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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今日交通事故最新,歙县今日交通事故最新消息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09-26 12:52:08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2020年6月7日中午,黄山市中心城区屯溪安东路与长干路交口的工商银行门前道路,发生一起一辆红色轿车撞倒一辆电动车并致电动车乘员1死2伤的交通事故,其中死者为电动车上的女童龙某某。2021年3月4日上午,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方某犯交通肇事罪一案,在屯溪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中国庭审公开网对该案审理过程进行了视频直播。

被告承认未特别观察路况 黄山世纪广场一轿车撞倒电动车致女童死亡案开审

检察机关指控,2020年6月7日11时11分,被告人方某持C1证驾驶小型轿车从黄山市屯溪区安东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长干路口时,撞倒沿长干路由东向西行驶的龙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造成该电动自行车上乘坐的3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伤者之一的龙某某(女童)经黄山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下午1时许不幸死亡。被告人方某违反道路交通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1人死亡、2人轻伤,且负事故全部责任,行为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方某对指控事实、定性没有异议,自愿认罪,当庭向被害人及家属致歉,表示愿意赔偿。

庭审表明,方某1995年2月出生,户籍所在地是歙县人,事发前的居住地在屯溪。驾驶的是一辆二手车,在广德县以贷款方式购买,全款23万,首付3.5万元,余款3年付清。购买之后,对该车外观等有改变(外观蓝色改为红色)。

被告承认未特别观察路况 黄山世纪广场一轿车撞倒电动车致女童死亡案开审

事发时的现场画面,资料图。

被告承认未特别观察路况 黄山世纪广场一轿车撞倒电动车致女童死亡案开审

事发后,很多市民在事故现场悼念不幸遇难的女童,资料图。

事发前,方某曾用手机和外界语音通话,有一只泰迪狗在车子中控台的倒车显示屏位置。方某称,放下手机后,也快到目的地了,发生了事故,发生事故和自己没有特别观察路况,没注意到道路右侧有电动车出来有关,也和车本身视线比较差有关。

事故发生时,方某驾驶的轿车车速在每小时42到45公里之间,龙某某驾驶的电动车时速在16公里。发生事故后,方某下车时,根据路人提醒,曾从车里拿了一把雨伞交给路人,以给受伤女童遮阳,自己抱着宠物狗在路侧等待交警及救护车。就事发后为何没有及时报警、施救且还抱着狗等问题,他称事发后在现场的一位协警告诉他已经报警,自己就没报警了;事发后,自己在现场也懵了。

经司法鉴定,方某事发时没有酒驾。

方某的辩护人称,事发路段的世纪广场有大树,右侧视线不太好,事发时方某没有用手抱狗,狗没遮挡视线,打电话发生在事故之前。同时,认为电动车违规搭载乘员,没设置安全座椅等。认为方某在这起事故中负主要责任,而不是全部责任。方某事发后一直在现场等交警到来,属于主动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构成自首等情节。案发至今已经支付死伤者医疗费用11万余元,通过保险公司理赔近90万元,愿意继续对伤者治疗、善后等支付费用等。希望法庭据此能从轻或减轻处罚。

对辩护人的意见,公诉机关根据公安机关查明的事实及法律规定等,依法发表了意见。方某事发前违规接打电话,这一行为与事故发生时间近,接打电话、放下电话、抬头等,会分散注意力。接打完电话后车子有加速,在通过(没有信号灯)的路口时没有仔细观察,没有做到及时避让右侧来车,认同公安机关做出的事故责任认定。同时,电动车载人违规等,但不是引发这起事故的原因。

庭审表明,到案件开庭时,这起事故的双方还没有达成调解协议。

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正如公诉检察官所说,这起事故对我们都是警示。开车要集中注意力,车前不要有宠物,不能接打电话,要系安全带和设置儿童安全座椅,开车走路时不要有分心行为,通过路口时要减速慢行与左右查看。交通安全,得从时时刻刻小心翼翼才是。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吴永泉

编辑 张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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