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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醉驾找律师费用是多少,昆明醉驾找律师费用是多少钱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25 01:47:39

技术辩护律师接待的客户,基本都是冲着这些律师的业务能力过来的。如果说不少律师的案源来自他们的社会地位,那么技术辩护律师的案源则来源于他们的成功案例。“出名律师”不等于“专业律师”,毕竟不少律师“出名”是因为他们的社会地位或者“江湖传说”,而不是因为成功案例。不少人找律师是因为某律师事务所名气大,或者是因为某领导的“推荐”,或者是因为某位律师“名气大”,他们对寻找的律师并没有倾向性,这就有很大的“碰运气”成分。技术辩护的律师则不一样,他们更多是因为“擅长办案”而被客户找到,因此他们接待客户不需要“摆谱”,需要展示的是自己“靠谱”。

技术辩护三十六讲之四,客户接待

客户找到技术辩护律师,一般由4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最简单,那就是直接去一些知名律师事务所,找他们刑事部律师,与他们寒暄过程中了解这些律师的业务能力,这一条需要客户见多识广。第二种方式最实用,那就是让自己的熟人推荐一位律师或者法官、检察官、警察,让这些“法律实务人士”给自己推荐一位“能办案”的律师,甚至让这些“业内人士”陪同自己去约见“靠谱”的律师,这一条要求客户真心帮自己的“朋友”多。第三种方式最精细,那就是通过网络搜索寻找与自己的家属同一罪名的法律文章特别是案例,然后从几位有成功案例的律师中选择看起来不错的律师电话联系甚至当面拜访,这一点要求客户自身具备法律专业知识。

第四种则是“找知名的办案律师”,这一条对客户要求也高。一些客户有无罪辩护需求就找“无罪辩护律师”,有免死辩护需求就找“死刑复核律师”,还可以找专门的“毒品犯罪辩护律师”、“诈骗犯罪辩护律师”、“醉驾犯罪辩护律师”。这一种“找律师”的方法比前面几种要求“高几个年级”,最基本的条件就是要求客户“不差钱”,而且“知名的办案律师”有档期。

去年夏天参加漳州刑事论坛遇到神交已久的“醉驾辩护律师”李鸣杰前辈,他就是专门做醉驾无罪辩护,他说自己的案件有三分之一无罪辩护成功。要知道李鸣杰律师的服务对象基本都是公职人员或者企业家,这些人有“醉驾无罪辩护”的“刚性需求”,也能出得起律师费用。去年秋天“死刑复核律师”孙中伟来惠州办案,我们在一起小聚,他就说自己主打“死刑复核”,有三分之一的案件“免死”成功,当然“保命”成功的案件都是收费不菲。

我与李鸣杰律师认识,是数年前李律师在“东方刑辩之江论坛”上主讲醉驾辩护中的取证与质证,我是他的点评嘉宾。我与孙中伟律师认识,则是在昆明毒品犯罪论坛上,我们都被聘为睿信毒品犯罪辩护研究院专家委员,我们一起办理了湖南常德1吨余制毒贩毒案件的辩护代理,他通过我的辩护词认识了我。律师的圈子其实很小,一些律师擅长什么有没有成功案例,大家都很熟悉。

技术辩护三十六讲之四,客户接待

技术辩护律师接待客户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办公室接待”,另一种则是“网上接待”。所谓办公室接待,就是客户直接来律师事务所与律师见面,这往往适用于那些距离律师所在的城市不远的客户,他们可以直接过来“实地考察”。而“网上接待”也就是客户因为客观原因例如距离太远甚至远在国外,或者直系亲属都被采取强制措施不能外出,他们只能与律师“网上交流”。技术辩护律师接待这两种客户,都需要以诚相待,让客户信服自己的服务能力。

有些律师喜欢在办公室放置名人字画或者与领导合影的照片,有的律师喜欢在办公室放置投影仪或者锦旗、感谢信,其实技术辩护律师的办公室不需要那么多的陈设,“天然去雕饰”就好。技术辩护律师接待客户,最需要放置在桌面上的应该是装订成册的“经典案例集”,那一份份取得辩护实效的判决书与辩护词,才是技术辩护律师办公室最好的装饰。律师给客户介绍自己办的那些成功案例,才有现实说服力。至于律师获得多少名誉头衔,有多少“富贵逼人”的精致收藏,并不是客户最关心的,他们关心的就是律师的“实干”能力。

曾有当事人家属向我抱怨,他去见某“大牌律师”很郁闷,先要提前一周预约,然后要排队等候,还要登记所要约谈的话题,甚至最初是“大牌律师”的助手接待。与“大牌律师”见面,场面极为豪华,一排客人都在等候如何觐见,而且几分钟后就结束了交流。其实技术辩护律师根本不需要这些“大场面”,直接在办公室与客户见面,寒暄几句泡杯茶,就可以“直奔主题”问清楚案件在哪里、案件到了哪一步、基本案情是什么、办案机关怎么说、此前有没有请律师,然后就可以当场做出判断本案有没有辩护空间。经验丰富的律师固然不能保证案件结果,但他们可以预判案件的走向,“附条件”提出自己的辩护意见。我办理的那些无罪释放的案件,基本都是接待客户时当场做出了研判,认为“如果事实与你陈述的一致,本案明显存在无罪辩护空间”。

律师在办公室会见也有“例外”情况,例如要求律师“出诊”,一些官员或者企业家客户不喜欢律师事务所这种太严肃的场所。此时律师切忌去客户的办公室,而应该选择律师事务所附近一家茶庄或者咖啡厅,要一间房“屏退服务员”慢慢交流。律师此时不可能把办公室的陈设带过去,他带来自己的经典案例,与客户交流时“不经意间”信手拈来。不少官员或者企业家在茶庄或者咖啡厅与律师见面时,旁边会带一位律师甚至法官、检察官参与“面试”,他们想考察一下这个律师“行不行”。律师如果没有真才实学,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现出原形”。律师如果能够折服“旁边的业内人士”,更能获得客户的信任。


技术辩护三十六讲之四,客户接待

我就有不少客户带着他的法律界朋友过来约我喝茶,甚至最初只是咨询乃至让我帮他推荐“靠谱”的律师,后来话锋一转干脆让我帮他们代理。那一年办理的叶某“买凶杀人案”,我最初就是以咨询律师的身份接受了“老板面试”。我当时提出本案“上中下”三种结局,“上策”是认定为犯罪预备阶段中止,可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甚至缓刑;“中策”是犯罪中止,可能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下策”是犯罪未遂,该案件毕竟是杀人案,有可能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客户认为我的分析比他最初的律师更全面,而且推荐深圳律师也不一定比我的设想更好,于是当机立断委托我作为本案辩护律师,还解除了原来两个律师中的一个(留一个生活律师方便会见)。该案是我第二次提“管辖异议”的案件,最后从深圳移送到惠州,认定是“犯罪预备阶段中止”判了9个月。我接待客户时从不担心自己“直抒胸臆”从“接案”变成“普法”,那些出得起价格的客户不会吝惜律师费,知道你“值这个价”。那些出不起价钱的客户,就是找别人了也会怀念你,他们的口耳相传其实是帮我们做广告。

“网上接待”客户,是互联网时代的“新特色”。一些客户有聘请律师的需求后,在当地找一个“生活律师”负责会见等日常事务,案件办理则从网络上寻找“业务能力”。技术辩护律师之所以要“晒”自己的成功案例之所以要写专业分析文章,就是因为“网络接待”越来越成为“新兴市场”。如果说“线下”还存在一线城市律师还是二三线城市律师、省会城市律师还是非省会城市律师的区别,那么“线上”则律师都是“平等”的,客户可以通过网络搜索与任何城市的律师取得联系,只要这位律师的案例或者文章能够被“大数据”抓取并引起客户的注意。

互联网面前“世界是平的”,客户可以全国范围内“选秀”,甚至通过裁判文书网来甄别律师辩护效果的真伪,直接剔除“勾兑律师”。这些客户与律师联系,前期已经做足了该律师的“资料审查”,清楚这些“目标律师”有哪些成功案例,熟悉这些“目标律师”的辩护特点,因此他们与这些律师的交流也就简单明快。技术辩护律师“网上接待”客户,基本上不需要“自我介绍”,只需要向客户了解基本案情,然后依据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做出初步判断。客户对这样的“目标律师”已经有了信任基础,因此他们与律师之间的交流并不是“面试”律师是否胜任刑事辩护,而是查明案件的基本走向,提出自己的心理预期,并与律师协商收费标准。

技术辩护律师能够“网上接待”客户,说明律师自己在业内乃至互联网享有一定的地位。“技术辩护的带头大哥”王思鲁律师曾提醒我要多办一些外地案件尤其是外省案件,要多接受官方媒体采访特别是介绍自己的成功案例,其实就是方便一些外地客户通过网络找到自己。如果一名律师很少有外地案件,这就会让外地客户认为他只是“当地律师”而不是“全国性律师”,很容易在“第一轮选秀”中就舍弃了这些律师。那些影响力巨大的案件,那些有无罪辩护空间的案件,技术辩护律师切不可忽略,代理这些案件其实是“表演”给全国的潜在客户看的,更需要充分展示自己的“艺高胆大”。


技术辩护三十六讲之四,客户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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