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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找律师怎么处理,家人借了高利贷怎么办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25 04:06:31

有朋友是孩子借了巨款,债主天天上门找父母要。有朋友是父亲借了巨款,全家无力偿还,债主宣称要父债子偿;那这些高利贷合法吗?是否全部需要偿还?无力还款该怎么办?

家人借了高利贷,该如何解决?| 这几点需要明确

先来看看什么是高利贷: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

(1)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我来翻译一下:

法律规定,24%以内的利息可以强制归还,24%至36%之间不得强制归还(自然之债),36%以上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已经归还的可以冲抵本金。年利率超过36%的便是我们所说的“高利贷”。

插播: 自然之债是指虽为法律所认可,但却不受强制执行力保护的债,对于自然之债,债务人不履行时,债权人不能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若债务人自愿履行,则履行有效。

也即是说,朋友,别以为高利贷就是非法的,本金及24%年息的部分是必须要还的,36%以内的利息还了是要不回去的,超过36%则可以要回。

举个例:周伯通找欧阳锋借款100万,一年后欧阳锋诉周伯通还钱。

(1)利息24万 —— 有效,可以强制归还。

(2)利息32万 —— 若已经给了对方32万,不能再要回来(自然之债);若还没给,给24万即可。

(3)利息48万 —— 已经给了对方40万,则可以要回来4万,或者这4万用来冲抵本金;若还没给,给24万即可。

父母有替成年子女偿还借款的法律义务吗?

答案是否定的,现实生活中虽然经常发生子女的债权人向其父母亲讨债的情况,但是“子债父偿”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

因为父母和成年子女都是独立的主体,各自享有不同的权利,承担不同的义务。法律只规定父母作为监护人有义务管理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也就是说,父母有义务替未成年子女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精神病患者等)来偿还债务,这是因为监护而产生的义务,而并无义务为成年子女偿还债务。

子女有替父母偿还借款的法律义务吗?

这要分情况。

情形一:父母在世,父亲和成年的子女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财产也是独立的。则父亲欠的债,子女在法律上根本没有偿还的义务。但是,子女如果基于道德的考虑,自愿为父亲还债,法律也不干预。

情形二:父亲去世,留有遗产,子女继承后,这时子女则要为父亲还钱,但是仅以遗产范围为限。如果子女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父亲的遗产,则无还款义务。

也即小明的爸爸在世,那他爸爸欠别人多少钱都不能找小明来要;若他爸爸去世,小明要在他爸爸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其债务。当然,小明也可以选择不继承遗产,让债权人自己拿去分。

借了高利贷后需注意:

(1)年利率高于24%的不要偿还,还 了的每一笔款都要求写收据。

(2)如果是在赌桌上借的赌资,欠的赌债都是无效的。对于因赌博等其他违法产生的非法债务,借款人还可以主动向警方举报,若警方查明属实,这些“债务”将会得到免除。当然,当事人也可能会面临警方的处罚。

(3)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4)关于利滚利,之前法律是不支持的,后来采取算总账的方式。即你所还的总利息,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钱年利率的24%。如你借了10万元,月利率2%,但每月均将上月利息转为本钱从新算利,一年累计下的利息高达5多万。现法律规定,你别管那么多,一年下来最多给他利息2.4万元。

(5)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如果你去借10万元,年利率10%,债权人同你签订10万元的借款合同但实际只给你9万,预先收取1万元利息,法律是不支持的,法律会按9万元为本金来重新计算利息。

借高利贷后无力还款该怎么办?

做过几宗高利贷的案件,实在经济困难的,可以积极与债权人和解,诉之你的困境,一般债权人实在要不回钱的话,会选择少收部分利息。

如果实在无力偿还,债权人威胁恫吓你,要积极与警方交涉,债权人其实多半不想惹事的;如果其损坏或者强夺你的财产,是可以起诉状告的,债权人甚至有刑事犯罪的可能。

高利贷这个坑,借高利贷很多倾家荡产都填不满,很多家庭因此而妻离子散,大家一定要远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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