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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19 23:47:12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1月18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长丰县人王某进持水果刀捅刺侄儿王某某,致其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被控犯故意杀人罪,出庭受审。

因房屋拆迁起家庭纠纷,双方约架,男子持刀捅刺侄儿

1月18日上午,该案在合肥市中院以远程开庭形式审理,58岁的王某进站在法院远程提讯室内接受审判。

检方庭上指控,被告人王某进与被害人王某某因房屋拆迁、房租费支付等问题产生矛盾,积怨已久。2021年2月4晚9时38分,被害人王某某在家庭微信群发语音辱骂被告人王某进,后二人相约到合肥市庐阳区合淮路与清源路交口东南角持刀互捅。

当晚10时35分,王某进到达约定地点,看见被害人王某某,遂持刀捅刺王某某左胸部,二人厮打摔倒在绿化带中,后王某某倒地,王某进逃离现场,被害人王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被害人王某某系被单刃锐器刺击左侧胸部,致主动脉弓破裂、左肺破裂,大失血死亡。

2021年2月5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王某进被侦查人员抓获

检方认为,被告人王某进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控犯故意杀人罪,未当庭宣判

庭上,王某进面对指控表示属实。

王某进系一名出租车司机,其回顾杀人是因为其侄儿王某某在家庭群发语音,言语辱骂自己,并约他于当天晚上见面互捅。俩人在见面后扭打起来遂拿刀捅刺了王某某。

多方证人证言显示,王某进与王某某系叔侄关系,因房屋拆迁、房租款支付等问题产生矛盾,积怨已久。并证实案发当晚,王某某在家庭微信群里发语音辱骂王某进。

公诉人在庭上出示,被告人王某进家属与被害人王某某父亲达成的刑事谅解协议并出具了刑事谅解书。

庭上,王某进的辩护律师提出,本案应为间接故意杀人,王某进并未积极寻求王某某死亡,而是在案发后打电话给其亲属,告知来抢救王某某,因此看出其并不是积极追求死亡结果的发生。

不过,该意见被公诉人当庭反驳,公诉人认为,关于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问题,本案的在卷证据非常明显,二人持刀相约到案发地点,其事实证明双方都是带刀去的,双方的目的都很明显,这个案件为主观故意显然是直接故意而非间接故意。

原告代理人要求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某进刑罚,其中,被害人家属提出附带民事赔偿,向王某进索赔死亡赔偿金、子女抚养费、丧葬费等经济损失合计966347元,并要求被告人王某进配合被害人子女办理房产登记。

该案并未当庭宣判。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 见习记者 郑玲 记者 朱庆玲

编辑 许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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