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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假毒品算诈骗罪吗判几年,卖假毒品算诈骗罪吗判几年刑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09-26 06:22:07

贩卖毒品是犯罪行为,但是如果卖的是假毒品,是否构成贩卖毒品罪呢?

近日,永登县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及作案工具。

2021年4月25日杨某联系上线(另案处理)购买毒品后,在兰州市七里河区小西湖一巷道内向赵某贩卖毒品“海洛因”一小包(未检出海洛因成分)、净重0.43克,获取毒资450元。

2021年4月28日,经王某(另案处理)介绍,罗某和杨某进行毒品交易,按照约定地点,王某及罗某等三人驾车从天水市出发到兰州市七里河区小西湖与杨某见面,后杨某带三人不断更换交易地点,最后杨某在临夏县从上线处取得毒品,在一宾馆附近以19250元的价格向罗某贩卖毒品可疑物小包。罗某吸食后感觉毒品质量不好,遂将剩余毒品交给王某要求其退还。次日,民警抓获王某并查获毒品可疑物一小包,净重17.22克。

公安人员将从查获的0.43克“海洛因”及17.22克毒品可疑物进行检验,均未检出海洛因成分,并将检验结果告知杨某,杨某方知其贩卖的毒品是假毒品,杨某在庭审中自愿认罪认罚。而其上线人员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尚在审理之中,该上线人员供述其卖给杨某的毒品系由吡拉西坦片和老鼠药混合制作而成。
永登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构成贩卖毒品罪,杨某将假毒品当作真毒品进行贩卖,属于认识错误,并不影响其在主观上具有贩卖毒品的故意,虽然未达到贩卖真毒品的危害后果,但客观上实施了贩卖行为,社会危害性仍然存在,属于犯罪未遂,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考虑其累犯以及自愿认罪认罚的情节,综合评判后作出上述判决。

所以,不知是假毒品而以毒品进行贩卖的,应当以贩卖毒品罪(未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对其所贩卖的是假毒品的事实,可以作为从轻或者减轻情节,在处理时予以考虑。贩卖毒品罪未遂的情形还包括:贩毒分子为贩卖而购买毒品,毒品尚未到手被查获的;对盗窃、拾捡、赠予、祖传的毒品,出于牟利目的,着手实施贩卖但尚未卖出就被查获的。

当然,明知是假毒品而以毒品进行贩卖的,这种情况,就构成诈骗罪,应当以诈骗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法官说法:

毒品是身体健康、家庭和睦、社会稳定、未来发展的“公敌”,毒品犯罪作为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事关人民幸福安康和社会和谐稳定,我国刑法对于毒品犯罪的打击一直保持高压态势,法院也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充分发挥刑罚在预防和遏制毒品犯罪方面的作用。

法官呼吁:

为了家庭幸福和社会安宁,一定要坚决抵制毒品的诱惑,坚定地对毒品说“不”,保护自己的身心健康,为净化社会环境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12月20日《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对以假毒品进行犯罪的定性明知是假毒品而冒充毒品贩卖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不知道是假毒品而当作毒品走私、贩卖、运输、窝藏的,应当以走私、贩卖、运输、窝藏毒品犯罪(未遂)定罪处罚。


来源:永登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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