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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找合同违约案律师收费标准,定金、订金、押金、保证金、违约金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24 00:17:26

导读:

在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经常遇到购买大型物品的情况,例如房屋、家具、电器等。没有库存时,我们与卖方签署买卖协议。协议大致上是:交货交货日期、时间、位置等,但更为关键的是价格和付款方式。这要求签署协议以支付部分定金、订金、押金、保证金,并就违约金达成协议。此“五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哪一种更好呢?

接下来由陈岗律师为您解答相关的法律知识,欢迎大家的阅读!

押金定金订金保证金违约金,看了这篇文,“五金”还怕搞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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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

定金是指担保合同中债权的实现。双方书面同意,一方提前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担保。

定金的目的是一种法律担保方法,旨在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并保障债权的实现。签订合同时,必须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还应约定定金金额和交货期限。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对方退还定金;如果接受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债务,则必须两次向另一方偿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根据协议,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作为前款或由交付方收回;未履行合同时,属于违约,适用定金罚则,即交付方违反合同,无权追回;如果接收方违反了合同,则应将其加倍。

订金

订金广泛用于日常经济活动。严格来说,订金只是一种习语,不是法律概念。订金是一方为交易需要而支付给另一方的钱,它不具有保证功能。通常情况下,交付的定金被视为预付款。交易成功后,订金将用作付款。交易失败时,应全额退还订金,即使接受订金的一方违反合同,仍应承担退还订金的义务。其目的无非是解决接受存款方的资金周转不足,从而提高其履约能力。

通常情况下,订金用作预付款,并且不具有定金性质。人民法院不支持支付订金的当事人主张定金的权利。

押金

押金是一种担保财产权的特殊形式。具体来说,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方转移了一定数量的钱或等同于债权人所拥有的钱,而债务人未履行合同。那时,债权人可以从存款中获得优先权。

目前,我国现行法律对押金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根据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这是法律原则。应允许当事各方同意在经济活动中支付一定数量的押金。

保证金

保证金是指合同的一方或双方与另一方或第三方为保证合同履行而保留的金钱。这个概念被广泛使用,例如合同债券,投标时的履约保证金,期货交易中的债券,甚至债券待审核。

保证金还具有与保证金相似的实现担保合同的功能,但不具有双重收益功能。

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当事方通过谈判预先确定的,与违约后的合同履行无关的付款。尽管双方约定了约定违约金的自由,但这种自由不是绝对的,而是有限制的。

我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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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陈岗律师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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