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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未上班怎么办理,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关系怎么处理好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09-26 22:10:09


员工患病或受伤,特别是不幸患上特殊疾病的,工作怎么办?这个问题,无论对员工自己还是企业,都是一件难以处理的事情,企业认为“耗不起”,员工认为“工作保不住、病治不好或没钱治”。那么,本文分别从企业、员工的角度探讨: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关系怎么处理?

实务中这类问题处理比较复杂,比如要解决的:员工医疗期,工资怎么发,员工还能不能胜任工作或劳动能力,企业耗不起了解除劳动关系的成本等等,这些都是需要针对不同情况作出不同处理的。为此,要搞懂如何处理,我们就必须清楚理解以下几个概念再探讨问题。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职业病以外的疾病及非因工作导致的伤害,此处与工伤概念不同,工伤包括职业病或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伤害,而工伤的待遇跟本文探讨的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待遇是不一样的。


医疗期



法律特殊保护的期间,指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休息医疗的期限,根据员工参加工作年限和在该企业工作的年限计算,该期限内企业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关系。


治疗期



设立全顾名思义即病伤治愈的医疗时间,该期间可能比法定医疗期长,也可能比法定医疗期短。


不能从事原工作



较易理解,也就是说疾病难以治疗或致残在医疗期终结后无法再从事原工作,如交通事故导致瘫痪但原工作是司机,患有传染性疾病但原工作是食品包装员。


劳动能力



有些伤病可能会导致丧失劳动能力,这时候就需要对其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与医疗补助或提前退休相关。


医疗补助费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因医疗期满被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当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达到一定程度时,由用人单位额外向劳动者支付的费用。

医疗期的计算



根据劳部发〔1994〕479号《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医疗期规定简化如下表格: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关系怎么处理

进一步,如何计算医疗期:

(1)确认已经在社会实际工作年限(即工龄)10年为标准,以上或以下。

(2)确认在企业的工作年限(即司龄)5/10/15/20区间标准;

(3)根据工龄、司龄确认医疗期;

(4)根据医疗期确认医疗周期;

(5)医疗期起算日:什么时候开始病休。医疗周期内累计计算医疗期,休满视为医疗期满。如果该周期内未休满,医疗期也结束,下一医疗周期、医疗期重新计算。

比如享受3个月医疗期的员工,从2021年1月1日开始第一次病休,那么改日起算6个月内累计病休3个月即为医疗期满。


医疗期内员工工资怎么发



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59条的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即:80%是全国标准的红线。但地方有不同的支付标准,差异不同。例如,

(1)广东省的病假工资支付标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2016修正)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即:依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深圳市的标准,按照《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2022修正) 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医疗期内的,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60%支付,最低不得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医疗期未满的员工能否解除劳动关系




医疗期未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无过失辞退)、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在医疗期内也是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即如果员工存在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等),公司是有权利单方解除合同。


医疗期满后员工能否解除劳动关系




医疗期满后,就跟普通的员工一样同样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将视为违法解除。

比如有些公司经常会遇到的情况是,医疗期满但员工要隔三差五请假去看病又或者是根本就不能到公司上班,严重影响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至少要给患病员工机会,如不能从事原工作可以调岗,如果调岗的工作也不能那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但要履行一定的程序:

① 书面通知(提前三十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② 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

③ 视情况支付医疗补助费: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35条,及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劳部发〔1996〕354号文件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第二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而支付的前提是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被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5—10级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鉴定为1—4级的,应当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④ 办理离职手续。


主要问题就以上分析了。最后,希望大家都能健康、乐活。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关系怎么处理

承蒙关爱,多看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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