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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保险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汽修厂两兄弟伙同他人伪造车祸16次 骗取保金26万余元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09-25 20:32:11

  正义网三明9月28日电(通讯员林奔 黄巧巧)日前,福建一汽修厂的经营者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理赔金,经福建省永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据了解,2013年至2018年期间,福建省永安市某修理厂附近接连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也进行了保险理赔。然而看似平常的交通事故,背后却挖出了一个汽车保险诈骗的利益链。多家保险公司经对事故理赔进行统计分析发现,报案人、驾驶人大多是魏某或魏某的员工,且事故地点集中于修理厂的附近,于是保险公司向公安机关反映了情况,经过缜密的调查取证,一个以汽修厂为主体的车辆保险诈骗案浮出水面。原来,被告人魏某在经营某汽车修理厂期间,利用他人的行驶证、驾驶证等个人证件,通过伪造保险事故的方法,编造发生保险事故,先后71次骗取保险公司保险理赔金,涉案金额达27万余元。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魏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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