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昆明医疗纠纷找律师咨询,云南医院禁止探视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24 08:19:45

来源:昆明日报-掌上春城

禁止探视、非必要不陪护…昆明多家医院发布疫情防控告知书

近日,昆明多家医院先后发布

疫情防控告知书

就门诊、住院、探视等管理工作进行明确,

实行病区封闭式管理、

非必要不陪护、禁止探视等规定

一起来看看

↓↓↓

云南省中医医院

近日,云南省中医医院发布了疫情防控期间患者就诊须知,须知提示,目前住院病房实行封闭管理,禁止探视。

新闻传送门→《禁止探视!云南省中医医院发布疫情防控期间患者就诊须知》

昆明市儿童医院

昆明市儿童医院2021年12月30日发布《疫情期间就诊告知书》,其中明确,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须持有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医院所有病区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探视。

禁止探视、非必要不陪护…昆明多家医院发布疫情防控告知书

详细内容如下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您好!

近期,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医院又是人群密集型场所,人流量大、人员结构复杂,为贯彻落实《昆明市新冠疫情指挥部关于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要求》,持续加强医疗机构院感防控管理,我院在严格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有序开展诊疗服务,切实保障患者及家属的人员安全。现就本阶段门诊就诊管理须知,公告如下,请广大患者及家属知晓并做好相关准备。

一、进入医院,请自觉配合检查:进入医院请您自觉配合医务人员做好“三查一问”

1、扫“通信行程码”并出示结果进行验证。

2、扫“云南健康码”并出示结果进行验证。

3、测量体温。

4、询问流行病学史。

5、佩戴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口罩,禁止佩戴带气阀的口罩。

二、就诊须知:

1、如您近期有境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相关人员的接触史,或体温≥37.3℃、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皮疹、黄疸、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的患者,请主动告知医务人员,由专人引领至发热门诊就诊,实行闭环管理。

2、“云南健康码呈现黄码或红码”或“通信行程码呈现黄码或红码”,一律到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并接受闭环管理。黄码人员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可离开发热门诊;红码人员按防控要求进行医学隔离观察。

3、非就诊人员,尽量避免进入医院,非必要不陪诊。

4、就诊期间相互请保持1米以上距离,并全程佩戴口罩。

5、使用后的口罩或其他医疗垃圾,请丢弃在医疗废物收集桶(黄色垃圾桶)内。

6、实行预约诊疗,有序就医,遵守“一人一诊室”管理规定,切勿扎堆拥挤,尽量减少在院逗留时间。

7、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须持有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云南健康码和通行大数据行程码,经医务人员核查后方可办理住院。

8、医院所有病区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探视。如特殊原因确需探视,须持有三天内有效核酸阴性结果证明、云南健康码和通行大数据行程码,经医务人员核查后方可进入病区探视,探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人数不得超过2人。

9、住院期间,陪护人员必须固定,患者及陪护不得离开医院。陪护人员须配合医护人员进行每日健康监测管理,自觉遵守病区管理规定,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不吸烟、不串访、不聚集。住院满7天的患者及陪护人员必须再次进行核酸检测。

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1年12月27日,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发布疫情防控告知书,其中明确,禁止探视,鼓励以电话、视频通话等形式的探视。

详细内容如下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您好!

感谢您选择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就诊!近期新冠疫情变异病毒加速传播,疫情防控风险持续增高。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省市卫健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要求,持续加强医疗机构院感防控管理,我院在严格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有序开展诊疗服务,切实保障患者及陪护人员安全。现就本阶段门诊就诊管理须知,住院、陪护及探视管理须知公告如下,请广大患者及家属知晓并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一、门诊管理须知

(一)疫情防控要求:

1.体温≥37.3℃、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有以上任何一种症状的患者请到发热门诊筛查。

2.来自境内、外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相关人员接触史的患者,请主动配合昆明市疫情防控要求与属地联系进行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核酸检测等防控管理。

3.持红码人员请立即向居住地社区或防疫部门报告,并自觉配合做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持黄码人员请到到发热门诊就诊,发热门诊的所有患者必须开展核酸检测,完善相关检查,在出具核酸检测结果前须留观不得离开。

4.中高风险地区的范围鉴定以国家及云南省相关部门最新发布的信息为准。

(二)严格执行非急诊全面预约挂号就诊制度和分时段就诊制度。

(三)为减少医院人员聚集,门诊就诊实行非必要不陪同。老人、儿童或语言行动不能自理者就诊时,可有一位家属陪同。患者及家属需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四)门诊患者及必要陪同的家属入院时,需规范佩戴口罩、出示绿色健康码,并接受体温检测。

(五)普通门诊患者就诊按照院内标识进入门诊大厅;急诊患者就诊通道开放时间为24小时,120由急救通道进入;发热患者按院内指示,由专用通道进入。

二、住院管理须知

(一)患者办理住院手续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如实、详细填写旅居史、接触史及发热等流感样症状情况,若未如实填写或隐瞒流行病学史,将按国家相关法规承担法律责任。来自中高风险区域的患者请完成隔离要求后再办理住院手续。

(二)陪护管理:

1.所有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须持2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及云南省健康码绿码方可入院。无上述检查结果的,在相应门诊开具申请单,凭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办理入院手续。

2.我院所有病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坚持非必要不陪护原则。因病情确需陪伴的患者,实行准入管理:由科室主管医生、护士长评估同意后方可办理;除80岁以上手术患者与危重儿童患者原则上超过二名陪护外,每位住院患者仅限一名陪护人员,家属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和云南省健康码绿码,完成流行病学史评估及疫苗接种情况记录后,办理陪护证,经通道管理人员核查后进入病区。

3.疫情期间住院患者的陪护人员须相对固定,如确需更换陪护的,患者或家属应提前向病区护士长提出申请,替换人员需提供云南健康码绿码及本人7天以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陪护人员在病区内须正确佩戴外科口罩,加强手卫生,做好个人防护,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病室内通风。在病房内要自觉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不聚集,不聊天。

4.住院期间,患者全程佩戴腕带、陪护人员随身携带作为进出病区的凭证。出入病区时必须服从门禁管理人员对患者与陪护人员手腕带、陪护证相关信息的查验。陪护人员陪护证信息与本人不符者,不得进入病区。

5.陪护人员须配合医护人员进行健康监测,每日监测体温及其他相关症状,如出现发热、结膜炎、鼻塞、流涕、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干咳、咽痛、肌肉痛、乏力、腹泻等症状时,需立即告知科室医务人员,遵循医护人员要求到指定区域就诊并再次进行核酸检测。

6.坚持陪护人员非必要不离开病房的原则。陪护人员在陪伴期间出入病区仅限于陪同患者外出检查时,出入病区时要严格做好登记。如因特殊原因确需离开到院外其他区域,须经病房医护人员批准,返院时须重新检测核酸。

(三)探视管理:禁止探视,鼓励电话、视频通话等形式的探视。

(四)中高风险地区来昆人员、云南健康码非绿码人员不得办理陪护证。

(五)随全国、云南省、昆明市疫情趋势的变化及防控措施的调整,医院将对以上要求做出动态调整。

掌上春城记者:周晓雯

来源:昆明市儿童医院、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都市时报

责编:李冬雨 实习编辑:李晓梅

编审:杨艳

终审:钱红兵

戳图片关注更多疫情进展

↓↓↓

禁止探视、非必要不陪护…昆明多家医院发布疫情防控告知书

本文来自【昆明日报-掌上春城】,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