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找台州黄岩律师,找台州黄岩律师事务所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22 03:42:32

后疫情时代“云办案”何去何从

★ 不少司法机关仍以线上办案为主

★ 两种庭审并行满足不同审判需求

★ 完善诉讼规则升级智慧庭审系统

★ 推动整个司法运行机制深刻变革

★ 边探索边完善解决问题固定经验

□ 本报记者 董凡超 周斌

“犯罪嫌疑人刘某,这里是黄岩区人民检察院,我是本案的承办检察官,今天将以远程提审的形式就你涉嫌盗窃罪进行讯问……”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蔡熙通过远程提审系统提讯身在看守所的刘某。值班律师同步远程见证刘某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

疫情发生以来,案件“云”上办理,蔡熙已习以为常。

随着国内疫情形势的好转,疫情过后,“云办案”是继续成为司法机关的“香饽饽”,还是会被束之高阁?《法制日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持续运用

疫情暴发后,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迅速设立5个科技法庭,将全部诉讼活动从线下搬到线上,确保疫情防控与审执工作两不误、同推进。相城区法院线上开庭数一度在全国占比高达2.5%。当下,“云办案”依然是相城区法院最主要的办案模式。

相城区法院院长徐建东告诉记者,虽然从3月23日起,相城区法院逐步恢复线下诉讼服务,但电子诉讼仍保持常态化运作态势。3月23日以来,共开展在线诉讼活动2495次,占同期诉讼活动的90.1%。

“实践证明,‘云庭审’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缩短了纠纷解决周期,有效提升纠纷解决效率,降低纠纷解决成本,优化了法治营商环境。”徐建东说,随着防疫形势逐渐好转,大量民事纠纷涌入审判环节,倒逼审判机关信息化建设朝着更加便民、高效、安全的方向快速发展。

记者采访了解到,“云办案”能够有效提升办案效率、缓解人案矛盾已经成为共识。后疫情时期,不少司法机关仍将线上办案作为主要方式。

作为“案件大户”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疫情发生后“云办案”力度始终没有减弱。上半年,已经运用“云办案”方式办案2.8万余件,占全市总数的五分之一。法官人均结案数、全员人均结案数均居全市法院前列。

“疫情客观上加速了‘云办案’的布局和应用。经过实战打磨,这种方式显示出多重优势。”朝阳区法院综合办主任任小燕说,“云办案”实现当事人、代理人“零跑腿”。

黄岩区检察院检察长余文权介绍说,黄岩区检察院大力推进数字卷宗单轨制协同办案模式,1月至6月,通过政法一体化系统共受理提请批捕案件81件、移送审查起诉249件,受理协同率达到71%;提起公诉107件、判决90件。从4月起,除涉众型等少数案件外,其他案件均实行单轨制办理。

“数字化智能化应用为公检法机关协同办案插上金翅膀,有效保障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办案提质增效两不误。”余文权说。

升级系统

记者发现,受访者普遍对“云办案”前景持乐观态度。

“疫情结束后,‘云庭审’将与传统实体庭审一并成为司法审判的常规方式,满足不同审判需求。”相城区法院副院长吴宏说,相城区法院在及时出台《电子诉讼规则指引》《民事诉讼在线庭审操作规程》等规范性文件外,还于今年3月开始对所有科技法庭进行“飓风”智慧庭审升级。

据了解,“飓风”庭审系统支持本地开庭、在线开庭,适合本地—在线混合开庭多场景应用。系统重点改良了音视频传输技术,解决了画面卡顿、串音等问题,有效保障诉讼参与人庭审亲历性,实现庭审音视频、庭审笔录等司法信息从生成到存储内网完成,确保庭审数据安全。

“示证功能强大,不仅比原先更清晰,还能通过触摸屏进行标注,效果一点也不亚于面对面质证,保障了庭审中的平等对抗。”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原告代理人对“飓风”庭审系统连连称赞。

疫情防控期间,远程提讯被检察机关广泛运用,但问题也随之而来:传统的远程提讯,需要检察官将电子版笔录发送到看守所,打印后由犯罪嫌疑人核对、签名捺印,再交回检察官签名确认,扫描上传到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这一过程,不仅增加了疫情传播风险,也存在“事后补签”、纸质笔录被篡改不易发现等问题,影响证据安全。

为破解这一难题,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检察院探索开发手写电子签名捺印系统。该院检务保障部门负责人胡澜瀚介绍说,系统记录了嫌疑人签名、签字轨迹、笔压笔痕、时间、现场照片等信息,通过数字签名加密技术,保证电子笔录完整性,防止被篡改,事后可鉴真还原。同时,配备同步录音录像,确保笔录签名捺印的真实性。今年4月以来,南岸区检察院远程提讯案件419件,同比增长42%。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时延安评价说,疫情发生后,司法信息化系统发挥了巨大作用,“云办案”模式充分实现高效、精准的目标,不仅是疫情防控的需要,更体现了司法机关办案模式的转变,势必推动整个司法运行机制的深刻变革。

稳步推广

在时延安看来,推广“云办案”面临两大挑战:案件信息泄密问题,如代理人出庭环境的私密性难以保证,恐有泄密风险;程序简化,诉讼权益不能得到全方位保证,如庭审可能省略证人出庭环节。

“‘云办案’将是大势所趋。”时延安建议,司法机关应加快推动“云办案”相关立法,统一标准,建章立制,规范庭审流程环节;出台统一系统性能标准,进一步提升系统安全水平,严格做到信息保密。

记者采访了解到,司法机关边探索边完善,不断解决实践中发现的疑难问题,总结固定成功经验,为今后推广运用“云办案”打下坚实基础。

朝阳区法院实现“云庭审”界面同时接入多路画面,确保证人出庭不受影响。相城区法院不仅在硬件上有保障,还明确保障律师到法院出庭的出庭环境及信息安全性。

“根据北京法院电子诉讼实施细则,双方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同意,或者一方当事入表示不同意且有正当理由的;双方当事人不具备参与在线庭审的技术条件和能力的,均不适用于‘云庭审’。”任小燕说,法院从制度上保障各类司法主体自由选择诉讼形式的权利。

针对推广“云办案”会不会导致司法工作向书面化、形式化方向演进,简化诉讼程序,进而影响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问题,余文权以黄岩区检察院数字卷宗为例说,数字卷宗电子推送,但办案程序一点没简化,告知、鉴定、提审等都是按规定进行,审查报告、退查提纲、起诉书等照做不误,加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案—件比”的考核要求,“云办案”一样要兼顾质量和效率。

“远程提讯手写电子签名捺印系统运用过程中存在相关法律文书配置不齐全的问题。”胡澜瀚指出,截至目前,这一系统已嵌入认罪认罚从宽具结书等8类法律文书。为进一步提升系统便捷性,南岸区检察院将在后续应用升级中陆续添加更多的文书,满足不同案件的办案需求。

当下,相城区法院正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传统法院依托互联网开展电子诉讼规则规范的课题研究,将在大量实践的基础上提炼值得全面推广的经验做法,以形成普遍适用于传统法院的电子诉讼规则。在不久的将来,统一适行的“云庭审”规则有望普遍推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