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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找律师公证需要多少钱,这个小区要给业主发70万红包,但却遭到部分业主拒收了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23 02:33:45

最近,有网帖刊文“淮安一小区业委会要给业主发70万元红包,但遭到部分业主拒收”,引发众多网友热议。那么,为何小区业主会拒收从天而降的红包?小区业委会是否有权力直接对小区公共收益进行分配?这部分的收益又该如何合理发放?

这个小区要给业主发70万红包,但却遭到部分业主拒收?!

1月5日,淮安市亿力未来城小区(一期)业主委员会向小区全体业主发布了一则征求意见书,内容显示,经业主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拟在2019年春节期间将小区公共收益近70万元,按照小区业主的自有建筑面积,采用发红包的形式逐年返还给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履行小区《业主规约》的业主。

小区的公共区域收益返还给业主,这本是一件普惠于民的好事,但却有不少小区业主对此次红包发放对象设置的条件提出了质疑。业主李先生表示:“你不应该拿公共收益来对小区的部分业主进行奖励。我们就质疑业委会是起什么作用?是拿公共收益来为物业服务,还是拿公共收益来奖励优秀业主?”

业主王先生认为:“发红包本身是一件好事情,红包发放和物业费没有直接关系,显然是把发红包和交物业费进行了捆绑。”

这个小区要给业主发70万红包,但却遭到部分业主拒收?!

此外,业主张先生也表示,希望业委会能把财务公开,并由权威部门进行审计。

张先生认为,今年4月,这一届业委会即将到期,此时发放红包有讨好业主之嫌,这样的红包他不愿意接受:“业委会主要是把小区环境、安全隐患包括消防、电梯弄好就行了。所谓发红包纯粹就是作秀,为今年连任拿钱撒。”

针对业主们的质疑,1月17日下午,记者来到淮安市区亿力未来城(一期)采访了小区业委会副主任任德才,他介绍,2015年4月,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在选聘了新物业后,业委会与其签订了相关合同,明确了公共区域的收益,并要求物业代收的公共区域收益除了正常开销外,全部归全体业主所有。这次发放红包,是经过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的。

这个小区要给业主发70万红包,但却遭到部分业主拒收?!

任德才表示,经过三年多的积累,目前小区公共区域里的收益已接近70万元。任何对账目有怀疑、或者有其他问题,都可以来进行审查,他们会全力配合。

记者了解到,目前业委会已制定出具体的红包发放实施方案在小区公告,并计划于春节前发放到位。业委会私下决定春节发红包,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合规?小区结余的公共区域收益该如何合理处理?谁才有权决定资金分配?

1月21日下午,淮安市清江浦区住建局联合街道、社区、法律专家以及小区业委会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对此事进行商讨。

清江浦区长东街道负责物管的侯志猛主任明确表示,业委会不可以对小区公共收益进行分配,必须要召开小区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听取全体业主的意见,或者由业主大会授权给业委会才行:“他们业委会同事也表示将把这次开会结果进行讨论、商议,看看怎么处理这个事情。我们政府指导监督,如果说他下面还是这样,我们可以发限期改正函给他,如果造成相关后果,业主可以进行诉讼业委会侵权。”

这个小区要给业主发70万红包,但却遭到部分业主拒收?!

对此,江苏天煦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赛认为,小区公共收益是基于业主在小区内专有部分产权而取得的收益,这与交物业费表面上看是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关系,而实际上却是两层法律关系,这样的红包发放规则还有待商榷:“交物业费是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的,而公共收益是基于业主对于房屋产权而产生的收益,不能混为一谈,业委会有没有权力定这样的标准,这个事情有没有经过全体业主的同意?小区业主可以书面申请,他们认为这笔账不太清楚,有一定的知情权利,要求公开;如果成立新的业委会,对老的是一个承继关系,想必是可以获取相关资料,是可以审查的。”

来源:荔枝网

编辑:YING

(来源:荔枝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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