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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找交通肇事案律师收费标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系列|被扶养人生活费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21 01:51:09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系列|被扶养人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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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平时在接待交通事故伤者或其家属咨询时,涉及最多的是被抚养人生活费的问题,这也是每个办理交通事故案件的律师和保险公司最关注的一个焦点。具体有:

1、什么是被抚养人生活费?

2、如何界定被抚养人?谁可以要求被抚养人生活费?

3、什么条件下可以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为什么我家的只能按农村标准算?

4、九级伤残,十级伤残能赔多少?怎么算?

5、我有几个小孩,能赔多少钱?小孩一直跟我们在城市读书,能按城镇标准算

6、我的父母生活在农村,现**岁,我有**兄弟姐妹,我父母能得到多少钱?我爱人(老婆/老公)的父母有得赔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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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抚养人生活费的概念

被扶养人生活费,在交通事故中,因事故导致受害人死亡,伤疾或者劳动能力丧失,造成受害人生前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扶养的人扶养来源的丧失,所以致害方应依法向被抚养人支付扶养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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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1、《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三十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3 、广东省高院2018年4月20日下发《关于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纪要》的通知: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系列|被扶养人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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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被扶养人

1、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1)被扶养人不是受害人(指交通事故导致受伤或致死亡)本人。

(2)被扶养人须是受害人生前或致残前依法承担扶养义务的人。

(3)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另外,具体的被扶养人怎样界定?一般依我国《婚姻法》规定来界定:

第一,婚姻法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扶养义务,所以如果受害者有未成年的子女,那其子女就是被扶养人。另外,子女虽成年,但因身体欠缺、患病(如精神病、其他重病不能独立生活的)也属被抚养人。

第二,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义务。所以如果交通事故受害者父母还健在,并且丧失劳动能力(指年老体弱,不能从事劳动得到报酬),又无其他生活来源(一般指没有超过退休年龄,没有享受退休金待遇的)。

第三、夫妻间的互相扶养义务。所以一方受交通事故损害的,另一方年老或无生活来源,也属被扶养人。

第四、祖父母、外祖父母为被扶养人。这种情况是祖/外父母的子女已死亡,受害者有责任对赡养他们。

第五、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的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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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

1、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

这个大家应该容易理解(具体详见本公众号2018年4月30日文章),也就是根据受害人的伤残赔偿指数(一级伤残的赔偿指数是100%,二级是90%,依此类推。)

2、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有人说,从这个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法律规定的简洁、严谨,所谓“文人匠心”啊!律师办案中对每一个条文、每一个字都要推敲多次。具体到本条文,就有几个重点字/词。

(1)受诉法院法院上一年度

(2)城镇居民

(3)农村居民

(4)农村居民要求被抚养人生活费什么条件下可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

(5)人均消费性支出

为了让大家直观了解,按下面的广东省2017年度公布的图表介绍:

2017年度广东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根据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2016年度相关统计调查数据的通知》,现公布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广东省统计局提供的我省2016年度有关统计调查数据,自2017年5月30日0时至2018年5月29日24时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请依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按照本次公布的数据计算。

2016年度有关统计调查数据

序号

项目

标准

说明

2016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年)

计划单列市

深圳

48695.0

经济特区

珠海

42537.4

汕头

25120.9

一般地区

37684.3

2016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年)

14512.2

2016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元/年)

计划单列市

深圳

36480.6

经济特区

珠海

32150.5

汕头

20721.3

一般地区

28613.3

2016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元)

12414.8

2016年全省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元/年)

计划单列市

深圳

124927

经济特区

珠海

101892

汕头

72492

一般地区

82866

住宿费(元/天)

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等7个市及所辖县(市、区)

450

省财政厅“粤财行[2016]54号”文规定

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14个市

420

县(市)

400

伙食补助费(元/天)

100

省财政厅“粤财行[2014]67号”文规定

通过这个图表,我们了解几个重要的信息:

(1)、起诉前我们肯定要查清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数据。

(2)、根据上图数据,可得出:2017年度一般地区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28613.3元/年,而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12414.8元.

(3)农村居民要求被抚养人生活费什么条件下可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

这个适用较多的是未成年子女跟随父母在城市读书和生活的,有相关的证据可要求按城镇标准计算。

3、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这个容易理解,这里从字面上就知道怎算。如一个小孩3岁,抚养生活费年限就是18-3=15,才5岁7个月,那就是18-5岁7个月=12年零5个月。

4、计算时间点:受害人死亡的,被扶养人生活费从受害人死亡之日起计算受害人伤残的,从定残疾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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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把手教你计算

一、被抚养人为城镇居民

(1)被抚养人小于18周岁时:

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周岁-实际年龄)÷扶养人数×伤残赔款指数。如受害者死亡的,伤残赔款指数为1 。

如广东中山有5岁小孩,父亲受伤被评为九级,母亲健在有劳动能力。

被抚养人生活费= 28613.3元×(18周岁-5)÷2×20%

(2)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并且年龄小于或等于60周岁,计算二十年。

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年÷扶养人数×伤残赔款指数。如受害者死亡的,伤残赔款指数为1 。

(3)被扶养人年龄大于60周岁小于75周岁的。

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实际年龄-60)]÷扶养人人数×伤残赔款指数。如受害者死亡的,伤残赔款指数为1 。

如广东中山有一老人65岁,其中受害人(儿子)受伤被评为九级,老人的妻子健在无劳动能力,两人育有5个子女(包括受伤者),健在且有劳动能力。

被抚养人生活费= 28613.3元×[20-(65-60)]÷5×20%

(4)被扶养人年龄大于75周岁或等于75周岁的。

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5÷扶养人数×伤残赔款指数。如受害者死亡的,伤残赔款指数为1 。

二、 被抚养人为农村居民比照上式方式计算,但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消费支出有区别。如广东按12414.8元/年计算。

三、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这句话也特别关键但也容易理解。也就是计算多个被抚养人生活的时,年赔偿总额累计不得超出上一年度的支出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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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收集证据

一、收集、整理被抚养人的身份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

1、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1)被扶养人不是受害人(指交通事故导致受伤或致死亡)本人。

(2)被扶养人须是受害人生前或致残前依法承担扶养义务的人。

(3)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另外,具体的被扶养人怎样界定?一般依我国《婚姻法》规定来界定:

第一,婚姻法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扶养义务,所以如果受害者有未成年的子女,那其子女就是被扶养人。另外,子女虽成年,但因身体欠缺、患病(如精神病、其他重病不能独立生活的)也属被抚养人。

第二,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义务。所以如果交通事故受害者父母还健在,并且丧失劳动能力(指年老体弱,不能从事劳动得到报酬),又无其他生活来源(一般指没有超过退休年龄,没有享受退休金待遇的)。

第三、夫妻间的互相扶养义务。所以一方受交通事故损害的,另一方年老或无生活来源,也属被扶养人。

第四、祖父母、外祖父母为被扶养人。这种情况是祖/外父母的子女已死亡,受害者有责任对赡养他们。

第五、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的抚养义务。

二、第一时间按上面界定的被抚养人收集和整理证据。

(1)未成年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出生证(多个小孩的也一并提供)

(2)如果是未成年又是患病的(如精神病、残疾的),还需提供相关的病历、鉴定意见书、残疾证等。

(3)年满18周岁未满60周岁(主要指成年子女或兄弟姐妹),并且 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除了提供以上身份信息外,还要提交提供相关的病历、鉴定意见书、残疾证、下岗证、失业证、五保户证、低收入证等。

(4)年满60周岁的(一般指受害人父母),提交上面相关的身份信息.户口簿、有多个子女的,需提交子女的身份资料和“兄弟姐妹人数证明”,“父母无收入证明”或相关材料,有的地方提供一份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即可(参考以下格式)。

特别提示:法院一般要求原告方(受害方)提供一份亲属关系证明书,涉及到受害者死亡的,还需找公证机关办一份《亲属关系证明公证书》。

亲属关系证明(格式)

兹证明我村村民 (身份证号码: )与 (身份证号码: )是夫妻关系,婚姻期间生育 个子女,现 无生活来源,由 个子女抚养:

儿子: ,姓别: ,汉族, 年 月 日出生,地址: 身份证号码:

女子: ,姓别: ,汉族, 年 月 日出生,地址: ,身份证号码:

女儿 : ,姓别: ,汉族, 年 月 日出生,地址: ,身份证号码:

。。。。

特此证明!

村委/居委(盖章)

年 月 日

派出所(盖章)

年 月 日

三、还有一个重要问题,那就是涉及到伤者和被抚养人生活费按城镇居民标准还是农业标准举证的问题。

这个问题在本公众号2018年4月30日已分享这个类似举证话题,在此不重复了!

声明:本文系广东中山吴冬鹏律师原创实务作品,本文引用的案例及图片仅作为交流学习目的,任何个人、商业机构、媒体网络等平台转发/载请备注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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