中秋节时陆续推出品牌中秋礼盒,一些奢侈品牌的中秋公关礼盒也成为“天价”月饼市场的一员。

在某二手交易平台,一卖家晒出某品牌的月饼礼盒,称是VVIP限量月饼,年消费达到百万级别的顶端客户才能拿到。在其晒出的商品照片中,有两个印着商品花纹的礼盒,一个宫装团扇、一个木桶和抽屉盒子,抽屉中有3块月饼。该款商品的标价为1999元,卖家表示“吃的不是月饼是身份”“光这俩盒子就不止这个价格”。

月饼搭售情况亦有存在。某品牌在中秋之前推出了哈利·波特联名魔法世界中秋月饼礼盒。在该系列中,购买一款礼盒不仅能够得到包装成哈利·波特魔法世界元素的月饼,还有电影中的魔杖笔、妖怪书等周边礼品,官方售价为289元至589元。在其旗舰店的商品评论下,不少消费者表示“就是为了哈利·波特周边才买的”,且该系列产品目前已无现货,需要等到中秋节之后才可以陆续发货。

饶伟说,月饼在销售过程中,为了食用的便利,搭配相应的物品,比如可重复使用的餐具,刀、叉之类,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但是,搭售一些与月饼没有直接关系的物品,像鱼翅、燕窝、人参、冬虫夏草、茶叶等物品,如果在销售时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则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应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制;即使是明确告知盒装内容,也因与保护野生动物、弘扬节俭的中华传统美德等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相违背,不应得到提倡。

据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介绍,近年来,月饼市场相对以往确实规范了不少,尤其是过度包装和豪华天价问题,明显得到了一定改善。但现实中仍有部分月饼商家通过改头换面、模糊价格、变相搭售等打“擦边球”方式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超过500元改名换姓

商家大玩文字游戏

500元以上的月饼少了,然而记者近日调查检索发现,各大网购平台上出现了一大批标价498元、499元甚至499.99元的月饼,有标价499元的月饼运费显示为199元。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任超在接受采访时说,一方面,“天价”月饼的500元门槛是一种绝对化的数值标准,以此为标准可以减轻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不确定性,提高执法效率,同时也对月饼生产厂商提供了确定标准、适当调整月饼生产销售模式。商家仅仅让月饼价格略低于500元具有应付监管、躲避监管的嫌疑。这种打“擦边球”的定价方式,如果可以轻易逃避监管处罚,则会引来众多生产经营者的效仿。

任超认为,“天价”月饼的500元门槛,不应当是调查和处罚“天价”月饼的唯一触发条件。若月饼标价为499元或498元而被月饼销售厂商刻意规避掉监管,这一事实反映出绝对的数字标准过于刻板,无法有效贴合实际,也容易被规避。因此,该标准仍待进一步完善以提高实际效用。

值得注意的是,除在价格上、销售模式上打“擦边球”之外,部分商家为了蹭上中秋节的东风,还在产品名称上玩起了“文字游戏”。

临近中秋,某巧克力品牌推出了中秋限定礼盒,该礼盒的外包装盒内商品,均与月饼礼盒及月饼相似度极高。在其官方网站上,中秋限定礼盒界面中共有6款巧克力礼盒,售价在279元至469元之间。然而在另一个中秋礼券兑换专栏里,除了上述6款礼盒外,还有标注为“限量版奢金”的2款产品,分别为16颗装和36颗装礼盒,售价分别为969元和1699元。在这两款商品的介绍界面,文案内容是巧克力糕点。

在某品牌近日推出卢浮宫博物馆联名款中秋套装礼盒,并在产品外包装上标注为“月饼冰淇淋”系列。从其官方资料来看,该系列礼盒共有7款,其中4款礼盒超过500元,最贵的礼盒标价为999元。

在该品牌商场专柜,记者以其中一款标价758元的璀璨月圆系列礼盒向店员进行询问。店员在介绍时,多次用“冰淇淋月饼”进行讲解,并明确说明是“冰淇淋馅的月饼”。

而在某网购平台上的该品牌旗舰店中,记者搜索卢浮宫系列中秋套装礼盒发现,几款价格低于500元的商品名称中有明确提及“冰淇淋月饼”,而价格超过500元的几款商品中均未在名称中显示“月饼”字样。

陈音江认为,用糕点、蛋糕、冰淇淋等形式“代替”月饼,也是典型的打“擦边球”行为,此类产品往往在原材料、外观等方面跟月饼相似,它们的原料、生产工艺、使用属性都跟月饼非常相似,至少属于同类产品,所以即便不叫月饼,同样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监管。

事实上,尽管官方已多次发文禁止“天价”月饼的销售,仍有不少消费者对高档礼盒装月饼趋之若鹜。

河北省廊坊市民王女士今年已经通过线上购买的方式,购买了近10盒某五星级酒店的月饼礼盒,每盒近500元。据她介绍,这款月饼礼盒中共有8块月饼,买来在过节时送给亲朋好友。她本来打算在线下酒店购买,却被店员告知这一款月饼已经售罄,而线上价格要比线下贵100余元。“过去几年我们家一直买这款月饼,味道不错,礼盒包装也大气喜庆。”在王女士看来,她心甘情愿花高价买月饼,就是冲着包装去的,因为“送人有面子”。

按照王女士提供的关键词,记者在某网购平台进行商品检索后发现,该品牌有专门的旗舰店,王女士同款商品售价498元,月销量已超3万件,在数千条商品评价中,不少消费者表示“包装精美”“适合送礼”。

在任超看来,“天价”月饼虽然屡遭非议,但仍然屡禁不止。很大一个原因在于月饼在市场化的同时,被人为添加“送礼”的要素在内。月饼偏离文化传统的含义,“天价”月饼正是迎合了某些消费者的送礼需求,使得价格被虚假地炒高。换言之,500元门槛并非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天价”月饼的问题,而是应当向社会宣传月饼的正向价值,传递团圆等文化符号,消除“送礼”“炫耀”等消极信号,从而以需求角度抑制“天价”月饼现象。

治理行动正在路上

惩罚力度有待加强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整治商品过度包装、“天价”月饼及蟹卡蟹券等问题的通知》,多个相关文件出台后,有关部门针对“天价”月饼、月饼搭售等相关问题展开了治理。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信息显示,截至8月31日,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出动执法人员近20万人次,检查经营户17万余户,围绕价格问题检查酒店、商超等市场主体3.3万余户,同时依法纠正了一批生产经营过度包装商品的行为。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一批商品过度包装、“天价”月饼集中整治典型案例。其中,四川仁寿江陵食品有限公司租用仁寿县希望百货有限公司场地销售规格名称为“初月”的盒装月饼。标称生产商为“成都市新都区冠生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净含量815g,销售价是60元/盒,共30盒,货值金额1800元。经现场抽样并委托眉山市计量所检测,该规格月饼包装空隙率达79%,不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关于月饼包装空隙率的规定要求。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从公示案例来看,各地有关监管部门对于存在商品过度包装、“天价”月饼情况的商家,采取的处理方式主要为纠正、责令改正、商品下架等方式,并未进行罚款等惩罚措施。在有关专家看来,目前对于“天价”月饼等月饼销售乱象,仍存在监管弱、惩罚力度不足等问题。

在任超看来,月饼应在回归传统文化本真的同时,兼顾市场需求。对此,中秋月饼销售市场管理不应过严,但也不能过松。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向各月饼生产、销售渠道进行政策宣传,从源头告知、指引各商家关于月饼的合理适当生成、销售,避免“天价”月饼。同时,要求商家对月饼进行明码标价,避免出现“月饼刺客”。

他还提到,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市场巡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人员应当定时监测网络平台销售的月饼价格,对于线下月饼销售商家进行随机价格抽测。对于涉嫌搭售的月饼礼盒等应进行查处,若发现不符合监管要求的天价月饼要督促商家及时下架。在涉嫌规避监管的499元类月饼方面,市场监督管理人员应当考虑关于运费、包装等其他方面的因素,综合判断499元类型月饼是否违反监管。

陈音江认为,监管部门要持之以恒地加强监管,不能只是抓住中秋节的节点进行严管,而是要形成平时的常态化监管。禁绝“天价”月饼现象的关键是让月饼经营者充分认识到让月饼回归普通食品属性的重要性,树立合法合规经营理念,切实转变经营思路,把更多心思放在做好产品转型和包装减负上,用高质量的产品和高质量的服务赢得市场发展。此外,消费者也要加强理性消费和环保意识,自觉抵制月饼过度包装、违规搭售等问题,如果发现商家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问题,不仅要拒绝购买,而且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不让商家抱有侥幸心理。

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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