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看守所找律师带口信,律师给看守所犯人带信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25 06:58:13

中国是个礼仪之邦,“人情观念”根深蒂固,社会关系圈繁杂交互。作为检察干警,在工作中难免会碰到熟人或“熟人的熟人”说情打招呼,甚至“被”送礼请托等问题。如何善于拒绝,达到既遵守廉洁规定,又不影响和谐人际关系的效果呢?近日,浙江省余姚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继廉政亲情寄语短信、廉政约谈之后,又贴心地为全院干警支了一招——他们为全院干警精心编制并发放了《检察干警“拒礼、拒请、拒托”提示手册》(以下简称《提示手册》)。

《提示手册》模拟了25种检察干警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可能遇到的送礼、请托场景,针对每一种场景为相关人员提出柔性处理的意见建议,并附有详细的纪律规定条文,使检察干警明确认识到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后果。如此,既作风正派、不影响公正办案,又不失亲和力。

比如这种情形:某日,你的亲友找到你,希望你能将自己承办的某个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或不批准逮捕,你会如何处理?《提示手册》给检察干警的处理建议是:告知亲友逮捕或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均应符合法定条件和经过法定程序,不是某一个承办人可以作出决定的。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或辩护人可以向检察院申请取保候审,检察院会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请亲友相信检察院会依法公正处理案件。事后,要及时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可能引起合理怀疑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再比如:你是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的检察官,某日你的亲友托你向羁押在看守所的某犯罪嫌疑人带个与案件有关的口信,或代为询问该犯罪嫌疑人的涉案情况,你会如何处理?《提示手册》的建议是:明确告诉亲友这样是决不允许的,检察机关有严格的纪律规定,违反办案纪律规定自己要被追究责任,请亲友理解。同时,告知亲友可以依法委托律师作为该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也可能有这样的情形:你的某个同学是律师,与你的家人也熟识。某天他希望你帮忙介绍案源,或者为某个案件打招呼,你会如何处理?《提示手册》提醒检察干警:首先,应当告知检察机关的纪律规定,检察官不得为律师介绍案源,不得为当事人介绍律师,也不得为案件说情打招呼,希望该同学理解和支持。其次,给家人打好“预防针”,做好家人的工作,提醒家人不要接受该同学的礼金和贵重礼品,共同守好廉洁防线。第三,对于双方必要的正常交往,可以通过主动买单、回赠礼品等方式维持友谊。但如果该同学经常打着你的旗号招揽业务,你应当指出错误并进行批评,尽量减少与其之间不必要的交往。

余姚市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蒋晓波介绍,《提示手册》所列情形不可能涵括实际当中送礼、请托的全部形式,给出的建议也不是唯一的处理方式,只是提供一种处理问题的思路与方法。最关键的是检察干警在碰到相关具体问题时,能在坚持廉洁奉公的前提下,灵活应对,妥善处理。

转自《检察日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