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200元医药费找律师起诉,除抚养费外,教育和医疗费另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19 08:34:49

作者:余春娣律师,广州离婚律师王幼柏婚姻律师团队律师

一般情况下,男女在离婚之时所约定好的抚养费,包含了基本的生活费、医疗费和教育费。但是对于一些重大的教育费或医疗费,还能不能继续要求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这些都是很多人的疑点。下面简单举一个案例来给大家分析:

除固定的抚养费外,大额的医疗费或教育费还能主张吗

案情:

李勇和王希在2012年登记结婚,在2013年生育婚生女儿李小奕,后双方因为感情不合于2017年12月协议离婚。双方在协议离婚之时约定婚生女儿李小奕归王希抚养,李勇每月支付1500元抚养费,但是没有约定重大教育费以及医疗费如何承担的问题。

离婚后,婚生女儿李小奕继续参加舞蹈培训班和课外学习培训班,共花费了40000元整。且在2019年因眼睛视力问题到广州某儿童医院住院治疗,花费了医疗费20000元整,另外还患有慢性肾炎疾病需要治疗花费了30000元整。经历女儿这些事情后,王希因自己的经济能力有限无法承受便找李勇协商,要求李勇一起承担婚生女儿的课外培训班以及医疗费的支出。但李勇不同意,说自己已经按照离婚协议书的约定支付了1500元抚养费,其他的应当由王希自行承担。

最终因协商无果,王希作为李小奕的法定代理人便委托律师一纸诉状起诉到法院,要求李勇增加每月应当支付的抚养费以及依法承担婚生女儿的医疗费以及教育培训费用。

除固定的抚养费外,大额的医疗费或教育费还能主张吗

案件的主要争议焦点:

李勇在支付固定数额的抚养费的情况下,是否有义务另行负担子女的教育费和医疗费?

最后法院的裁判结果:

案件经法院审理查明,最终判决:一、自判决书生效之日起李勇每月支付李小奕抚养费2500元整至李小奕年满十八周岁时止;二、李勇支付李小奕医疗费25000元整,教育费20000元整;三、驳回李小奕的其他诉讼请求。

除固定的抚养费外,大额的医疗费或教育费还能主张吗

律师看法: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此,虽然李勇和王希在离婚之时已然约定清楚抚养费的数额,但是不妨碍婚生女儿李小奕在必要时向李勇提出超过协议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42条的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但不应就此一概认为不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完每月固定数额的抚养费后,就无需再支付孩子的其他重大支出费用。而应考虑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支出的原因以及具体数额,同时兼顾夫妻双方的利益公平。毕竟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往往已经实际承担了更多的金钱和感情投入,如果对约定数额外但符合未成年人利益的支出全部不予以支持的话,则会加重直接抚养方的经济负担,造成极大的不公平。所以我国规定的抚养费包含教育费、医疗费,应理解为基本的教育费和医疗费,而不应包括以孩子利益出发的重大教育费和医疗费的支出。
  3. 从着眼于未成年的合理需求以及遵循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原则,法律应该鼓励未成年人根据个人的天赋和爱好参与一定的兴趣班和课外课程。回归到本案,李小奕在父母未离婚以前就一直有报读舞蹈班和课外学习培训班的情况,李勇也是知情的,且不属于超前或奢侈的消费。所以对于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合理教育支出,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
除固定的抚养费外,大额的医疗费或教育费还能主张吗

律师建议:

虽然子女可以在父母离婚后向不直接抚养方主张超过协议或者判决书原定的抚养费数额,但是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多数法官还是会直接依据法条或者离婚时的约定不支持超过原定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的抚养费数额。

因此,为了避免日后发生争议以免诉累,在离婚之时了解清楚对方的实际收入以及子女的实际需要,以便约定清楚子女每月固定的抚养费数额是多少。若不含重大支出,则最好清楚约定离婚后若婚生子女产生的超过xxx数额的重大支出由双方平均承担等内容。

相关文章