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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找建筑案律师收费,法律沙龙讲座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23 10:56:29


用行动助推法治化建设——走进律师界“黄埔军校”洪振事务所

洪振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7年,是陕西省首家实行公司化运营、能够实现全面质量管控、资源平台整合共享的法律服务机构,是陕西省管理最为规范的知名律师事务所之一。律所的发展目标是全国一流律师事务所,区域一流律师事务所。

洪振律师事务所的核心办公地点在西安著名CBD南门外长安国际,俯瞰南门瓮城,为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与其他大多律师事务所不同的是,并不以发展人数为目标,而是以高投入方式,培养引进专业化、精英化律师,为客户创造解决问题平台为发展理念的律师事务所。

(西部大开发讯:李斌) 2019年11月28日下午,西安市工商联副巡视员漆志明、西安市工商联经济处处长韩磊、西安市工商联经济处副调研员梁国斌、西安市工商联宣教处副调研员薛锐、《中华工商时报》陕西站站长刘可、中华工商时报陕西站办公室主任王建威、中华工商时报陝西站记者雷袖、《西部大开发杂志社》总监李斌、《陕西新工商》杂志主编唐文辉、《新西商》杂志采访部主任张小刚、西商总会微信公众号记者佟琪琦、今日头条章文一行来到洪振律所,对王洪主任进行了采访。

用行动助推法治化建设——走进律师界“黄埔军校”洪振事务所

西安市工商联副巡视员漆志明

用行动助推法治化建设——走进律师界“黄埔军校”洪振事务所

洪振律师事务所王洪主任

王洪律师介绍了以自己的名字命名律所的意义,从1997年创办律所以来,王洪律师带领全体员工,忠于宪法和法律,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王洪律师被聘为西安市政府、高新管委会、西咸新区沣东管委会、灞河新区管理委员会等数十家政府机构的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和政府工作的各个环节中,洪振律所去年共办理277起行政案件,为全省最高,通过这些案件使政府的法治化有了极大的提高。

用行动助推法治化建设——走进律师界“黄埔军校”洪振事务所

王洪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充分谏言谏策,提出民营企业保护维权的理念,以政协委员身份提出很多涉及民生、环保、法治建设、治安治理、城市发展方面的重要提案,尤其在法治建设和司法的营商环境方面,受到省市各级政府的好评。

用行动助推法治化建设——走进律师界“黄埔军校”洪振事务所

王洪律师十分重视法治宣传,截止目前,为政府部门培训60余场,为民营企业、商会培训80余场,为群众培训50余场,编写《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手册》并免费发放。每年,接待群众来访来信800余次,免费咨询近百人。编写了数本综合性法律实用手册,让民营企业知法、守法、用法。

用行动助推法治化建设——走进律师界“黄埔军校”洪振事务所

年轻律师群体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的践行者和中流砥柱,在全国律师行业内,年轻律师的生存都是一个难题,年轻律师需要自行寻找案源,没有业务就没有收入,这种情况导致大量的年轻律师因为基本生活问题脱离法治建设队伍。正是看到了这一点,王洪律师开创的全员授薪管理模式,为年轻实习律师提供保障,解决生存问题。为此,王洪律师提供了大量的资金,使年轻律师能够很好的专注业务,一批批的年轻律师走出了洪振顺利成长,洪振律所也被外界称为律师的“黄埔军校”,十几年来,律师事务所投入数百万元资金,这些年轻律师,进入到其他律所,进入到公检法司队伍,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用行动助推法治化建设——走进律师界“黄埔军校”洪振事务所

王洪律师积极参与西安市经济建设,招商引资,在高新开发区的建设过程中,提供法律帮助,使其成功融资一百五十亿,为高新区的发展做出巨大贡献。18、19年来,参与政府的土地整理和回收,保障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强执法环节中的规范性,确保依法征收。

2015年,王洪律师组建了西安市工商联法律服务中心,为市工商联八十多家商会和民营企业长期提供日常的咨询、维权、免费培训等法律服务。近两年,在民营企业经济大量下滑的环境下,累计解决法律事务金额数亿元,参与调解纠纷40余起,收到工商联和民营企业的巨大好评。

2018年成立了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西安经济服务发展联盟。联盟借鉴为民企服务的精神,先后促成每一天连锁超市和利安集团的便民服务项目;开展“陪你走一程”活动,为高科技创新企业免费提供前期综合服务,加以扶持。

王洪律师长期带领洪振律所开展公益事业,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扶贫。仅2018年,参与扶贫活动5次,个人捐款捐物折合资金共计20余万元。除此之外,洪振律所的每一笔收费,都会抽出1%作为扶贫专项基金,并且以委托人的名义捐赠,意为号召全民公益,人人参与。

面对蓬勃发展之势,王洪律师和他领导的洪振律所,将继续以精湛业务服务社会,实力打造“洪振”优势法律品牌。

用行动助推法治化建设——走进律师界“黄埔军校”洪振事务所

王洪简介

王洪,男,汉族,1969年6月出生,无党派,西北大学法学硕士,现任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主任。

担任社会职务

陕西省第十二届政协委员

西安市第十二届、十三届、十四届政协常委

陕西省政府立法专家库成员

西安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副会长

西安知联会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分会会长

西安市政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

西安市政法委执法监督员

西安市行政诉讼法学会副会长

西安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副监事长

西安市国资委法律专家成员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员

西安市公安局特邀监督员

西安市司法行政机关社会监督员

西安市仲裁委仲裁员

陕西省第九届青联常委

陕西省红十字会常务理事

陕西省法学会房地产学会理事

陕西省人大代表法律顾问团成员

陕西省诗词学会会员

陕西公羊会监事长

西商总会监事

获得荣誉:

西安市十佳律师

西安市十大杰出青年

西安司法系统优秀工作者

陕西省优秀律师

陕西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团中央全国百名青年励志人物

从事律师职业24年,是陕西省著名律师。开创陕西省首家唯一公司化运营、全员授薪管理的法律服务机构——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同时被聘为西安市政府、高新管委会、航空基地管委会、西咸新区沣东管委会、灞河新区管理委员会、陕西省科技厅、陕西省电视台、西安市教育局、西安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长安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数十家政府机构、新闻媒体和大型国企民企的法律顾问。

多次担任省内重大诉讼案件、非诉事务首席顾问律师,办理的案件中有数十起均被中央、省、市电视台主要媒体作为典型案例报道。在省内各大主要刊物上发表法律评论性文章:发表《王海,打假还需靠政府》,获得陕西好新闻二等奖;发表 “关于经营城市的经济与法”评论文章《一元钱引发经济热潮》,获得市政府领导好评,引起经济界专家的关注;《关于“陕北民营石油网”网站宣传内容引起的法律问题暨应对措施的建议》一文被新华社内参清样转交中央领导审阅批示。长期致力于律师业务的钻研和律所管理模式的创新,被视为省内律师行业的领军示范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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