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监视居住能找律师嘛,刑事律师:“台独”分子由拘传转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否合适?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19 09:17:11
刑事律师:“台独”分子由拘传转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否合适?

8月3日,浙江省温州市国家安全局依法对涉嫌分裂国家犯罪、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台湾地区犯罪嫌疑人杨智渊进行刑事拘传,而仅仅只间隔了一天,就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由拘传转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曲律师对于这种变更是不太满意的,对于积极分裂祖国的“台独”分子,应该要严厉惩罚,但国家机关做出的决定也一定有他的道理,下文我们来看看两种措施之间的关系和对“台独”的实际效果。

首先,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强制措施。拘传的对象是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拘传的目的是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而不是强制待侦、待诉、待审,因此拘传没有羁押的效力。简单地来说,拘传就是将人叫过去询问,并不代表一定会判刑,因此前几天对于拘传消息,可以说是欢欣鼓舞的太早了。

然后是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如同字面意思,就是将你放回家或者另寻一间房屋让你去住,一天到晚随时受到监视,切不能离开特定范围,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由前些天的报道和曲律师的文章可以知道,杨智渊触犯反国家分裂法的事实可谓是证据确凿。但在这种举国震动的情况下,仅仅对其采取了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虽然反国家分裂法中并没有规定如何量刑,但这样的决定于情于法都是不尽合理的,希望能在之后找到关键的证据,但台独分子绳之以法,不放过任何不安定因素,维护国家统一。


台海问题:监视居住;刑事律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